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还要提减值吗(如何让公允价值)(1)

一、 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

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会计”是关于“公允价值”在企业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具体应用情况的会计,包括对企业某些资产或负债计量公允价值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金额等内容。在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当资产价值降低或负债价值上升时企业要报告损失,这些损失减少企业的权益或降低企业的净收益;当资产价值上升或负债价值降低时企业要报告利得,这些利得增加企业的权益或提高企业的净收益。基于上述认识,“公允价值会计”可定义为: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或权益。其特点是,动态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变动,使企业财务报告与市场对接。因而,在“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如果经济和市场环境不稳定,企业财务报告的损益和权益数据会有较大幅度波动。

市值会计可界定为: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它主要应用于金融工具,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服务和其他混合金融工具等。

“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者含义和金融资产计量实务两方面进行阐述。“公允价值会计”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或权益;“市值会计”要求或允许企业对财务报告中某些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两者的主要差异体现在被计量项目价值变动的处理上,“公允价值会计”包括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和权益两种情况,而“市值会计”仅指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情况。很显然,“公允价值会计”涵盖“市值会计”。金融资产是公允价值应用的核心领域,但该领域的应用实务十分复杂。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据此确定后续计量是选择“公允价值”还是“摊余成本”;即使同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也截然不同,有的计入损益、有的计入权益。这种复杂的处理方式给金融机构操纵财务数据留下许多空间,是金融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激烈博弈后的权宜之计。对于财务报告数据的波动,金融机构也区别对待,尤其抵触损益数据波动,因为它影响盈利和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直接影响其股票市场价格。 “市值会计”是为金融机构服务的,而不是为投资者服务的。这可能是“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的本质区别所在。

二、公允价值会计与资产减值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36)指出,如果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要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指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使用价值指预期从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中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会计强调客观性,反映资产持有期间价值波动的负面影响和正面影响,是双向的反映。资产减值会计蕴涵会计稳健思想,它仅反映资产持有期间无法预料因素对其可回收金额的负面影响,是单向的反映。“公允价值会计”和“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和理念具有显著差异。

三、结论

“公允价值会计”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是计量日或报告日模拟真实市场交易出售资产、清偿负债,从而推导企业当前市场价值的过程,是企业继续持有资产和承贷负债,同时又急于获取市场对其评价的一种操作。“公允价值会计”的宗旨是将企业与市场对接,使财务报告动态、及时地反映企业持有资产和承担负债的价值变动。“市值会计”从属于“公允价值会计”,它的存在说明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变动是计入损益还是计入权益具有敏感性,暗示公允价值应用所导致的财务报告波动是其遭遇抵制的主要原因。“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和理念与“公允价值会计”不同,它仅在特定条件下应用公允价值、单向反映资产价值变动,因而不属于“公允价值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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