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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份证丢失后被起诉(身份证丢失后她莫名当)

女子身份证丢失后被起诉

身份证被冒用,陈女士为了维权,往返山西福建,已经积累了一大摞火车票

台海网3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文 陈巧思/图)丢失身份证,您认为只是件小事吗?有人因身份证丢失被冒用成了“老赖”,还有人因身份证丢失被冒用而“被老板”,名下突然出现十几家公司,还涉嫌诈骗。小小的身份证,您可要保管好了,以免一时疏忽被冒用惹祸上身。

身份证丢失莫名“被老赖”

居住于山西太原的郑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成为“老赖”,无缘无故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因此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孩子被私立学校退学。

郑女士从事外贸行业,不时要乘坐飞机出差,去年10月底,她在网上订机票,却跳出了一则提示:已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人名单,无法订机票。郑女士吓了一大跳,赶紧咨询客服,得知她被厦门的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因此无法购买机票。

郑女士说,去年11月,她带着疑问来到厦门,通过法院得知她竟是福州一家公司“福州德荣通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该公司涉及侵害商标权,被彪马欧洲公司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赔偿彪马欧洲公司10万元。她作为法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长时间未履行判决,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我从未到过福州,怎么成了福州企业的法人?”郑女士说,莫名被起诉真是有苦说不出。她回忆起,2016年乘坐动车从太原前往许昌办事,途中钱包被偷,身份证在郑州火车站丢失。事发后,她第一时间报警,还办了临时身份证,10多天后,她回到太原老家补办新身份证。“我以为身份证补办完就没事了,没想到身份证竟被人冒用了,还成了福州一家企业的法人。”郑女士说。

此后郑女士走上了维权之路。每一次到福建,她需要从太原中转郑州,再从郑州转到福州及厦门,因为换乘、等车,她都要在路上花到两天时间,路上十分辛苦。还要在福州厦门两地奔波,第一次到福建前后花了大半个月时间才回到老家。一回到家,她就病倒了。

今年2月中旬,她再一次来到福建,带着6岁的孩子在福建待了近一周的时间,在各部门间奔走,年幼的孩子因水土不服生病,郑女士感到心力交瘁。

异地奔波维权 数万花费证清白

为了自证清白,郑女士曾前往福州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她查阅了该公司的登记情况表,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登记为经营批发与零售业,该公司的企业法人原来名为邱金松,2017年1月9日,邱金松将该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郑女士,同时郑女士担任该公司法人。她还去了企业注册地址,但并未找到该公司。

郑女士为了证明身份证被冒用,自费4500元做了笔迹鉴定,以证明“福州德荣通贸易有限公司”相关登记材料上的签名笔迹并非其所写。记者从郑女士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鉴定结果为“材料落款处签名笔迹并非郑女士所写”。郑女士还向郑州警方要来了当时丢失身份证的情况说明,她将笔迹鉴定及报警记录全部提供给了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希望部门向她出具撤销该公司登记许可决定书及说明,这样她就能向法院证明她跟该公司没有关系。“因为这事,我无法正常工作已经有好几个月时间了,而且孩子也没法正常上学。”郑女士说,事发后她数次从山西到福建维权,火车票已经积累了一大摞,单是往返车票、住宿、笔迹鉴定、律师费等就花费三万多元。

近日,福州台江市场监管局表示,郑女士要求撤销登记许可要待调查核实后,经审批作出撤销登记许可的决定书。请郑女士耐心等待,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尽快作出是否撤销决定。

目前,郑女士正在等候部门开具的撤销公司登记许可决定书及相关证据,然后一并上交给法院,以提起执行异议请求。

相关案例

“被老板”后,警察上门

据媒体报道,去年,福州的小陈在生日当天,收到应聘单位发来的信息:她的名下有3家公司!这可不是啥生日惊喜,反而是惊吓!25岁的小陈应聘的是一家银行,因为名下有这3家公司,违反了银行系统的相关规定,导致她无法入职。

这3家公司都是在2015年同一天登记的,当时小陈还是个学生。她既不认识公司法人,也完全没听说过这三家公司。恰巧的是,小陈在2015年有丢失过身份证。而3家公司全都不靠谱,地址是假的、号码要么空号要么停机!一想到这3家公司万一负债或者犯罪时,会连累到自己,小陈就赶紧报了警。

宁德的李先生同样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丢失过身份证,补办的时候他问过办事人员是否需要挂失,得到的回复是“没有硬性要求需要挂失”。结果在2017年,大事不妙,警察找上他了!原因是李先生名下在广东有13家公司,还涉嫌诈骗!

权威解答

身份证被冒用如何维权?

通常有三种方式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瑛律师分析认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相关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的义务,只有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丢失的身份证无法因补办后身份证的启用而直接作废(被验证无效),身份证被冒用后给丢失证件者带了一系列的麻烦,就如本文中的郑女士。这样的情况通常通过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一是提起执行异议。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郑女士首先需要阻断案件执行程序防止损失进一步加剧。二是申请工商局撤销工商登记。三是提起行政诉讼。郑女士通过调阅被冒用注册公司的整套工商登记文件,如果能确认工商局工商登记程序或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撤销冒用公司实现维权。且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取得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结合郑女士已有的报警回执、补办证明以及笔迹鉴定等,郑女士可以有效证明自己并非执行案件中的法律义务承担人,从而实现解除强制执行手段的目的。

梁律师提醒读者,一定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避免遗失,亦不可随意对外借用他人。如果居民身份证不慎遗失,应第一时间做如下安排:一是报警,报警后及时取得报警回执,作为证据保存。二是补办。三是登报声明。虽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登报声明,但是因现行技术手段无法实现新身份证启用后遗失身份证自动作废,为了在今后一旦出现被冒用的情况能够第一时间举证,建议做登报声明进行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