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项苏农

解密宋朝大事件(宋朝官府是怎么断案的)(1)

(一组宋朝人生活图片)

(一)把案件推给下一任

马光祖是南宋咸淳朝的一代名臣,最后当到了相当于宰相的知枢密院事的高官。从他死后的谥号“庄敏”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做事敏捷的人。

《说文解字》对敏的解释是“疾”,也就是机敏、迅速的意思。《论语》一书中有“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的说法,也就是说君子是说话慢而做起事来却非常快的人。

宝祐年间(1253年-1258年)是南宋朝的理宗皇帝赵昀使用的第六个年号,马光祖正好在此期间担任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知府。他在职期间公事公办,审理案件不怕得罪权贵人家和豪门阶层,而且在断案上一向是从速从快,所有的案件都是当天收案当天结案,以至于明镜高悬下的大堂之上,没有隔天要办的案件。

在马光祖所有的断案中,最有意思的是他的判词,基本上都是诗词歌谣体,容易背诵容易记,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教化效果。

但事情总是有例外的,有他一件经手的案子却没有迅速处理完毕,而是冠冕堂皇的推给了他的下一任。

明朝的诸人获在《坚瓠集》中,记载了一个“房租判”的故事:

宝佑间。马光祖尹临安。不畏贵戚豪强。庭无留讼。福王府讼民不输赁房钱。民云屋漏。光祖判云。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福王若要房钱。宜待光祖任满。

解密宋朝大事件(宋朝官府是怎么断案的)(2)

有一次,死后被追封为福王的赵汝愚,曾经亲自到临安府来找马光祖告状。这个赵汝愚是住在临安城的皇亲国戚,属于京城地方上数一数二的权贵之家。

这一天,他气势汹汹的对马光祖说,那些租住在他家房子的老百姓,竟然都耍起赖了,一个个的都不肯交房租。接着就盛气凌人的要求马光祖判决这些租户马上向他支付房租。

马光祖一边安慰福王,一边立即派人传讯这些租户。

不多一会的时间,这些租户就齐刷刷的被传唤到衙门里,他们跪在大堂的地上,纷纷答辩说福王租给他们的房子,都是年久失修的房子,屋顶都漏成洞了,晚上都能看见月亮和星星,要是碰上了下雨天,那就是大雨大漏小雨小漏,雨停了屋里还在漏水。他们要求福王派人维修房屋,谁知福王就是不肯维修,一直拖到现在,他们是在没有办法之下,这才没有交房租。

马光祖听后就亲自带着赵汝愚和这些租户,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看好以后他就在现场对本案做出了一道判词:

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

福王若要房钱,宜待光祖任满。

判词的意思是说,这些出租的房子,大晴天从房顶处照进来的太阳光,照在地上象鸡蛋鸭蛋一样大,下雨天从屋顶漏下的雨,将租户们用来接雨水的木盆瓦罐都接满了。如此不堪的房屋,你还想要收房租钱,那就等到我干满了一任临安知府。

言下之意就是把这个福王要求收房租的案件,很聪明的给推了出去,推给了下一任的临安知府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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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案件推给时间

除了把案件推给下一任了事的,还有把案件推给时间了事的。

宋朝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记载了一个“叶相判案”的故事:

叶相梦锡,尝守常州。民有比屋居者,忽作高屋,屋山覆盖邻家。邻家讼之,谓他日且占地。叶判曰:“东家屋被西家盖,子细思量无利害,他时拆屋别陈词,如今且以壁为界。”

叶衡字梦锡,在他还没有当南宋孝宗朝的宰相之前,曾经做过一任常州太守。在他做太守期间,曾经审理过一件诉讼理由很奇葩的案件。

在常州城里的一条街上,有两家东西相邻的邻居,本来关系还是很好的,平常见面都会互相说:“你饭啊吃过了?”

突然有一天,这两家人家发生了矛盾,见面都互相不说话了,其中的缘由是西面的那家邻居,突然大动土木,把原来和西家几乎是一样高的房屋拆掉了,在原地重新盖起了一幢很高大的房屋,造好的房屋屋脊要比东面邻居家的屋脊高出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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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东面的邻居就不乐意了,于是就写了一张诉状,把西面的邻居告到了常州府。他在诉状中言之凿凿的说,西面的邻居现在把房屋造得这么高,他房屋的屋脊已经大大的超过了我的房屋屋脊,再这样发展下去,那家人家将来还会侵占自己的空间地方,因此请求知府大人为他做主,把西面这家人家已经造好的房屋立即拆掉。

叶梦锡就升堂问案,在问明了情况之后,把手中的判笔一挥,写出了下面的判词:

东家屋被西家盖,子细思量无利害。

他时拆屋别陈词,如今且以壁为界。

该判词说的是你东面人家的屋脊,被隔壁西面人家的屋脊盖住了,虽然这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本官细细一想,由于没有影响到你什么,所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等到东面的那家人家,在以后拆房子的时候,你再说这件事情吧,今天就暂且以你们两家的墙壁,作为你们两家的分界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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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把案件推给……或者叫不予立案?

还有一个人把手中的案件推的更绝,而且还让被推之人无话可说。

宋朝人周密写的《癸辛杂》一书中,记载了“卿宰小鬼”这么一件事情:

南宋人何澹,因为他在世的时候曾经编过一本现在已经失传的文集《小山集》,又被当时的人称为何小山。

这个何澹在宋宁宗庆元朝,曾经当过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的高官,后因“庆元党禁”,被迫辞掉了官职回到了家乡浙江的庆元县。

他回到家乡以后,为人处世仍然很是高调,并没有改掉以前在京城做官的那种气派,还是趾高气扬还是颐指气使,特别喜欢摆谱,摆出一份咄咄逼人的腔调和盛气凌人的姿态。

有一天,刚刚上任的庆元县县令,专程去他家拜访。

为了表示对何澹的尊重,微服出访的县令,在离何府还有百步开外的地方就下轿步行了。

门房向何澹通报说:“本县新来的县令求见相国大人,现正在门外等候传唤。”说完就将该县令的名片递给了何澹。

解密宋朝大事件(宋朝官府是怎么断案的)(6)

何澹没有接过名片,而是对此乜了一眼,在心中暗暗道:什么县令县令的,不就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吗?他对着门房呵呵一笑:“原来来的是个小鬼啊。”接着用冷冷的声调吩咐道,“没空,不见。”

县令拿着退回来的名片,只得怏怏地打轿回府了。

没过多久,何澹家大片蓄满水的农田,因为长着秧苗,所以邻居家的鸭子,从早到晚就把这里当做一个吃食堂,纷纷前来啄食秧苗,田地里到处是呱呱的一片鸭声。

没有了秧苗就长不出稻子,没有稻子就没有收成,而且这些鸭子,你在东面赶它就到西面去,你到西面去赶它又回到了东面来,随你怎么赶也赶不走。

何澹在不胜其烦不胜其忧之下,就以自己家是种地人家的名义,认认真真的写了一份诉状,将这些养鸭子的人家全部告到庆元县的公堂上去,要求这些人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这份诉状被交到了那个县令的手里,县令草草的看过之后,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在诉状的天头部分,挥笔写出了下面的判词:

作高田塍多著水,鸭踏苗头自理会。

朝中自有大官人,何必执状问小鬼。

何澹啊何澹,你既然认识朝廷里的高官大臣,并且还可以倚仗这些做大官的人,那你就根本没有必要再拿着诉状,来找我这个比芝麻绿豆还小的小鬼,要我这个小鬼来处理这件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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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据民意断案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这么一推了之,有的案子会考虑站位正确,也就是说会用政治的手段去处理法律问题,快刀斩乱麻的判决案件。

明末清初的诸人获在《坚瓠广集》中,就记载了一个“断田归岳”的事:

话说有一个名字叫辛元龙的人,在南宋的都城临安府(今天的杭州)做相当于法院院长的节度推官时,有一天新来的顶头上司知府大人,交办他处理一个关于确认田地所有权的案件。

这是前任临安府知府遗留下来的一个很棘手的案子,因为两方当事人都非同一般,一方当事人是万侯卨(xiè)之孙,另一方当事人是岳飞之后,导致这个案子拖了好长好长时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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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万俟卨,可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在高宗朝绍兴年间,先后两次出任相当于副宰相的参知政事,最后做到了相当于宰相的同平章事。

他虽然积极的参与陷害岳飞的活动,生前却得到了善终,而且还很高寿,一直活了75岁,在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死去,死后谥号忠靖。

再说这个岳飞,更是一个不得了的人物。他在绍兴十一年(1142年)的年底,在秦侩、万俟卨等人的陷害下,被高宗皇帝赵构下令赐死。

岳飞死后家庭被抄家、财产被充公、家属被流放。

为了消除岳飞的政治影响,秦侩揣摩高宗皇帝的意旨,将与岳飞同姓的岳州改名为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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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高宗皇帝赵构将皇位传给孝宗皇帝赵昚,孝宗即位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岳飞冤狱平反,并且发还岳飞的财产。接着在淳熙五年(1178年),孝宗皇帝下旨为岳飞追赠谥号“武穆”。

岳飞的家产被皇帝没收后,有的财产至今还被官家保管占用,有的财产则被秦桧的党羽巧立名目占为己有,更多的财产却已经是被处理变卖给他人了,其中有些卖出去的财产,已经是数易其主了。

岳飞家的后人,就是在这个获得平反的背景下,对那些已经被变卖多年的财产进行追讨,从而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辛元龙一看这个案件的卷宗,乖个隆地洞,真是不得了,竟然是厚厚的一大堆,要是按常规来审理,估计到猴年马月都审理不完,而且更要命的是万侯卨之孙手里还有朝廷颁发的田契。

好在辛元龙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他在接手了这个案件之后,对所有的卷宗看也不看,马上就用判笔在白纸上写道:

岳武穆一代忠臣。万侯卨助桧逆贼。虽藉其家。不足以谢天下。尙敢与岳氏争田乎。田归于岳。劵畀于火。

大意是:

岳飞岳武穆是一代忠臣,忠臣的财产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万侯卨历史上曾经帮助过奸臣秦侩,存在陷害忠良岳飞岳武穆的大错。因此即使将万俟卨家族的财产全部充公,也不能抚慰天下老百姓的心。他们万俟家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现在竟然还敢嚣张的和岳家争夺田产的所有权,真的是“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万侯卨之孙名下的所有田产全部归岳家所有。

万侯卨之孙名下的所有田产的地契全部烧毁。

本案件到此结束。

解密宋朝大事件(宋朝官府是怎么断案的)(10)

【作者简介】项苏农,苏州市人,现在苏州从事律师工作。工作之余爱看闲书,出差之机常逛街市,间或有所感,书诗文自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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