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地方官制度由明代发展而来,但是清代的总督、巡抚与明代不同,不再是因事而设的临时性质,而逐渐成为固定的职务,成为代表中央节制“三司”的“封疆大员”清初全国共18省,清末为23省,巡抚的辖区是一个省,总督的辖区少则一省多则三省,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清朝总督和巡抚有职权重叠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清朝总督和巡抚有职权重叠吗(清朝的总督和巡抚的职责有什么不同)

清朝总督和巡抚有职权重叠吗

清代的地方官制度由明代发展而来,但是清代的总督、巡抚与明代不同,不再是因事而设的临时性质,而逐渐成为固定的职务,成为代表中央节制“三司”的“封疆大员”。清初全国共18省,清末为23省,巡抚的辖区是一个省,总督的辖区少则一省多则三省。

总督和巡抚的区别:首先从级别上看,清朝总督一般是正二品,加授兵部尚书,督察院右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另兼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像曾国藩,李鸿章也一直做总督,但他们的品级要高一点。巡抚是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督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者为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第二,从职责和管辖范围上来说,总督通常节制一至三省,职责偏重于军事方面,巡抚负责一个省的行政事务,偏重于民政。巡抚也有一定的军事权力,只是相当于总督要小一些。

清朝的总督和巡抚之间并不是上下级关系,总督不能直接向巡抚发号施令。他们都直属于中央,是一种相互制衡的状态。他们之间的是有分工的,但分工并不明确,举个例子,两江总督曾国藩和江西巡抚沈葆桢就因为财政方面的事杠上了,沈葆桢想自行发展和管理江西军政财务,摆脱曾国藩之湘军节制,因而沈自作主张将江西粮饷节流本省,大大减少对湘军的供给。曾国藩开始还能退一步,后来沈葆桢干脆彻底将江西之钱粮留为本省,分毫不给湘军。这一下,曾国藩忍无可忍“狠”参了沈葆桢一本,参本上就提到,总督有督地方军务和支配地方财政之权,而沈葆桢竟然无视总督的职权。本以为中央政府能够全力支持自己的曾国藩,没想到处理结果是江西之财政江西与湘军均分。所以两方的关系处理的不好的话,常常会出现“督抚打架”的状态,你参我一本,我参你一本,打得不可开交。

总督和巡抚作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权力不可谓不大,总督通常要兼兵部尚书衔,巡抚通常兼兵部侍郎衔,方便管理地方军务,总督通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巡抚通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方便监察地方各级官吏。总督和巡抚在地方权力虽大,但他们之间相互制衡,还受到监察御史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