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宁看来,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存在论》向《本质论》过渡也就是从现象向本质过渡,存在就是现象。他说:“概念(认识)在存在中(在直接的现象中)揭露本质(因果律、同一、差别等等)。”

列宁很欣赏黑格尔的这一安排,认为这一过渡符合人类认识规律,是“吹来一阵可以说是清凉的微风”。但真正阐明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的是《本质论》,它们是贯穿《本质论》的主要范畴,受到列宁高度重视,他在摘要和评论中发挥了他关于这对范畴的见解。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1)

1、关于假象和本质

黑格尔的《本质论》由三部分组成:本质本身、现象和现实,它们都是本质的不同程度的表现。本质本身是本质还没有表现出来的阶段,但也是一种表现,他把这种表现称为假象,而现象则把本质表现出来了,现实又把本质充分表现出来了。黑格尔如此描写三者的区别;假象是本质的映现,现象是本质的显现,现实是本质的展现。

黑格尔说,假象“有两个环节。一个是虚无性,但它又是固存性,一个是存在,但它又是环节,换句话说,是自在的否定性以及反思的直接性”。这段晦涩的话不外是想说明,假象有两个环节:一是虚无性,一是存在。用一般人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假象是没有表现出来的本质的表现。

由于它是本质的表现,所以它是存在,是客观的;由于它没有把本质表现出来,所以它是虚无的、不真实的、易于消失的。列宁对黑格尔的这些观点基本上是肯定的,并作了形象的发挥,他说:“非本质的东西,假象的东西,表面的东西常常消失,不像‘本质’那样‘扎实’,那样‘稳固’。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2)

黑格尔

例如:河水的流动就是泡沫在上面,深流在下面。然而就连泡沫也是本质的表现!”泡沫是假象,深流是本质,泡沫并未表现出深流,但它也是深流的表现。这个比喻生动地说明了假象与本质的关系。

应该指出,黑格尔和列宁所说的假象同我们一般所说的假象不完全一样。我们把与本质完全相反的现象叫作假象,而这里指的假象则是本质的肤浅的表面的表现,有人曾译为外观,可能更确切。列宁肯定黑格尔的这一概念,因为它更细致地区分了本质的不同层次的表现,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现象的层次。

2、现象和规律

黑格尔认为规律的概念和本质的概念是同一层次的,所以他在《本质论》中集中讨论了规律问题。列宁对黑格尔的这些论述十分注意,作了较多的摘录和评语。

黑格尔认为现象是整体,规律只是现象中作为现象的根据的那一方面,他用许多概念来描写规律:“现象中的统一”、“现象中同一的东西”、“现象世界的平静的反映”、“本质的现象”(即现象的本质方面)、“现象的静止的内容”、“本质的关系”等等。

列宁对于这些表述作了一些评语,这些评语包含三点意思:(1)“现象比规律丰富”,现象是整体、总体,规律是部分。(2)“规律是宇宙运动中本质的东西的反映”,“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的认识深化的同一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同等程度的概念。”(3)“规律是现象的平静的反映”,“这是极其唯物主义的、极其确切的(从‘平静的’这个词来看)规定”。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3)

从这些论述来看,列宁并没有把规律等同于本质,而只是把规律看成与本质同一层次的东西,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它们的共同之处,也要看到它们的差别。上述第一、三点都是规律与本质的共同点,第二点包含二者之间的差别。本质是一类事物区别于他类事物的最根本属性,或者是决定这类事物的最根本属性的内在矛盾,而规律是这种属性或内在矛盾的展开,是本质的联系,即事物的必然的普遍的联系。

黑格尔所说的规律只是力学规律,因而他对规律的意义有贬低之处,比较强调它们的局限性,认为它仅仅是本质的一个环节,只能把握现象的一个方面。但是,规律能不能掌握现象的整体呢?列宁认为是可以的,而黑格尔也似乎意识到这个问题,“似乎承认,规律能……把握住现象的整体”。

在列宁看来,规律固然是现象的一部分,不能把握现象的细节,但可以把握现象的整体,而这一点,能把握现象细节的表象却做不到。列宁曾指出:“表象不能把握整个运动,例如它不能把握秒速为30万公里的运动,而思维则能够把握而且应当把握。”思维正是通过对光速的规律性认识来把握光速的。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4)

3、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

黑格尔在《本质论》中提出了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的对立统一的思想,这一思想表面上看来是很荒谬的,列宁对它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这一做法在《哲学笔记》中具有典型意义。

本来,本质与现象不是两个世界,而黑格尔却虚构了本质世界(世界自身)与现象世界的对立,虽然他也论证了二者的同一。他认为“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二者都是独立完整的实存;一个世界应当只是被反映的实存,而另一个世界应当是直接的实存;但是每一个世界都在自己的对方中不断地继续存在,因此在自身就有这两个环节的同

黑格尔还把这种对立夸大成“前者的肯定的东西,就是后者的否定的东西。现象世界中的恶,就是世界本身中的善”。本质与现象确是既同一,又对立,这个对立有时表现为本质与假象的对立,表现为一个是恶,一个是善,或相反,但它们决不是两个世界,也不会事事相反。那么,这是指什么呢?列宁指出:“这段话的实质是这样:现象世界和自在世界是人对自然界的认识的各个环节、(认识的)阶段、变化或深化。自在世界离现象世界愈来愈远的运动——这在黑格尔那里还没有看到。”

这是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常常谈到的一个问题。过去已谈到过,黑格尔《逻辑学》从存在过渡到本质是一个认识过程,这一点黑格尔本人也是明确的,他说:“存在是直接的东西。因为知识要想认识什么是自在的和自为的存在的真理,所以它并不停留。”“在直接的东西及其各种规定上,却透过(注意)直接的东西深入(注意)到里面去,认定在这个存在的背后还有着同存在本身不一样的某物,认定这个在背后的某物构成存在的真理。”

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5)

列宁曾赞扬此话是在使人昏昏欲睡的思辨哲学中“吹来一阵可以说是清凉的微风”,但是,黑格尔把认识过程客观化了,说这一运动似乎是“认识的活动”,似乎是“外在于存在的”,认为它有着客观的意义,“这个进程是存在本身的运动”,即客观概念的自我运动。这正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马克思在谈到“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时说,“因而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因此,黑格尔所说的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的对立及其相互转化,实际上是人们认识的两个阶段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对立和相互转化。

至于列宁所说的“自在世界离现象世界愈来愈远的运动”,则是指人们认识在理性认识范围内的深化运动,即列宁曾说到的“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或“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的无限深化过程。

当然不能说黑格尔对这一深化运动毫无所知,因为整个逻辑学就是概念的具体化即深化过程,而概念是本质的反映,但是在这里黑格尔只停留在本质认识和现象认识的相互转化之中,而没有看到就在这种相互转化中,人们就在深入本质内部。当然这一运动决不是脱离实践和感性,在纯粹理性中进行的,人们要不断回到实践,以实践来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并修正认识,发展真理,使人们的认识愈来愈深入。这正是一切科学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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