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最高机构,国资委的一举一动往往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风向标,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接连会见了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按我们的惯例讲,政府长官到企业视察,与企业家座谈这种新闻是常见的,但将企业家被约请到政府机构会谈确实不多国资管理的最高掌门人与BAT大佬的会谈,本身具有高度的新闻价值,但通过媒体的炒作,就滋生发酵出不同的解读针对一些人认为“央企 互联网”就是要把阿里和腾讯变成“公私合营”,国资委不得不通过官媒进行舆论引导对于发生在建国初期的“公私合营”,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对于现在的绝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是遥远的历史为什么要把这两个事情联系在一起,内在究竟有没有逻辑可通,“公私合营”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我们有必要通过回望历史,解读不同时代背景下改革的制度基础,来真正理解当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公私合营现在还有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私合营现在还有吗(公私合营历史会重演吗)

公私合营现在还有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最高机构,国资委的一举一动往往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风向标,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接连会见了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按我们的惯例讲,政府长官到企业视察,与企业家座谈这种新闻是常见的,但将企业家被约请到政府机构会谈确实不多。国资管理的最高掌门人与BAT大佬的会谈,本身具有高度的新闻价值,但通过媒体的炒作,就滋生发酵出不同的解读。针对一些人认为“央企 互联网”就是要把阿里和腾讯变成“公私合营”,国资委不得不通过官媒进行舆论引导。对于发生在建国初期的“公私合营”,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对于现在的绝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是遥远的历史。为什么要把这两个事情联系在一起,内在究竟有没有逻辑可通,“公私合营”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我们有必要通过回望历史,解读不同时代背景下改革的制度基础,来真正理解当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公私合营”之辩:国资委官方的愠怒回应

国资小新是国资委的官方微博,8月1日发布“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会见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的消息后,针对有些自媒体将“央企 互联网”说成要把阿里和腾讯变成“公私合营”的说法,快速回应称:“近期国资委和互联网企业亲密接触,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社会各界比较看好这种以改革培育新动能、以合作推动新发展的互利共赢之举。但是,这种正常的合作和混改,却被人歪曲为‘公私合营’,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儿。你以为偷换概念就能混水摸鱼、玩‘标题党’就能吸引眼球了?!这种说法不仅错,而且蠢,太低估我们广大网友的认知水平了,小新更不接受。骗点击的‘标题党’们,大周末的不能稍微歇歇吗?!”。国资委官媒在回应中明确指出“央企 互联网”,是国企混改模式之一,是市场主体的合作共赢,不是所谓的“公私合营”。从回应的文字和语气看,一改官媒正襟危坐的严肃形象,半带说理,半带质问,隐约嗅到了官媒明显的怒气,责怪自媒体体无事生非。

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竟然生搬硬套放在一起,言外之意这是显而易见两件不同的事,为什么把它们搞在一起?你是真不清楚呢?还是有意混淆视听?今天我们就给这些缺乏历史认知,想要给浑水摸鱼的人上上课,了解一下“公私合营”的真实情况。

历史回望:为什么要搞“公私合营”

我们看看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情况:解放前夕,我国经济落后,现代工业只占国民经济的10%左右,个体小生产经济却占90%左右,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一定的地位和作用。解放初期,全国共有资本主义工业12.3万多户,职工164万多人,占全部工业职工总数的54.6%,生产总值68亿多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3.2%,主要是轻工业和商业。如何将过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度?是新的执政党需要慎重思考和面对的首要问题。毛泽东同志说“占有大约万工人店员的私营工商业,是国家的一项大财富,在国计民生中有很大的作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99页)。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党领导人把中国的资本主义分为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确定对官僚资本主义采取无偿没收的方法,对民族资本主义采取赎买、和平改造的方法。1953年国家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要走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逐步改造。

从1953年开始到1956年,我国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逐步深入、循序前进完成的。先从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如对私营企业收购产品、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再进到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由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等多种形式。可见,公私合营是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

为什么要搞“公私合营”?我们从1956年11月陈云同志在全国公私合营企业工会基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能够有个全面的了解。讲话中提到主要原因为:一是对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有利;二是公私合营一定时期给与资本家五厘的定息是必要的,对国家和人民是有利的;三是资方人员的多数是有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的,资本家和资产阶级知识对社会主义建设是有用的。不采取赎买政策,就不能团结、教育和改造他们;四是我们在六亿人口的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这种建设工作需要十分谨慎,并力求正确。

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颁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份居领导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合营企业的盈余,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应当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和股东股息红利三个方面,加以合理分配。股东的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可占全年盈余总额的25%左右。后期的“四马分肥”是当时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配形式形象的说法,1956年以前,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全年盈余按以下四方面分配:国家税金约为30%,企业公积金约为10%-30%,职工福利奖金约为5%-15%,股东红利、董事、经理、厂长的酬金约为25%,称“四马分肥”。1956年,私营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规定,原私营企业家不再参加原企业的盈余分配,而是按其拥有的股额由国家付给年息,一律按年息五厘付给。原订付定息7年,后又延长3年,1966年9月停付。

当时,“公私合营”后,企业运营资本中既有私人资本,又有国有资本,以股份公司形式进行经营。按照混合所有制的定义,这个时期的“公私合营”企业具备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征。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过渡的进程中,为将私营工业企业转变为公有制企业,政府采用“公私合营”混合所有制方式,通过向私营企业注入国有资本,将其改造为私人资本与国有资本混合产权的股份公司,再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股份企业的产权结构,有计划、分步骤地先实施“法人产权”变革,再实施“原始产权”变革,从而实现了私营工业企业产权的根本性变革。

“公私合营”的历史局限性

总体来看,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方针和政策,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多种互相衔接的形式逐步实现的, 而且都与当时客观实际相联系,从客观实际需要出发的。既体现了党的政策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原则性,又体现了党的执行政策的灵活性。但同时也看到,通过向“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国家所有制的过渡,排斥了商品流通,拒绝利用市场机制,否认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

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些地方忽视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在生产力并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过快而又过于彻底地把资本主义企业变为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产生了诸多现实的问题。一是对于私营企业,不管大小,不论已经改造的程度如何,在管理干部不足的条件下,一律由政府包下来经营管理,没有充分发挥在企业中任职的资本家的经营管理作用;二是过早地把私营小企业甚至连个体的工商业户一起合并合营,造成小商品的花色品种减少,商业网点减少,经营特点丧失,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三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是要塑造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主体,而是从根本上消灭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本身,生产主体自负盈亏应是商品生产的题中之义,而在那场改造运动中.只要自负盈亏的单位存在,就是改造还没有完成的标志,只有把自负盈亏的单位全部、干净、彻底稍灭了,才是改造运动的成功。

“公私合营”与混合所有制的本质区别

通过对“公私合营”这段历史的追溯,便于对其发生的背景、基础条件以及历史作用、局限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帮助我们理解上世纪50年代的“公私合营”与当下推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为所有制的经济基础、采取的方式路径、阶层基础、治理结构和分配方式的不同。

一是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不同。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当时的经济成分主要以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为主。刚刚从战争废墟中走来的新中国政权,以恢复国民经济为第一要务,通过三年左右的恢复期,经济秩序得到了有效调整。从1953年开始的“公私合营”以及对官僚资本主义的没收,经济成分转变为国营经济、个体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当时“公私合营”的经济基础薄弱,是从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公有制基础。当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在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下,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方式扩大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因此,“公私合营”的基础是私有制,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公有制为基础。

二是采取的方式和路径不同。“公私合营虽然在政策上明确为自愿为基础,但在实施过程中实际是带有被动性、强制性。从单一企业公私合营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实施过程来看,所采取的方式基本是一致的,基本上按照对私方的资产进行清查定价、入股、确定管理机构和分配形式的路径。当时的公有资本较少,以资本家所提供的资金、货物及黄金等为资本金,合营的方式是单向的。而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完全自主、自愿的,既可以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也可以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参与民营资本,是双向进入的方式。

三是合作的阶层基础不同。“公私合营的私人资本方为民族资产阶级、小工商业主,在当时的法律、政策背景下,通过公私合营的主要目的是将资本家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阶层,进入我党的执政基础——工农联盟的群体中来,因此公私合营不仅是对资本的赎买,还有对资本家改造的双重目的。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合作的是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家有一部分本身就是共产党员,其他一些是新的社会阶层,混合所有制的合作基础就是资本方面的合作,没有其他附加条件和目的。

四是采用的治理结构不同。“公私合营的企业先期基本按照股权大小行使管理权,股份多的占有一定的管理、决策优先权,后期则主要以公方代表管理为主,私方则处于从属地位,甚至退出管理层。现在的混合所有制完全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要求来行使股东权利,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贯彻出资方的意志,议事机构职责、流程规范,权责利较为明晰,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营,经营管理行为更加透明。

五是分配方式不同。“公私合营下的私方股东起初按照股权比例分享收益,后期则按定息方式,获取固定比例的分红,无其他剩余分配权。这种方式与目前的优先股有相似之处。混合所有制的各出资方是按照同股同权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也可以在章程约定其他具体的分配形式。混合所有制的分配是以现代产权为基础,合法产权和收益权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出路

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国家已经完成三批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目前第四批160家混改试点企业正加速推进,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自2016年重点领域央企混改试点启动以来,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企业皆迈出实质性步伐。数据显示,整体来看,目前中央企业混改的占比约70%,其中商业一类占比达到73.6%,中央企业到四级及以下企业混改比例超过90%,绝大部分都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真混”,而不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更不能“拉郎配”。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和非国有的双方,不是那种经济成分吃掉另外一方,而是要发挥不同资本的比较优势,民营企业要发挥体制机制的灵活性、对市场反应快速、敏捷的特点,国有企业发挥管理、技术基础扎实的优势。“央企 互联网”就是央企混改发挥双方比较优势的一种合作方式,这对央企和互联网企业是互利共赢的。借助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央企能够加快实现从“工业革命”到“信息化革命”的产业升级。互联网公司则可以撬动庞大的央企资本,进入新的产业领域,更好地发挥其技术和创新能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目前是明确的,通过前期试点也取得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在于国有企业有方方面面的顾虑,主要归结为怕承担因合作失败的责任,因此观望等待的情形占了主导,客观上影响了混合所有制推进的速度。对于民营企业而言,与国有企业的合作有自己的诉求,无非是在市场开拓、融资、政策保障等方面得到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地位,获得国有企业的支持和帮助,实际上这些诉求正是民营企业地位不平等的表现。我们提倡竞争中性,就是让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所以要严格按照“两个区分开来”的指导原则,积极支持国有企业主动与民营企业开展股权层面的合作,把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伍婉萍,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论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3期.

2.徐道河,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历史性胜利. 社会科学研究,1981年第6期.

3.赵学军,经济体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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