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深夜,官桥镇大韩村东古文化遗址处,4个鬼祟的身影在麦田的遮挡下,紧张地挖掘着,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隐蔽在树林中的滕州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官桥派出所民警观察的一清二楚,民警们一边观察着4个身影的动向,一边快速从三面包抄过去,将4人同时抓获。

此4人分别是来自菏泽的高某、刘某宝、刘某新、梁某,4人结伙到此处盗掘古墓。据4人交代:现场还有其他团伙也在盗掘古墓,应该在民警抵达现场时逃窜。两伙嫌疑人到此盗墓,此处绝非一般墓。民警分析案情后,加大了对此案的扩线侦查。

2017年1月27日晚上,那天是农历的除夕,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欢快气氛中,刑警三中队值班民警却在中队门口发现停着一辆老款红旗轿车,车辆却一直处于发动状态,行迹非常可疑。民警通过秘密侦查发现车主为樊某,家住滕州市官桥镇后来村,有盗墓前科。经过进一步侦查得知,部分狡猾的盗墓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总要在辖区公安机关门口安排人员望风。

“可能有更大的盗墓团伙和案情。”三中队民警将侦查的线索和近期发生的大韩村盗墓案结合起来分析后立即向刑警大队汇报,决定先不动声色,围绕樊某秘密侦查,寻找突破时机。正当民警四处搜集线索时,2月6日,又有群众举报在大韩村发现盗洞,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了青铜器碎片,确定2月5日确有案件发生。并通过对樊某的车辆轨迹分析,该车在案发时间出现在大韩村附近,樊某有重大嫌疑。

坟地上抓鬼(大年三十除夕夜山东鲁南地区一墓地上)(1)

坟地上抓鬼(大年三十除夕夜山东鲁南地区一墓地上)(2)

千年文物弥补考古空白

缴获文物后,鉴定文物的历史价值成了滕州市公安局党委最为关心的事,逐级上报枣庄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聘请山东大学文物鉴定专家、国家博物馆文物鉴定专家和陕西、河南等国家级文物鉴定专家对收缴文物进行逐个鉴定,最终得出结论:全部为春秋晚期文物,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该案缴获的文物数量之众,级别之高,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其中收缴的春秋晚期倪公戈刻有铭文12字,经专家破译为“倪公克父,择其吉金,作其元用。”其意是:古时的倪国公朱克父,专取好的金属材料,做成此戈,从现在开始,要一代代延续使用下去。此戈成功的收缴填补了山东省实物考究春秋晚期青铜器的空白。

文物鉴定的结果,加大加重了对嫌疑人的严惩,但仍有涉案人员潜逃。公安部、省公安厅、枣庄市公安局、滕州市公安局各级党委对此案十分重视,多次到案发现场实地考察。滕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梁龙雨局长在专案组会议上提出了“深度研判经营,理清脉络,一网打尽,追缴文物”的侦查思路,要求对该案进行秘密侦查,全面打击罪犯,保护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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