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正式施行。法规明确规定,为了降低消费者更换、退货的条件及退车换车成本,明确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30天,累计修理次数超4次,可退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现在汽车还有三包规定吗(汽车三包新规正式实施)(1)

现在汽车还有三包规定吗(汽车三包新规正式实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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