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放火、绑架、性侵···一连串不尊重生命的事件发生,我们称之为犯罪太多以此改编的电影受到我们的中意,因为太刺激,够大胆,卧底,杀手,黑道白道无间道,扑朔迷离,肆意妄为最经典的就是“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和“我是警察”剧情精彩,人靓仔,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强迫卖淫案情况分析?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强迫卖淫案情况分析(贵州案情实录一)

强迫卖淫案情况分析

杀人、放火、绑架、性侵···一连串不尊重生命的事件发生,我们称之为犯罪。太多以此改编的电影受到我们的中意,因为太刺激,够大胆,卧底,杀手,黑道白道无间道,扑朔迷离,肆意妄为。最经典的就是“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和“我是警察”。剧情精彩,人靓仔。

但各位观众有没有想过,以上这些都有可能是假的?那么真相是在哪里呢?警察嘴里。

想要听最真实的案情呈现和案件分析,警察口中说出来的才是真的。

那日老友聚会,她带上了警察老公,我带上了笔,便有了以下这些画面情节似电影的真人真事。

阿SIR姓林,是个极度幽默风趣,记忆力很强,口才一流的青年干探,一直在重案组做,后来不做了,但是他办过的案子有很多他都记得,在他和我们分享的过程中不乏惨案,可从他嘴里吐出来简直比任何一部电影还有吸引人,先说一单他觉得最残忍最难搞的case:

在高楼林立的贵阳有个叫大营坡的地方,此处位置暧昧,正好处在郊外和城区的中间,而他中段又有一处“百花山”,可以有小路直通后面的山林,因为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各种原因,蛮多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在这里的自建房,他们的孩子就在附近的小学读书。

和一般的公立学校不同,这所小学在山里,地段偏远,孩子们需要翻过一座山才可到达学校,而孩子们为了抄近路,不走外面的公路,直接从山坡和山林之间开出一条小道,天天结伴上下学。

本来这当中是树枝,乱石,坟地,难走得不得了,但孩子们走得多了,硬生生开出一条路来了。

有一日孩子们照常上下学,其他孩子下午四五点都差不多到家啦,唯胜两个小女孩子晚上七八点天黑尽了才回家,这下急坏了孩子的家长。家长见着孩子就问她们怎么回事,是不是因为贪玩不回家?两孩子谁都不说话,其中一个孩子表现得比较异常。她支支吾吾,不说话,只是捂着自己的下半身发呆。

孩子他妈发现了,立刻脱下小女孩的裤子,那满是鲜血的下体吓坏了她妈妈,妈妈二话不说就把孩子往医院拽。这事把医生也吓到了,孩子才七岁,怎么下体撕裂程度这么大,基本上是毁掉了。

鉴定结果是,孩子被侵犯了。

谁会对一个七岁的孩子做出如此禽兽行为?报警之后,案子惊动了当时的副市长,副市长即刻下令,要以最快的时间将恶徒绳之以法,签字,发布抓捕令,一声令下,辖区警察倾巢出动,不得有误,刻不容缓。

林SIR和同事们接到指令立马开展调查,可这案子让他们觉得无从下手,第一,找不到案发现场。第二,凶手在小女孩身上留下的犯罪证据已经被清理掉了。第三,没监控,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

怎么办呢?至少找到一个旁观者。这时候林SIR就想到了和小女孩一起回家的小女生。那么问题来了,遇到这么不堪的事,别说孩子,就连孩子家长都不希望再提,可小女孩作为这个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她如果什么都不说,这个案子就成悬案了,阿SIR们找不到任何线索。于是,阿sir们一面说服小女孩把她看到的说出来,一边在百花山周边埋伏进行地毯式的搜索。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过去了,还是没有进展。急得各位阿SIR日夜不睡,轮流在百花山附近埋伏。直到小女孩松口,鼓起勇气带着阿SIR们去到罪案发生的地点。等到了那地方,大家伙倒吸了一口凉气,真是万万没想到那人竟然在别人家坟前的小石桌上做起了这禽兽不如的事,是野兽无疑了,而案发现场居然是离百花山还有些距离的坟场。

案发现场找到了,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突破口,阿SIR们赶快去找附近的公司要监控,一帧画面一帧画面的看,像是玩找茬游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又不眠不休几日之后,阿SIR们锁定了犯罪分子的模样,做那事的还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一经调查,阿SIR们终于在花溪边上的自建房找到了两个禽兽。而他们的身份更奇葩,两叔侄。

三十多岁的叔叔带着十几岁的侄儿做出了这样猪狗不如的事。

那他们是怎么想的呢?

侄儿读不了书就去找叔叔,叔叔和他大眼瞪小眼,实在无聊,就说

“我们出去找点钱嘛!”

“好嘛!”侄儿点着头就答

然后两个人带着把小刀就去学人家做强盗,他们要有胆子搞胆大的也就算了,他们龌龊到去抢小学生的钱。

结果两人忙活了一天没什么收获,突然见到受害者出来了,那叔叔觉得人家身材好,发育好,不知怎么的兽欲就起来了,掏出刀威胁人家小姑娘,小姑娘一害怕就任他们摆布。他还知道怕人家发现,就带着小姑娘去到了几里路远的坟场,就开始了兽性直播。最可怕的是他侄儿还带着另外一个孩子在旁边全程观看。

兜兜转转,罪犯被抓,在警车上,林SIR就问那个叔叔

“你知不知道这个小女孩几岁啊?”

“大概7、8、9、10岁咯。”

“你还知道他10岁都不到啊?”

叔叔答得轻描淡写,气得林SIR反手就是一巴掌。

这个案子最骇人的地方在哪儿呢?即使是做出了这样不是人的事,罪犯仍觉得没啥事,态度就像杀了一条鱼吃了一只鸡那样,而他们随随便便一句玩笑就可以去伤害人,他倒是爽了,大不了坐牢,可那个孩子不到十岁,受到的伤害却是一辈子的。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犯罪,也不在乎自己是犯罪。

当我以为这件案子已经算是惨绝人寰了,想不到,林SIR喝了口水继续向我透露的这单CASE更为刷新三观和震撼。让我觉得,人同人性其实是恐怖过鬼和任何动物的。

首先,这个时代居然还有文盲,就是那种一个字都不认识的人,作为大国时代的漏网之鱼他显得格外自由和强壮。自由到家里没钱,为了喜欢的女孩子可以一个人靠双脚从惠水走到贵阳,八十多公里的路程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走烂了鞋子,然后见到女孩子就霸王硬上弓不管人家喜不喜欢就强行和人家发生关系,连做爱都不算,直接搞强奸。

一个人步行八十几公里,中途只吃一个包子,还能强奸别人,这样的人是绝对的强壮。

没有边界的自由和绝对的强壮放在一个没文化大字不识半个的人身上会怎么样呢?答案是犯罪。

不要以为他强奸已是他敢做的最大胆事,他接下来的举动足以让人咬牙切齿又瞠目结舌。

林SIR接触到他是因为他绑架,一个二十几岁的女生报的案,说他妈妈被绑架了。线索是一条错别字漫天的短信,最值得玩味的是绑匪索要的费用只有5000块,用的还是她妈妈的手机。

就凭着这条短信林SIR可以知道这个绑匪没文化且蠢得很。就开始询问女孩,她妈妈是什么时候失踪的?平时喜欢去哪里?女孩说,她妈妈没事就爱一大早地和几个老友约去黔灵山公园一处偏远处早锻炼,而她失踪那天,正是去了早锻炼之后便没有了消息。女孩打电话给她妈妈的朋友才知道那天是她妈妈一个人去的。林SIR他们一听,迅速让她妈妈的朋友领着阿SIR们去到平时她们锻炼的地方。

岂料,一去就发现了尸体。

人死了,衣衫不整,钱包和手机不见了,身无分文。经过鉴定,老人是被人先奸后杀。

泯灭人性,细思恐极。

罪犯被抓的时候是在一台自动取款机上,林SIR和众人没想到,这个混蛋才21岁。一个21岁的小年轻对老阿姨下手如此狠毒,还顺带把那事做了,大胆如此,简直不像个人,也不是个人。

林SIR让他交代整个犯罪过程,他和上一个不知死活的叔侄俩的回答和态度一样,说他不识字,因为喜欢一个女孩就从惠水走路来到贵阳,然后强奸未遂,深夜去到黔灵山公园做起了抢劫,谁知道早锻炼的阿姨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猎物。本来老阿姨都把钱给她了,他因为前晚的兽欲无处安放,居然抓着阿姨泄欲。

然而他最初的最初只不过是找点钱买点吃的。

没钱了,就去抢。

喜欢一个人,不管不顾地逮着就强奸。

欲望满了怎么办?遇见谁就拿谁填。

开诚布公,穷凶极恶,一笑而过,就好像他只是在过家家。

这哪里是人,这是低等动物。顶可怕的是,他才21岁。

以上这些案子在提醒我们,现在虽然有越来越多的人有文化,也有很多的人其实是没文化的,这不仅仅是没读过书的问题,而是他们除了生存之外,简直像动物一样只知道本能行事,根本不清楚或者不懂怎样去做个人。不仅仅是这种人,我们现在更多的人都为了生存蒙蔽了双眼,这当中还有高级知识分子,大学生,老师甚至律师。

在这个人人做困兽的年代,人的生存压力太大,好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和欲望就踩过界,只是程度分个轻重缓急罢了。

不过造成犯罪的都是几个极端:

大字不识,百岁无忧;有权有势,为所欲为;不被别人当人看,就不想把别人当人看。

想看第三种恶,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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