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吕梁银保监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交城农商行因存在“通过调整贷款分类、虚假盘活、以贷结息掩盖不良,降低信用风险指标;资金借道资金计划流入受限制领域”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吕梁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山西交城农商行处以罚款100万元。

另外,对周亚军、赵忠民、王栋、乔春光、魏亮桃五人警告。

天眼查显示,山西交城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26.67%。

山西两家农商行被罚款(山西交城农商行被监管机构罚款100万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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