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43年正月,大汉皇帝刘启下达了一份诏书,特意对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审判司法案件,是国家最重大的政务活动但是人有智力上的不同,官员有上下级的区别在遇到有疑问不能裁判的案件时,要报给上级机关复审,如果还难以断案,就提交给最高司法官员审理发现案件判决有误,呈送疑案的官员不承担责任从事审判的司法官员,要重视从轻判案的原则,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大汉天子第二部144?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大汉天子第二部144(大汉王朝之二无为兴邦230)

大汉天子第二部144

公元前143年正月,大汉皇帝刘启下达了一份诏书,特意对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审判司法案件,是国家最重大的政务活动。但是人有智力上的不同,官员有上下级的区别。在遇到有疑问不能裁判的案件时,要报给上级机关复审,如果还难以断案,就提交给最高司法官员审理。发现案件判决有误,呈送疑案的官员不承担责任。从事审判的司法官员,要重视从轻判案的原则。

从这份诏书里,刘启对司法公正的向往。如果司法案件判决得不公正、不道德,会激起民怨,就会影响国家的长治,遗祸后世。另外,刘启也在倡导“刑盛世用轻典”的法律思想。看来,刘启对他治下的大汉已经信心在胸中了。

当然,刘启下达这样一份诏书,应该还有他独特的用心,这份用心是很良苦的。

本年8月,卫绾被任命为丞相,这位忠厚忠诚的老同志,成为了大汉的总理。

卫绾的红路走得比较平稳,一直有刘启罩着他,基本上是无忧无虑,有老大作依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七王之乱”结束时,卫绾升职做了中尉,过了3年,又被封为建陵侯。又过了1年,刘启免了卫绾的官职,让他回家了。这个免职不是恶意,而是极大极大的善意。因为刘启要杀尽栗姬的家人,也就是原太子刘荣的舅舅家人,他不愿卫绾这个忠厚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怕他招来仇恨,以后不好混日子,就先让他回家休假,避开杀人动刀子的事,然后把“苍鹰”郅都调来,让郅都去得罪人。

处理完栗姬的家人,刘启让卫绾回来上班了,岗位是太子太傅,做新太子刘彻的名 义老师。

干了工作得罪了人的郅都不在了,没干工作也没有得罪人的卫绾却高升了!现在,他成上大汉的首席大臣。

曾经耍杂技的艺术青年卫绾同志,共做了3年的丞相,在景帝后期,皇上卧病不能视事,卫绾在司法工作方面,表现得很被动,案件积压,很多被关进监狱的都是无辜群众,卫绾也因此被真正地免了职。

刘启在任命卫绾做丞相前,下达了那样的一份诏书,是否在想着教导和帮助卫绾同志呢?

在升职做丞相前,卫绾的职务是御史大夫,做御史大夫前是太子太傅。卫绾迈上新台阶后,御史大夫的岗位被刘启交给了直不疑。

直不疑是南阳人,在镇压“七王之乱”时,直不疑就率部队攻打叛军,立下了战功,被刘启封为塞侯。

早在文帝时,直不疑就在政府工作服务了,开始时只是普通的郎官。直不疑同志能够有发展,跟他的隐忍或者说大度有很大的关系。

使直不疑美名传扬的事,梗概是这样的:跟直不疑住一个宿舍的同事,回家探亲时,错拿了其他同事的金子。丢了金子的同事不知怎么搞的,就怀疑是直不疑给袖里吞金了。直不疑没有作任何辩解,自己花钱买了金子送给了同事,并向他道了歉。探亲的同事回来后,归还了误拿的金子,使丢金子的同事很害羞。

这事不但得到了同事们的称赞,就连当时的皇帝刘恒同志都对直不疑做出了较高的评价,随后,直不疑就不断地得到提拔,一直做到了太中大夫。

在一次政府工作碰头会上,有同志公开诋毁直不疑同志:“直不疑样子是很漂亮,但他却无法处理好跟嫂子暧昧的事!”直不疑听到这毁谤之辞后,既没有大呼冤枉,也没有跟放厥词者闹腾。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没有哥哥!”只是一句话,其他的也就不需要再解释了,毁谤之辞不必再攻,自己就破了!

直不疑的表现说明了什么?他懦弱吗?不是!他内向自闭吗?更不是!直不疑学习并信仰的是老子学说,无为之法。《老子·二十二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才是善争,争了就失去优势。

卫绾、直不疑都是不惹事生非、不抗争辩白之人,他们的观念及行为符合那个时代的需求。这一点,两个人是相同的。还有一点他们也是相同的,就是在武帝期间,他们被同时罢免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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