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薪酬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中级经济师必刷1000题?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中级经济师必刷1000题(人力资源管理)

中级经济师必刷1000题

第八章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原则。本制度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一)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二)竞争: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三)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等的薪酬实行宽带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五)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二节 职务职级体系

第三条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管理权限,规划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路,以职位梯级序列表的形式呈现,是员工岗位调整、职业生涯发展的参考依据。

公司的职级体系分为三个序列:管理序列(M)、专业序列(P)、操作序列(O)。

(一)管理序列(M):管理序列针对的是承担日常业务开展的岗位体系。

(二)技术序列(P):专业序列对应的掌握技术能力,承担技术任务的岗位(人员需具备相关资格及证书)。

(三)操作序列(O):生产一线员工,按照工作经验,操作能力评定,分别给与对应级别。

第四条 不同职务序列的人员对于人员素质能力有不同的要求。员工从一个较低的职务升为高的职务视为晋升,员工在某一个职级内的工资增长不视为晋升。

第三节 薪酬体系

第五条 薪酬定级。

(一)公司依照行业及市场情况,针对各岗位的职位价值(包括管理职能、企业贡献度及承担责任等要素)核定各岗位职级,根据任职资格标准,对在岗人员的综合素质、从业经验、个人工作年限、学历资质等因素核定职级对应的薪资范围的薪级标准。

(二)新入职人员按照岗位对应的薪酬范围及个人工作经验定薪,原则上不超过对应岗位薪酬范围的中位值(档)。

试用期内按对应薪档的80%予以执行(含月度绩效)。

(三)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引进的特殊人才,按协议薪酬执行。

第六条 薪酬构成。

月薪酬由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浮动的月度绩效工资构成。

第七条 固定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基础工资为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

岗位工资,是体现员工岗位价值的薪酬要素。依据员工所处岗位工作性质、责任、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工作条件等因素,结合市场机制而确定。

第八条 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在岗位中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成果而确定的薪酬元素。绩效工资划分为浮动月度绩效工资、浮动年度绩效工资两类。

(一)月度绩效工资

月度绩效工资原则上为固定工资的10%。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的结果浮动支付。

(二)年度绩效工资

年度绩效工资由股东单位根据当年全面预算及经营目标考核方案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

第九条 加班工资。生产一线员工在休息日上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日岗工资的200%计算日工资,法定节假日期间上班,按日岗工资的300%计算日工资。

第四节 薪酬调整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年度调整。公司根据业绩达成情况对员工进行年度调薪。

年度调薪发生条件:

(一)公司上一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原则上,未达成指标的次年不做年调薪。

(二)市场及同行业薪资调整状况;根据市场水平确定调薪比例;每年度年终绩效考核的同时,综合管理部启动薪酬分析工作,审视公司整体薪酬水平,市场情况,结合公司业绩,提报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包括平均调薪比例、总预算、部门预算及建议的调薪计算方法(业绩考核结果与现有薪资水平的双结合),各部门负责人参考以上内容,在部门调薪包内进行具体人员薪酬调整方案提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以下为员工薪资上浮的基本条件(原则上):

1.司龄:≧12个月的员工;

2.调薪时间: 12个月内未调薪的员工;

3.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上;

原则:每年不是全员必涨,根据员工表现实行优胜劣汰,表现一般员工不调薪或减小调薪比例。

(四)如有以下情况,不予调薪:

1.上年考核中,出现过不合格;

2.上年度内有通报批评,或记过;

第十一条 职位异动调薪。员工职位发生异动,依新聘任职位核定薪资等级,并调整岗位工资,原则上非晋升的人员同职级岗位调整薪资不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转正调薪。试用期间按月薪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调整为所核定的月薪资标准。原则上转正后的薪酬标准将不再另行调整。

第十三条 晋升调薪、薪酬套改调薪。

(一)获得晋升机会的员工先行进入晋升过渡期,过渡期一般2个月,过渡期间的薪酬、福利标准保持不变。

(二)过渡期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将根据《职级薪级表》及过渡期考核结果发布正式人事任命,并按晋级后职务调整薪酬、福利标准。

(三)晋升定薪原则:如当前薪资不在晋升后职级的薪资范围,按薪资范围的第一级定薪;如当前薪资已在晋升后职级的薪资范围,则向上调整1级。

(四)薪酬套改调薪原则:当公司《职级薪级表》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发生变化时,公司员工在进行薪酬套改调薪时,首先定岗定级,然后在对应的职级薪酬档位中按第一档调整;如原薪酬较低需要跨档进行调整时,最高调薪幅度不超过20%。如超过以上原则,需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

第十四条 降薪。

(一)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公司有权进行薪资调整;

(二)不胜任本岗工作,调整到其他岗位工作的;

(三)奖惩条例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临时性特殊调薪。

公司不进行年度调薪的情况下,针对高绩效且低薪资的员工进行个别调薪。具体条件为:

(一)员工工作表现优秀;

(二)工资标准远低于工资区间的中位值;

(三)18个月内未进行过调薪;

一般情况下,调薪涨幅不超过20%。

临时性调薪由部门提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生效日为批准日的次月1日。

第五节 薪酬支付及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薪酬支付

(一)薪酬发放时间

每月15日为月薪酬发放日,发放日若适逢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计发。

(二)薪酬发放方式

原则上,员工薪酬通过银行在员工工资账户上代发。员工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代扣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新进、离职的薪酬计算

1.员工新进、离职或工作调动等情况当月工资根据其实际工作日按比例计算发放。

2.员工工作未满一个考核年度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年度绩效薪酬部分不予发放。

3.因公司原因而离职的员工(包括退休员工),工作满一年的,考核后计发一年的绩效薪酬;工作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经考核后计算对应的绩效薪酬。

第十七条 试用期薪酬支付。试用期员工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一线操作工、后勤、司机人员试用期工资比转正工资少200-500元)

第十八条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详见《考勤、请假及休假制度》

第十九条 薪酬保密。

(一)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二)员工个人薪酬标准及公司薪酬政策属于公司保密信息,员工不得向他人打探或者谈论薪酬;不得向他人透露本人薪酬信息;不得向外部透露公司薪酬政策。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行为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节 福利与津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福利及津贴。包括公司自助福利和法定福利两项。自助福利是指节日贺金、生日礼金、各种补贴等;法定福利是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福利一视同仁,津贴标准与员工的职位等级相关。

(一)节假日、生日、婚礼、体检等福利。公司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向员工发放节日贺金或慰问品以示祝贺,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其中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福利试用期员工、实习期员工按一半标准执行。

节假日

福利

春节

三八妇女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备注

2000元

500元

500元

1000元

生日、婚礼福利

生日贺金

婚礼贺金

员工添丁

唁金

唁金的对象指夫妻双方的父母、配偶、子女

2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高原补贴

补贴标准80元 /天

/

/

/

餐贴

公司提供食堂,如没有食堂餐贴按工作日进行核算补贴现金。标准450元/月/人

健康体检

公司统一组织和结算的健康检查,费用标准为300-3000元/年/人

(二)通讯补贴。员工应遵循“厉行节约、公事公话”的原则,保持手机常开、畅通状态。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1个月无特殊原因关机2次或以上者,取消当月通讯补贴。员工通讯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在工资内核算发放。

职级

执行标准(单位:元)

7级及以上(副总及以上)

500

6级(总助)

300

4级至5级(部门正、副职)

200

3级及以下(主管、专业工程师)

100

公务车驾驶员

200

备注

一线生产岗位无通讯补贴

第二十一条 社保公积金。

缴纳基数:总助及以上8000元;部长、副部长6000元;其他员工4000元;

公积基缴纳比例:个人10%、企业10%。

第二十二条 法定福利。公司按照规定标准给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七节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章 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员工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对员工的处罚,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罚时,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 员工行为准则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团结同事,尊敬师长,正直坦诚。

第五条 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中途脱岗,按时上下班。

第六条 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公司安排,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努力学习岗位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八条 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三违”,做到“四不伤害”。

第九条 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偷盗公司财物。

第十条 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向外泄漏公司有关商业和技术机密。

第十一条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虚报冒领,贪污受贿。

第三节 奖 励

第十二条 个人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在降低成本费用,节能降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增加生产安全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四)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在改进矿山经营管理,提高经济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五)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六)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矿山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矿山治安做出显著成绩的;

(七)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有大局意识,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协助、配合他人,推进公司整体工作,事迹突出的;

(九)做出其他突出成绩,应给予奖励的。

第十三条 集体奖励。班组或部门在团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奖励实施。由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写出书面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初步提出奖励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受到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公司通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表扬或现金奖励,现金奖励的金额根据受奖人或集体的具体事迹、贡献等确定。

第四节 违纪及处罚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违纪处罚方式包括:警告、批评、通报批评、停工、降职、撤职、扣除绩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时,不限于一种处罚方式,可将多种处罚方式同时并用。

第十六条 员工违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违反作息纪律及处罚规定:

(一)员工应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无故脱岗。

1.迟到。迟到20分钟(含)以内,每月前两次给予警告、批评,第三次(含)以后扣罚50元/次;迟到2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扣罚100元/次;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罚半天工资。

2.早退。早退20分钟(含)以内,每月前两次给予警告、批评,第三次(含)以后扣罚50元/次;早退2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扣罚100元/次;早退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罚半天工资。

3.无故中途脱岗。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第二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依此类推;如果因脱岗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4.对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故中途脱岗,经教育屡不改正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员工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以内的(含三天),扣除当日薪资,并给予通报批评,也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停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三天以上的,除扣除当日薪资外,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违反工作组织纪律及处罚规定:

(一)员工当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网聊天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禁止当班期间睡觉。当班期间干私活,上网聊天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每次扣罚50元;睡岗的,每次扣罚100元。

(二)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调动和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200元;三次不服从调动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从管理,对上级领导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及财物的,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当班期间,应按规定统一穿工作服。未按规定着装的,给予提醒、警告,对不听劝告的,每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

(六)员工当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如若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每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

(七)员工应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会议,遵守培训和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或早退。未按时参加会议或培训的,迟到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无故缺席的扣绩效工资100元;手机未按规定处于无声状态发出响声或会场接听手机的,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

(八)员工不得无理取闹,禁止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员工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每次扣绩效工资200~500元;员工在公司内打架斗殴的,每次扣绩效工资500~1000元;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须支付所需的医疗费、误工费和适当经济补偿;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禁止参与非法组织、吸毒、聚众赌博。员工参与非法组织、吸毒、聚众赌博的,公司一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十)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不得制造传播谣言,不得擅自组织罢工。制造谣言,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秩序的,每次扣绩效工资200~500元。不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罢工,参与者每次扣绩效工资200元,组织者每次扣绩效工资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除扣绩效工资外,公司还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技术机密,违者将按公司保密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违反安全生产纪律及处罚规定:

(一)员工当班期间,应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未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酒后上班的,每次扣绩效工资500~1000元,并责令离岗,情节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者,视情况扣除500~1000元绩效工资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三)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严禁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构成安全隐患的,扣绩效工资200~500元,并责令消除隐患。

(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扣绩效工资100~300元;因违章造成事故的,每次扣绩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违章指挥的,每次扣绩效工资500~1000元;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条 违反财经纪律及处罚规定:

(一)员工有保护公司财产的义务,严禁偷盗公司财物。员工偷盗公司财物,价值200元以内且为首次的,追回财产,扣绩效工资500~1000元;再次偷盗公司财物或一次偷盗公司财物200元以上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

(二)员工勾结他人偷盗,或偷盗未遂的,视同偷盗,按上款规定处理。

(三)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者将视具体情况扣除500~2000元的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在其他经济活动中,不得违反公司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员工违反制度、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一律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部门负责人是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的管理者,负责违纪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员工的一般违纪行为,由各部门根据本办法自行处理,处理结果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较大或重大违纪行为,由违纪人所在部门会同综合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处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般应在员工违纪行为发生后一周内作出处罚决定,特殊情况的不超过一个月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第二十四条 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处罚决定送达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或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申请复议。接受员工申诉或申请复议后,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复查,并对员工提出的争议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

第五节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起草、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创作不易,点个关注。人办资源部分完结。下一篇行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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