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解放日报■本报记者 王闲乐,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蓝精灵 安眠?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蓝精灵 安眠(安眠的蓝精灵提神的)

蓝精灵 安眠

来源: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王闲乐

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记者从上海市禁毒办获悉,去年全市新发现吸毒人员4882人,同比减少969人;截至去年底,上海有吸毒人员36529人,同比减少4743人。近三年来,上海吸毒人员总量、新发现吸毒人员数量均连续下降。

与此同时,本市这两年滥用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现象明显上升。更令人担忧的是,很多人直到被民警抓获,都没意识到其实自己是在吸毒。“和吸食传统毒品相比,滥用药品看起来更温和、更隐蔽,但危害一样大。”市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说。

滥用国家管制药品令人担忧

上海男子苏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帮好友购买“安眠药”,竟构成贩卖毒品罪。

去年9月,苏某收到一位好友发来的微信,对方自称睡眠不好,想向其购买3板名为“蓝精灵”的安眠药。巧的是,苏某曾在朋友圈看到微商江某“晒”过此药,于是联系了江某。两人谈妥以每板1500元的价格成交,苏某收到货后,转手以每板5000元的价格卖给好友。两人在进行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今年6月1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苏某、江某等人提起公诉。

据江某交代,这些“蓝精灵”是2018年初托朋友从国外购买,共10板1000粒,最初是给家里老人治疗失眠用。老人停药后,她便把剩余部分放在朋友圈售卖。

“根据我国刑法和禁毒法规定,毒品不仅仅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还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安眠药在我国系精神类处方药,没有医生的处方不能随意购买。本案中的“蓝精灵”更不是普通的安眠药,其主要成分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具有催眠、遗忘、镇静等效果的同时,与酒精同时服用会产生类似食用摇头丸后的快感,长期服用会成瘾。

“江某、苏某等人明知‘蓝精灵’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且有不法分子拿它当摇头丸使用,仍为获取非法利益贩卖给他人,因此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检察官说。

近年来,类似因滥用药品构成吸毒的案例在上海屡有发生,除了“蓝精灵”,“聪明药”也是常见的一种滥用药品。

去年7月,邮政部门发现一件从印度发往上海的可疑邮包。民警迅速前往邮包寄送地址,在收件人施某签收时当场将其抓获。从邮包中,民警发现两盒阿莫达非尼药片,俗称“聪明药”。施某交代,他在公司担任财务,经常要参加各种考试,才铤而走险买“聪明药”提神。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购买该“药物”,此时已服用阿莫达非尼成瘾。随后,虹口检察院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对施某提起公诉。

市禁毒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像“聪明药”原本是用于帮助多动症患者保持镇定的处方药,在我国也被用于治疗发作性嗜睡症,但未经专业机构诊断和医生开具处方,擅自购买、使用、贩卖等行为,便与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无异。

令人担忧的是,年轻人往往是滥用药物的主要人群。谢某只有18岁,为了寻求刺激,她经常在酒吧服用“蓝精灵”。“吃了后玩得更尽兴,回家也睡得更好。”谢某说,她每次去都吃半粒,吃完就通过网络渠道从日本购买。在被普陀警方查获时,谢某已染上毒瘾。

邮寄管制药品入境涉嫌贩毒

这些药物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境外,通过邮寄或随身携带方式入境。

今年5月20日,邮局海关关员发现一件从我国台湾邮寄往上海浦东的可疑邮件,邮件申报名为“茶叶、保健品”,拆包检查后,海关关员从中查获劳拉西泮70片、溴西泮84片、佐匹克隆56片,均为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目前,该邮件已被查扣,待进一步鉴定甄别后查处。

记者从上海海关获悉,去年上海海关查获166起个人进口涉麻醉、精神类药物的邮包案件。今年以来,增幅更是明显,1月至4月已查获此类案件146起,相当于去年全年的87%,涉及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类、二类精神药物30余种,数量从数十粒到1000多粒不等。

这些可能涉毒的国际邮包给本市禁毒工作带来全新挑战。一方面,如施某、谢某这般滥用药物成瘾,实际上构成吸毒的现象大量存在,迫切需要从源头管控和查处;但另一方面,这些药品的部分购买者实名寄递,声称用作治疗失眠、癫痫等疾病,或用作减肥,一概以吸毒、贩毒论处也不恰当。

针对这一新情况,今年6月,市禁毒办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对查获个人经国际渠道进口涉麻醉、精神类药物处置办法,明确此类药物符合我国法律对毒品的界定范畴,一经发现,海关应当一律先行查扣。如果收件人确有正当医疗需求,可以凭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以及国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向海关申报,查验后视情处置。对于持有数量超过所持有处方剂量、未向海关部门申报或申报不实,但也没有采取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监管的,海关部门可以没收邮包,并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但如果具有藏匿、与境外人员共谋伪装寄递,明显超过合理自用范围等行为,海关将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查证和从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这个处置方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既明确了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管制药品进口,防止非法进口或流失、滥用行为的发生,又从合理性、人性化角度出发,对特殊情形下确实出于治疗目的而对第二类精神药品有需求的当事人做了区分。”市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如何这些药品都受到国家严格管制,若非国内确实没有替代药物和持有具有资质医师的证明,不建议个人从境外购买,“这些药品都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所以才要靠医生处方购买,严格遵从医嘱、控制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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