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

沪市监认证[2019]年919号

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1)

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2)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公告〔2019〕13号)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海关工作部署,现就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上海海关负责上海口岸进口的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产品的验证工作。

二、自2019年4月1日起,各申报单位继续使用国家 “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提交有关资料(网址:http://cccmb.cnca.cn),相关申报和管理要求不变。

三、本市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进口强制性产品最终使用地原则,负责辖区内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审核和后续监管。

四、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证明信息通过系统与海关通关验证系统自动对接。

五、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范围且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条件的进口货物,申报单位应在办理报关前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六、上海海关在验证工作中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性文件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七、各区承接单位如下:

(一)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68542222-81043,邮政编码:200135);2.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58698233,邮政编码:200131)

(二)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800号(63767755,邮政编码:200010 )

(三)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洛川中路880号(56657070,邮政编码:200072)

(四)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69号(64169337,邮政编码:200235)

(五)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62837220,邮政编码:200050)

(六)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631号(52564588-7301,邮政编码:200333)

(七)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296号(51851128,邮政编码:200083)

(八)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5031125,邮政编码:200082)

(九)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1号(26097542,邮政编码:200940)

(十)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388号(64980097,邮政编码:201199)

(十一)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9992873, 邮政编码:201822)

(十二)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57922757,邮政编码:200540)

(十三)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69号(67735888,邮政编码:201620)

(十四)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75号(39258043,邮政编码:201799)

(十五)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37563119,邮政编码:201499)

(十六)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388号(59617132,邮政编码:202150)

特此通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19年3月28日

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关于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通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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