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生校服、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饰、安抚奶嘴、儿童小家电产品等 7 类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抽查5 月 1 日,抽查结果对外公布,90 批次不合格产品被检出,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生活用品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生活用品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罚(从校服到童车儿童小家电)

生活用品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罚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生校服、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饰、安抚奶嘴、儿童小家电产品等 7 类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抽查。5 月 1 日,抽查结果对外公布,90 批次不合格产品被检出。

行动抽查了全市 259 家受检单位的 540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90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16.67%。生产领域抽查了 17 家受检单位的 27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3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1.11%;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了 242 家受检单位的 513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87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6.96%;流通领域抽查了 30 家标称为深圳企业生产的 80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12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5%。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学生类用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厂名、厂址等信息,避免选购三无产品,建议到正规商场购买,购买时仔细检查产品包装上的文字是否清晰、准确,是否有产品相应的执行标准号,并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以便后期维权使用。

附:抽查结果分析

(一)中小学生校服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33 家受检单位的 90 批次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全部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取,发现不合格产品 21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23.33%。

本次抽查重点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甲醛含量、pH 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耐湿摩擦色牢度、燃烧性能、附件锐利性、绳带、锐利物、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水洗尺寸变化率、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裤后裆)接缝强力、(面料)起球、接缝性能 / 接缝处纱线滑移、水洗后扭曲率、耐光汗复合色牢度、顶破强力等 24 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pH 值、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接缝处纱线滑移、耐光色牢度、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标识)。

(二)学生用品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58 家受检单位的 130 批次学生用品产品,全部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取,发现不合格产品 4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3.08%。

本次抽查重点对学生用品的可迁移元素、苯、氯代烃、游离甲醛、甲苯 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亮度、笔的上帽安全、铅笔芯浓度(仅适用于石墨铅笔)、芯尖受力(仅适用于石墨铅笔)、游离甲醛(橡皮泥)、初写性能(仅适用中性墨水圆珠笔)、书写性能(仅适用中性墨水圆珠笔)、发光性能(仅适用于荧光笔)等 14 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笔的上帽安全、亮度、可迁移元素(铅)、发光性能。

(三)儿童玩具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56 家受检单位的 120 批次儿童玩具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43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35.83%。其中:抽查了生产领域 9 家受检单位的 15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3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20%;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47 家受检单位 105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40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38.1%。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包括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玩具标识(仅测年龄范围和玩具警告标识)、特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总量、甲酰胺等 7 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1. 玩具标识,含玩具警告标识,玩具使用说明(年龄范围);2. 甲酰胺;3. 增塑剂;4. 特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总量;5. 特定元素的迁移;6. 机械与物理性能(包括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含小零件,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球,突出物,刚性材料上的圆孔,蓄能弹射玩具,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18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

(四)童车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24 家受检单位的 35 批次童车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6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7.14%。其中,抽查了生产领域 2 家受检单位的 2 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22 家受检单位的 33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6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8.18%。

本次抽查重点对童车产品的以下项目进行了检测:

1. 儿童滑板车产品: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增塑剂、突出部件、强度、三轮滑板车的稳定性、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刹车、车轮尺寸。

2. 儿童推车产品: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和靠背的高度、推车的适用年龄、卧兜和座兜连接在车架上的装置、手把强度、折叠锁定装置、动态耐久性试验、撞击强度、静态强度、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

3. 儿童自行车产品:闸把尺寸、手闸制动系统的强度、手闸制动性能试验、把横管的把套、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间隙、地面间隙、足尖间隙、限制尺寸、鞍管、鞍座调节夹紧装置、鞍座的强度、链罩、平衡轮尺寸。

4. 儿童三轮车产品: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机械强度、锐利边缘、锐利尖端、外露突出物、挤夹点、小零件、防护罩帽、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 ( 把立管是可调节的结构 ) 、把立管强度、鞍管插入深度 ( 鞍管是可调节的结构 ) 、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冲击强度、靠背结构牢固性、辅助推杆强度、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

5. 婴儿学步车产品: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危险夹缝及孔、开口、外露突出物、可触及部件、锁定、折叠和框架调节装置、挤夹、剪切、座位、学步车脚轮、防撞间距、静态稳定性、动态稳定性、静态强度、动态强度、碰撞强度、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

6. 其他类童车产品: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增塑剂。

不合格项目有:可用脚起稳定作用的玩具的侧倾稳定性、乘骑玩具及座位的超载性能、把立管强度、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把手和其他类似的管子、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可调节、可折叠的把立管和把横管"、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五)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饰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53 家受检单位 100 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饰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10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0%。其中,抽查了生产领域 6 家受检单位的 10 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了流通领域(实体店)47 家受检单位的 90 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10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1.11%。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饰的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异味、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铅、镉)、邻苯二甲酸酯、燃烧性能、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性、绳带要求、其他要求(锐利物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等 17 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pH 值、绳带要求、其他要求(耐久性标签位置)、附件抗拉强力、纤维含量。

(六)安抚奶嘴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12 家受检单位的 20 批次安抚奶嘴产品,全部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取,发现不合格产品 3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15%。

本次抽查重点对安抚奶嘴的材料,一般要求(结构),奶嘴头,挡板,环,把手、 塞子和 / 或盖,孔洞(手指陷套),咬扯耐久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等 10 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为孔洞(手指陷套),挡板。

(七)儿童小家电

本次共抽查了我市 23 家受检单位的 45 批次儿童小家电产品,全部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取,发现不合格产品 3 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 6.67%。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小家电的标记和说明、发热要求、异常工作和故障试验、辐射杂散骚扰、静电放电抗扰度、辐射骚扰场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 19.11.4)、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 22.46(含附录 R))、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22 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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