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如何治理家国天下的问题上,都有分歧,有的人认为应该依靠人,毕竟人是生活在社会上的主体,也是组成社会最为基本的要素,任何的工具和规章都要由人来使用和实施,再好的学术主张没有人的支持也是白费,再好的工具规则没有人为基础也是徒劳,自然就可以,以人来治理人,以那些有才能的道德高尚的人来治理那些普通人。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1)

可是人终归是会死的,人一旦死亡,政治也就不复存在,所以,人治从本质上来讲是靠不住的。于是,有的人提出了法治,既然人会消亡,那么,就选择一个不会消亡的事物来形成约束,这个不会消亡的事物就是法治。

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想法,所有人都被规定在一个明确的框架之下,遵守一个明确的规则,没有人能超出其外,社会必然井然有序。

可问题在于,古代的统治形式是有阶级存在的,而古代的法并不是全民商议的结果,只是领导阶层规定的结果,是领导阶层制定出来统治底层群众的手段,既不公平,也不公正,更不能保证平民百姓手中的权力,这样的法是畸形的,也不是真正的法,所以自古以来批判法治的人不在少数。

可既然人不行,法也不行,那么,那些既反对人治又反对法治的人,他们主张用什么来治理社会呢?其实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德治。

事实上,百家争鸣虽然持续了300多年,但诸子百家最后却殊途同归,他们最后争论的问题其实就在于如何治理国家上,在于到底是实施法治还是德治上。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2)

上面我们已经说了,人们对于法治多有批判,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那么,德治又是一种怎样的治理形式呢?本篇文章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看一看以德来治理社会到底有没有作用?

首先答案是很明确的,以德治来治理社会漏洞同样很大,因为帝国的德治并不是真正的德治,他们讲究的也不是真正的道德,而这就说来话长了。

事实上,德治原本是原始社会的管理方式,在原始社会里,资源和财富都很少,族群也很少,他们大多数都是依靠血脉结成的氏族关系,一个势力群体范围内的所有人几乎都有血缘关系,他们的生产力是有限的,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因为少而可以内部共有,毕竟就算拿出来分也根本分不开,只能够大家共同所有。

在氏族的部落内部,所有的东西都归全体族民所共同拥有,而既然是大家共同拥有,那么使用资源就得有个标准,因为谁都不能据为己有,谁都不能够因为自己使得使用权利而伤害到别人的使用权利,不能在自己支配之后让别人无从支配,因此就出现了原始道德和风俗习惯。

这些其实就相当于潜规则,大家在潜移默化中,都遵守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理念,这就是最早的德治。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3)

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年代,这样的治理方式是非常美好的,因为族群的集体意识,没有子女的老人和没有父母的孩子,都能够得到赡养和供养,俨然一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局面。

毕竟,因为族群太小,根本就不存在奴仆,既然如此,统治也就没有了意义,又因为财富太过于稀少,权利和义务也几乎没有差别,分工自然完全出自于本能,也就是所谓的男耕女织,支配人们行为的除了生存的必要之外,就是最为纯朴的天然“意识”,就是约定俗成的纯朴。

统治者根本就不需要费多少力气,这一口人们自然而然形成的行为意识和观念,就可以达到“垂衣而治”的局面。

不可否认,这样的局面确实存在过,毕竟人类的进化过程就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在整个历史发展进程中,一定有一个时间段是人们的生产生活资料极其稀少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争无可争,自然也就能够和谐共处。

就连恩格斯也曾经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当中赞美过这样的时代和制度,说那是一个美好而又有条有理的社会。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4)

这样的社会固然很美好,但问题也同样非常明显,那就是,在出现这种美好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基础,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极其稀少。

换句话来讲,就是说当时的人们并不是真正的不想争、不想斗,而是实在没得争、没得斗,可供人们支配的东西就那么多,就算是争抢得到的也不会比不争要多,所以,又何必去争去抢呢?

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自身的条件在不断的提升,智力在增加,能够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多,能够创造的社会财富也就越来越多,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在这样的时代里,社会不再是曾经一穷二白的情况了,有太多的剩余财富可供人们去争夺。

比如说,权力和地位,比如说,金钱和奴仆,毕竟成王败寇,争斗一旦成功,人生就是一片坦途,在这样的诱惑和可能性面前绝对有不小的一批人跃跃欲试。

随着社会发展的程度加深,人们的争斗是不可能避免的,既然如此,那么德治也就失去了前提,社会财富的增多让约定俗成的自然观念,不再拥有约束的能力,也不再拥有遵守的价值。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5)

所以,道德便不再能够约束众人。因为不遵守道德,不遵守约定俗成的世俗观念,就可以参与到财富的争夺当中,而一旦拥有了更多的社会财富和资源,那么地位就会水涨船高,就能够成为其他人的领导者,在这样的利益面前,来自于人们对于道德的点点指责还重要吗?答案显而易见。

而且,哪怕是在我们上述所说的那个美好时代里,也不仅仅是只有温情,野蛮的暴力同样存在,因为根据我们上面的描述,所有的美好其实都出现在世族内部。

也就是说,在同一个势力群体的范围内,一个势力群体的所有人都有血亲关系,他们共同拥有的资产和财富不多,所以,可以共同分享,但即便如此也是仅仅限于同一个群体,在不同的群体之间依旧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

比如说,蚩尤和黄帝不就有逐鹿之战吗?炎帝和黄帝不也在阪泉,发生过战争吗?就连尧舜禹之间,可能也存在着不为人知的争斗历史,那个时代同样也是美好与野蛮并存的。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6)

更何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那个时代早就已经一去不复返,氏族社会过去了,部落联盟不存在了,连邦国也都变成了帝国,原始的自然道德被权力至上的中央集权所代替,所以曾经纯朴的道德也就变了味道。

要知道,在后来的帝国时代里,人们同样也是标榜和鼓吹道德的,但是他们所鼓吹的道德不再是曾经原始社会内部的公平分配,而是一种阶级之间的尊重,底层阶级的人要尊重上层阶级的人,臣子要尊重君主,甚至女性要尊重男性。

到了这个时候,统治者一再推崇和标榜的德治,其实就带上了极大的欺骗性,正如毛泽东同志在《贺新郎•读史》当中所说的那样: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天涯过客。

事实上,从部落到国家,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实就是一种堕落,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传统道德高峰的堕落,作为单纯的自然道理和纯朴意义上的道德,不再对人们有约束作用,新的文明的社会阶级拉开帷幕,激烈的利益争斗反复上演,其中夹杂着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和物欲,同时还有人们对公共财产的自私掠夺。

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可悲的过程,人们不能在自己约束自己,反而只能够通过硬性的规则来干预,这就为社会的各种动荡和犯罪行为埋下了祸根。但是这却又是一个不得不经历的过程,所谓光明是在黑暗当中孕育的,很多时候不经历黑暗的发展过程和磨难,根本也无法迎来光明的未来。

统治者理论(统治者标榜的德治)(7)

虽然从三皇五帝到西周封建,再到春秋战国的历史走的是一条极其血腥又夹杂着虚伪的道路,但这条道路却是人们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得不去经历的。

与此同时,这其实也是历史的一种选择,诞生在黄河流域的华夏文明拥有着与其他文明不同的特性,人口基数多,活动范围广,历史文化丰厚,决定着华夏历史文明的社会拥有着更多的不可抗力,拥有更多性格繁杂的人,自然也就会出现各种各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恰恰,华夏文明正是在这样的波澜起伏中才不断的发扬光大,不断的注入新鲜血液,最终成为了光辉而又灿烂的文明。

所以,哪怕古代的德治并不完美,但是它也同样为历史的发展做出过贡献,有它存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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