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什么情况下算首套房(买房前不知道首套房的认定标准)(1)

先说一下为什么人们这么重视首套房,首套房可享受哪些优惠呢?

1、首付比例更低。比如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房价的30%,那么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少是房价的40%。

2、贷款利率更优惠。现在大多数城市中,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而二套房贷款利率则为基准利率上浮20%。

3、减收契税。房屋产权发生变动时,首套房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对于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套普通住房,税率仅为1%。

既然贷款买房时,首套房能享受到的优惠远多于二套房,那么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目前每个城市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具体来讲分为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这三种情况。一会认贷,一会认房,简直让人傻傻分不清楚,那到底什么是认房,什么又是认贷?这三种情况又有何不同呢?

认房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那么再买房时,该房就会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卖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是指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是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在不同城市,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区分:

1、 认房不认贷

意思是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没有还清,再买房都会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

举例:小李曾贷款买过一套房,当贷款结清之后就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按照认房不认贷的标准,现在他再次申请房贷时,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2、 认贷不认房

这个是指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房的贷款,再次贷款还是按照首套房认定。

例如:小米没有办理过房贷,但名下有一套全款房,那么现在办理房贷,会认定为首套房。如果之前办理过房贷,即使已经结清,会被算为二套房。如,广东、杭州、武汉、昆明、江苏省宿迁市实行的是认贷不认房的政策。

3、 认房又认贷

这个政策是最严格的,普遍存在于一线城市。不管之前是全款买房、贷款买房已还清、还在还贷款或者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卖掉房子。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在这种政策下,都会被界定为二套房就会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

除非是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再卖掉,并且名下没有房子或贷款记录,那么再买房的时候,就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据统计,目前我国大致已有8个城市实行了该措施,分别为北京、杭州、厦门、广州、青岛、天津、深圳及上海。

以北京为例,自3月17日新政公布后,首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为35%,而二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则为60%,按照“认房又认贷”的原则,执行二套待遇。以一套500万元的住房为例,其首付款较此前高出125万元。

上海的话,要求目前名下无房贷,包括之前的房贷已还清,符合上海资格的购房人群就能享受首套房贷政策,贷款7成,首付3成,利率基本上都是基准利率。

当下,福建泉州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基本上可确定为施行的是“认房又认贷”政策,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认定政策,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提前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房贷政策。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都是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在房住不炒的大趋势下,国家对房贷的政策会越来越严,所以以后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会逐渐倾向于“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