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 第二十四章 为治
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上一章韩非子揭示了当世学者主张轻刑的实质与本质,实质是他们是当世社会的既得利益者,是社会动乱的利益获得者,具体表现就是既不厌恶社会动乱,也不想让国家治理好。一个喜欢社会动乱国家混乱的人如果不是既得利益者,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呢?
主张轻刑者的本质是既不懂得治国的策略,也不懂得治国的道理,充其量就是社会投机者,利益攫取者,他们既没有家国情怀,更没有为君为民的效忠思想。这也道出了儒家学说的本质就是世俗学问,表面讲仁义道德,实际追求利益爵禄。当然,对于人与社会而言,儒家的学说再适合不过,也无可厚非,但,对于治国而言就过于世俗,高度不够,视野狭隘,治国还是要重刑法治。
在法治的社会环境下,遵守厚赏重罚就成了一个人是否智贤的重要标志。按韩非子的意思,治国要重罚法治,因为这既是国治的策略,按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治国之策,也是治国的道理,按人性民情治理国家,按事物发展的规律治理国家。这就是智贤之士,按此理念治国的君主就是贤明之君。
为什么要重刑法治,韩非子讲得很清楚,就是罚禁奸邪,震慑犯罪,营造一个安宁和谐的美好生活,打造一个富裕强盛的国家。这就是法家的抱负,依法治国之所以成为全世界各国治国的普通选择,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绝不是为了单纯争得学说本身的胜利与荣耀。为了进一步升华重刑法治的社会价值,韩非子说重刑不单纯是为了严惩犯罪。
今天韩非子就为我们接着阐述重刑法治的社会价值,他说“明主之法,揆也。”意思是:明君的法度是供人度量行为的准则。这就是法治的本质与社会价值,是为人的行为提供一个准则,或是规范与限制人的行为。这一点很重要,人是社会的基本元素,人是事物的主体,世间万物皆因人而有存在的意义,而人是有自主意识与情感的有机生物体,有思想有需求(物质与精神),如何管理由人而形成的国家,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做为规范与衡量的标准。这个准则就是国家律法。
揆(kuí)有估量、道理;准则;掌握;管理的意思。韩非子的意思就是贤明君主的治国之法,就是建立一整套社会行为的标准规范,用来规范和衡量民众的行为。当然,这里的社会行业包括君主官吏百姓所有人的行为。
对于国家律法的具体作用,韩非子认为“治贼,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惩治大盗,不只是惩治大盗本身;如果只是惩治大盗本身,那只不过是惩治了一个死囚而已。对小偷用刑,不只是惩治小偷本身;如果只是惩治小偷本身,那不过是惩治了一个苦役犯。重刑法治不是单纯为了惩治一个大盗一个小偷,而是通过重罚大盗小偷来禁止侵害他人财物与利益的行为。
重刑惩治的目的是什么呢?韩非子说“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意思是:所以说:严惩一个坏人的罪行来禁止境内的奸邪,这才是惩治的目的。
我们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韩非子的意思“以儆效尤”用对一个坏人或一件坏事的严肃处理来警告那些学做坏事的人,出自《左传·庄公二十一年》。还有更狠的说法,杀鸡儆猴,意思是杀鸡给猴子看。比喻用惩罚一个人的办法来警告别的人,出自《易经·师》。所以说重刑法治是有思想来源的。
【明主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
法治面对的是全体国民,重点惩治是违法犯罪者,更为重要的是镇慑那此有相同想法与行为人,针对的是奸邪群体。重刑的好处就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律法的权威,尽量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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