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创世纪2天地有情叶荣添赚三千万(创世纪商战全纪录)(1)

在三兄弟之中,无疑许文彪才是自始至终最为理智和务实的。许文彪早已指出,叶荣添的伟兴公司已是很难再支撑下去了,叶荣添却依旧顽固地凭着自己的一股冲劲去苦苦支撑。

可当叶荣添他在后来发生的收楼风波中,发现自己尽管已是使尽了百般手段都无力回天,最后还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年迈的父亲亲自去向叶孝礼屈辱讨饶,才得以保全一家人这一方小小的天地。挫败感使叶荣添在回家后的这个深夜里陷入沉思,并终于意识到了自身力量的不足与现实的残酷,为了不再拖累家人和朋友,毅然将自己的公司清盘,下定决心从头再来!

创世纪2天地有情叶荣添赚三千万(创世纪商战全纪录)(2)

从主人公身上所展示出来的这种决然与担当,非常值得肯定。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一个知识点,即有限责任公司,它的规定本来就是: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叶荣添既已启动清盘,又十分清楚自己所开的伟兴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他在被债主围攻时,才敢这么潇洒啊!

不是法律太难学,是社会太复杂,人心太难懂。试想若叶荣添的伟兴公司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又是怎样的结果呢?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原因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公示公信原则,对外部人而言,其对真实投资人无法知悉,只能信赖工商部门出具且核准登记的出资信息,并对该信息产生信赖利益。因此,为保护外部债权人的信赖利益,当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对外债务时,应当以其注册登记信息为谁来确定责任主体。

要想承担有限责任、企业解散后不需要对企业负债承担偿还责任的,就应该像叶荣添这样注册公司形式,而不是独资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法定程序清算解散之后,原股东对未经偿还的负债,不需承担个人责任。

创世纪2天地有情叶荣添赚三千万(创世纪商战全纪录)(3)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叶荣添采取的是“公司清盘”,而绝非“公司破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所以说假如是破产这一情况,属于司法行为,将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实践中管理人成员由律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管理人在对破产财产清偿时,会按如下顺序进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经济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率;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照上面的看来,实在是以人为本、先公后私!

清盘还属于商业用语,是指自行或强制清算,公司是自己算账清盘的。公司满足《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情形下,可以通过清算程序,解散注销公司。公司清盘作为一种法律程序,是指公司运作停止,全部资产在短期内低价出售,偿还之前未付款项,而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