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集​

沈阳黑老大覆灭(沈阳黑社会头目)(1)

黑势力坚强的后盾

在过去的十年里,沈阳已实现了一次现代化的蜕变,从重工业城市向商贸城市的演化,但这次蜕变也付出了相当沉重的社会代价,失业、腐败、黑社会组织、暴力犯罪、色情业以及明显的两极分化。对于一座城市而言,这种社会失范往往意味着精神丧失、矛盾的积累和再发展的乏力。

当然,在这种冲突与失范的风险中,也存在着新秩序形成的最大可能性。

在沈阳的官场上,星期五已经被戏称为“反腐败日”,中纪委检查组叫人谈话一般都在星期五。每到星期一,人们都习惯于探听一下谁没来上班。

就在参与厦x走私案官员们人人自顾不暇之时,沈阳还算平稳。然而不久,就有20多名副局级以上的官员被双规或批捕。这一切都跟两个在沈阳市曾经风光一时的人物有关,一个是担任过xxx的马向东,另一个就是1998年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的沈阳巨富刘涌。

马向东曾经是沈阳市最前程无量的年轻干部之一,从沈阳市商业局长到市长助理一路飙升,青云直上。1993年,40岁的马向东在人大选举中,击败了后来在锦州市委书记任上抗洪牺牲的张鸣歧,走马上任有600多万人口的沈阳市副市长。5年之后又升为常务副市长,分管财政、土地、城建等诸多要害部门,权势炙手可热。

马向东在任做的最后一件大事就是在沈阳一环和三环之间修建了全高速的大二环,由香港一位富商贷款10亿元人民币,合同规定建成通车后沈阳市每天给这位富商60万元,为期20年。当时马向东负责的论证组估算结果是,通车后每天能收过路费70万元。1998 年,全国第一条环城高速公路大二环建成通车,一首名为《啊,大二环》的歌曲还荣获了沈阳市“五个一工程”奖。但从两年多来的实际通车情况看,每天征收的过路费只有20万元,等于沈阳市财政每天白交40万元。

1998年,马向东被派往中央党校学习。以下的故事人们可能已有耳闻,马向东利用局末17次飞到澳门豪赌,几十万几十万地输钱,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这几个操着北方口音的“赌神”被国家有关部门注意并录像,经查实确定身份后,1999年7月2日晚碰巧也是星期五,三人被中纪委双规,9月29日以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等罪名初正式批捕。

然而从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马向东的案子突然峰回路转:他的赌资不再是从沈阳财政挪用的款项,而是香港某富商给的零花钱。

2000年7月3日,辽沈各大媒体公布了一条悬赏通辑令,沈阳市公安局悬赏5万元缉拿身为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的刘涌,对刘的4名同伙也分别悬赏2万元和1万8缉拿。

2001年1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宣布,对以刘涌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的抓捕、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已经结束,共抓获刘桶犯罪集团案涉案成员45名。公安局方面也坦承,已有8名警察被查出参与刘涌集团犯罪。

关于刘涌案的卷宗高达2米多。在沈阳市公安局的展板上,刘涌的累累罪行被概括为:暴敛钱财、不择手段,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流氓成性、滥杀无辜、暴力抗法、偷税漏税,心狠手辣、凶残报复。

在很多认识刘涌的人看来,刘涌不是一个聪明人。“从刘涌的行为看,他甚至到最后都改不了地痞无赖的本色。”

中国刑警学院犯罪学副教授商小平分析道,直到2000年被抓前,刘涌仍然经常亲自上阵砍杀,一点没有国外黑社会老大温文尔雅、笑里藏刀的样子。虽然刘涌懂得请一些港台明星到沈阳来搞商业策划,但像把刘德华这样的巨星,请来唱歌他都敢不给钱。

为赢得人大代表选票,刘涌伙同有关部门伪造履历,隐瞒了被抓及取保候审的历史。主要表现一栏是大段的溢美之辞:“刘涌将一个商场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集团,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为振兴和平区经济做出很大贡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

在沈阳,你会经常感觉自己生活在一座贫、富差距发展反差巨较大的城市。在市中心的和平和沈河区,聚集着所有的高档住宅、豪华洒店和购物中心,姑娘们的穿着一点都不比北京和大连逊色,车水马龙的大道上几乎找不到富康车,更不用说夏利之类的经济型轿车,在这里看见奔驰、宝马的机会要比在北京长安街上多得多。而大云集的铁西区,则被沈阳人戏称为沈阳最大的度假村—大家都歇着了。

沈阳70万下岗职工的大部分都居住在这个39平方公里、75万人口的传统重工业区。记者乘车在那里转了一大圈,居然没有找到一座5层以上依然灯火通明的宾馆,甚至出租车司机到了夜里都不愿意往铁西去——是他们害怕最后你找他要钱。

极端的两级分化,从来被认为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在同一个地区、同一时代,有贫、富的差别是正常的,因为只有落差,才能产生动力,但以刘涌之富与一般下层工人之贫二者很难构成比例。沈阳大地有的是优良传统的工人们,他们对生活没有更高的要求,只要求能有一个平安的社会环境和平安的生存环境,这丝毫不过分,就这一点点要求,刘涌也给惨无人性地剥夺了。

能“代表人民”的黑道老大

在一系列眩目的光环中,沈阳“黑道霸主”刘涌最看重的是人大代表头衔,把它印在名片最显眼位置,以此为金字招牌,借势编织关系网和保护伞。这个以打、砸、砍、杀等暴力手段濫伤无辜、暴敛钱财、酿成血案40余起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子,为什么能当上沈阳市人大代表?

这其中有令人触目惊心的内幕。

刘涌交待说:“1995 年取保候审放出来后,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让我到劳动局下属的一个企业搞承包,得以继续经商。为了取得劳动局的关照,就给局领导送礼。

1997年,局长陵德秀推荐我当上了和平区政协委员,年底我又找局领导帮忙,推荐我当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后来选上了。1997年、1998年春节前,我以过节看望为由,给几位局长各送去10万元作为酬谢。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

目前黑社会性质集团非法聚敛大量财富后,会摇身一变,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大肆行贿,寻求“保护伞”。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还腐蚀党政司法干部,侵蚀基层政权,败坏党风

和社会风气。少数干部收取黑社会的“小利”,危害的却是人民群众、国家的“大利”。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主任郑阳介绍,刘涌是由区劳动局党总支推荐,成为和平选区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据调查,这一推荐完全是由刘涌“干妈”、和平区劳动局党总支书记高明贤等人暗箱操作完成的。刘涌与高明贤个人关系甚密,认高作“干妈”,在区劳动局内人人皆知。和平区劳动局一名前任领导说:“当时高明贤主抓党务和企业,包括我在内的局党组成员根本不知道是她决定推荐刘涌当人大代表的,她也没提交局党组和局党总支部班子讨论。”作为局党总支部副书记的吴璞说:“我后来是按高明贤的要求,给刘涌的鉴定材料盖组织公章时才知道此事。”

在刘涌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的正面记载:“1986年~1994年中华商场,1994年~1997年底市百佳自选商场”。背面的溢美之辞是:“刘涌将一个商场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集团,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为振兴和平区经济做出很大贡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

天大的笑话,这个劣迹斑斑的杀人恶魔,靠着“生花”的妙笔,就能立地成佛、变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人大代表,这岂止是荒唐?简是是邪恶势力和腐败势力对我们现行的民主制度的最大调侃和最直接的亵读!

一名当时参加投票的区人大代表说:“当时我只是凭候选人登记表上的介绍来决定投谁的票,如果介绍材料真实写了刘涌的历史,我就不会选他。”

刘涌作为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是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但党组织在推荐人大代表时,本应当推荐那些真正能代表人民利益的来当代表,而绝不能推荐像刘涌这样的黑社会犯罪集团的头目!在有235名代表参加投票选举的区人大会议上,刘涌以194票赞成当选市人大代表。

虚假的推荐材料欺骗了投票的代表。代表们如何才能辨别材料的真伪呢?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刘涌的候选人登记明显造假,有关人员的责任理应受到追究。

沈阳市公安局介绍,诸如暴力动迁中街大药房并砍伤员工事件、为非法垄断“云雾山’牌香烟的批发生意而将另一业户王水学打死事件、将市饮食服务公司总经理砍成重伤事件、砍伤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等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都是在刘涌当上人大代表后发生的。

当前有严密组织的黑恶势力发展蔓延加快,活动更加猖獗,犯罪能量更大。他们称霸一方,有的占据某些行业,非法垄断经营,攫取巨额不义之财;有的插手纠纷,包揽诉讼,横行一方;有的蔑视法律,公然以武力对抗执法机关。他们不仅对社会具有极强的破坏力,而且直接威胁到我国的基层政权。

刘涌曾说:“晚上一个电话,我就可以让某某领导到家里来,在沈阳没有办不成的事儿!”

在公安局秘密立案时,某重要部门的负责人竟给公安局打来电话探风:“听说你们要收拾刘涌。据我了解,这个人不错啊!”

据调查,沈阳市有多名高层党政十部涉嫌与刘涌一案有牵连。实践证明,黑恶势力之所以在一个地方发展壮大,往往有关系网和保护伞的庇护。刘涌虽多次受到打击,但由于刘家在当地罗织起一个庞大的关系网,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可说是呼风唤雨,达到最高境界了。而那些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人,对社会的危害性甚至于比黑社会集团更大,

更具破坏性。如何冲破保护伞,打掉保护伞,是摆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最严峻的问题..

腐败和杀人越货,这是两把直抵社会心脏的利刃,它们一个是笑里藏刀,一个是穷凶极恶,对社会的危害、对人民的危害,都是那样巨大,那样不可估量。来自高层官员的物质行为,如果仅靠其道德方而、良知方面的所谓“软约束”,是很难保证大权在握时的廉正和清明。当法律被包容在道德之内的情况下,“丧尽天良”也许就与“安之岩素”画上了等号。于是,一切贪污、索贿、受贿等似乎都是合法的、心安理得的。如果当法律的内涵大于道德、良知之时,人们便会清楚地看到,贪官与杀人越货的刘涌没有区别,甚至于比刘涌更令人憎恶、更让人在“该杀”之后再加四个字:“千万万剐”。

(未完待续)

摘自—《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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