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民俗十大怪(6):椒椒叔叔一起来--嗷叔叔

叔叔是指父亲的弟弟,泛指比自己父亲年纪小的父辈。但是,全国各地对叔叔的称呼不尽相同,广东人叫“阿叔”,天津人叫“掰掰”,东北人叫“老叔”,江淮一带叫“×爷”或“×爸”,吴越一带则叫“戽喂”。这其中,最特别的是安徽桐城人,把叔叔称作“椒椒”。

为什么这样称呼呢?且听一段饶有兴趣的传说:清朝名臣张英一日拟写奏章,误将“叔”写为“椒”。康熙帝展阅,好奇心大发,遂询何故。张英为了自尊,谎称道:敝乡有一俗,称“叔”为“椒”。岂料康熙生疑,要派人前去探个虚实。张英闻讯惊恐万状,欺君之罪如何了得?便暗派侍从快马驰往老家桐城,让县令三日内遍喻县民,改“叔”为“椒”。待皇帝钦差抵桐遍询民众,结果众口一词。自此,“叔叔”的别称“椒椒”便在桐城流传至今。

这个故事编得不赖,可故事毕竟只是故事,不能当作正史看待。稍微有点常识的人不难发现,这个故事有很多的漏洞:把“叔”写成“椒”的可能性并不大,古代文人惜纸,下笔前都很认真;奏章写好后要仔细检查,重要的还要备份,弄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皇帝知道后,老实承认也没什么,撒谎可真是掉脑袋的欺君之罪;“叔”有好几种意思,奏章中的“叔”不一定正好是“叔叔”的意思;这个故事有好几个版本,有的将主人公说成是张英的儿子张延玉;如果真是写错了,用家乡话来推托照样没有面子;这么个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是在撒谎,也断然不会派人暗访;民间的习惯称呼是很难改变的,就算当时应急改变,日后也绝对不会叫成习惯。

为了考证桐城“椒椒”的来源,需要注意下面两条 “硬证据”:其一,并不是桐城所有地方的人都这样称呼,个别地方有其它的叫法。在桐城,大多数人叫椒椒,但也有地方叫叔叔的;其二,全国并不是只有桐城一个地方这样称呼,江西贵溪和永修两地也是这样叫的。难道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是从桐城迁过去的?事实上,桐城人大多反而是从江西迁移过来的。

这无意中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大多数桐城人是从江西瓦屑坝移民过来的,而瓦屑坝明显只是一个移民中转站,那些将叔叔称作“椒椒”的桐城人,是不是来自江西贵溪和永修呢?不管怎么说,这里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由于提供的相关信息太少,遍查方言资料,也无法得出“椒椒”的确切来源。在这里,姑且提供一个大胆的猜测:叔通菽,菽是一种豆类植物,以豆类喻指小,所以叔叔指比父亲小的人;椒是一种香料植物,指的是“花椒”不是辣椒(明末才从美洲传入),椒的果实比菽还小,同样可以用来喻指小,进而指代比父亲小的人。


桐城民间传说故事(桐城民俗十大怪)(1)


桐城民俗十大怪(7):酸甜苦辣搁一块——胡椒汤

从正月初一开始,桐城人给各种生灵过生日:一鸡,二狗,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实也就是说说,并没有见过什么人真的给这些生物作寿。初二的狗不会多啃一快骨头,初三的猪也不会多吃一口米糠,至于马和羊,桐城基本上见不着,而豆谷之类,春节的时候正在冬眠呢。只有初七的人生日,一定是要好好过的。桐城的风俗,正月初七的晚餐,每个人都要吃酸辣汤,又叫胡椒汤,表示人生会遇到各种酸、甜、苦、辣之事。

可能是桐城不怎么产胡椒,也可能南方人不怎么爱吃胡椒,反正,这个酸辣汤很多人是不放胡椒的,但并不妨碍叫它胡椒汤。抛开寓意不说,单从口感上来讲,胡椒汤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比北方人做的什么辣糊汤要好很多。胡椒汤的主料是豆腐、淀粉、山粉,再放些腊肉、冬菇、冬笋、熟鸡肉、肉丝、鸡蛋、香油、鸡血、辣椒,味道算是盖了帽了。一看这些原料大家都清楚,酸辣汤其实既不酸也不辣,加上平时又很少能吃到,所以大家都逮到吃好几蓝边碗。

酸辣汤并不特别,四川、上海、北京、广州,几乎每个有人的地方都有。北方的偏酸一些,南方的偏甜一些,四川的偏辣一些。桐城酸辣汤的特色不在于口味,而在于文都人将这一锅浊汤赋予了特别的文化含义,让人回味无穷。记得有一首歌就叫《酸辣汤》,里面说“酸酸辣辣的感觉,味道十分好喝特别,让地球慢慢变火球,燃烧到温度最高点”。我不知道歌词是谁写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写的。

那么,为什么人的生日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间传说,女娲造物时,前六天分别造出了鸡、狗、猪、羊、牛、马,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称“人日”,又叫“人胜日”、“人庆”等。怎么庆祝呢?各地的方式不一样:(1)戴人胜:女子用彩纸、丝帛、软金银等材料制成小人的形状戴于头上,或贴于屏风等处。(2)赠花胜:人们制作各种花胜(样式为花朵)相互馈赠;(3)吃七宝羹:人们用七种新鲜的节令蔬菜加米粉做成羹食用,称为“七宝羹”;(4)出游、登高:仕女出游与文人墨客登高赋诗,唐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诗云:“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柳条弄色不忍看,梅花满枝空断肠。身在南蕃无所遇,心怀百忧复千虑。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相比较而言,还是桐城人吃胡椒汤的发明最出彩,既一饱口福,还有文化上通俗易懂的讲究,可谓一举两得。

桐城民俗十大怪(8):新娘原来是妖怪--砸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习俗,寓意“越砸越发”。只要见到有迎亲的队伍从村庄边经过,都有好事者呐喊“砸新娘”,并随手抓起几把沙土或瓦碴子砸过去,以此要挟迎亲队伍的头人(一般是媒人)发喜烟喜糖。大人们砸新娘一般都是象征性的,而小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乱砸一气,有时甚至会把新娘砸得花容失色。不过,新娘多少有所准备,事先带上一条方巾,不等沙土砸过来就将方巾把头遮起来。记得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为了防止被砸,新娘子前面举一个毛主席的石膏像,这样谁也不敢砸了,谁都怕把毛主席他老人家给砸坏了。但这个法子也只管了一阵子,后来小孩子还是照砸不误。那时大家日子都过得紧,新人并不是过一个村子都散糖果的,你不砸,她是不给的。

一般来说,“砸新人”有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是三条:只有路过的才能砸,本村庄的一般不能砸;小孩子可以砸,大人一般不能砸,起码不能狠毒地砸;散过喜烟喜糖后不能再砸。其实,迎亲队伍自己也是矛盾的,如果砸狠了他们肯定不高兴,但如果一路上无人来砸,他们也很失落。且不说“不砸不发”,起码表示你这个队伍的人际关系不怎么样,招摇过市的都不惹眼,没有理答你。大喜的日子,稍微砸一砸,闹着玩儿,不管砸了谁,都不会生气恼怒的。所以。一些办事细心的人家,会事先给几个喜欢热闹的人打招呼,叫他们安排人来砸。

可能真的是为了闹着玩儿,“砸新人”的风俗非常普遍。东乡族的婚俗,闹新房时用枕头砸新娘,迫使她尽早掀开蒙面的布巾;戴厚英在《流泪的淮河》中描述,淮北人闹新房时用楝树果子砸新娘;在湖北孝感,迎亲时女方亲友用预先准备的树枣、萝卜条以至豆渣、饭团等轮番抛掷取乐,主要是砸新郎;在东北,新娘去夫家的时候,喜欢用五谷杂粮砸新娘。相比较而言,桐城的砸法显得比较原始,多少有点野蛮。

这不由得让人起疑:此俗何来?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别地一般在闹洞房的时候砸,桐城却在迎亲的路上砸;别地弄个东西随便砸一砸,桐城却弄个砖头石块实实在在地砸;别地砸一砸纯粹为了取乐,桐城却在取乐的同时取一点喜烟喜糖。《康熙桐城县志》曰,“同安郡其俗信鬼神,好遥杞,父子或异居,人性劲躁,包藏祸害,视死如归”。难道说,桐城人自古以来本性野蛮?

窃以为,非也。即便桐地自古民风强悍,《康熙桐城县志》也说,“自平成(南朝)后其俗颇变,尚淳质,好俭约,丧杞婚姻胥近于礼”。况且,别地的人骂桐城人,也只说阴险狡诈,断不会说野蛮粗俗的。

虽然不能确切地知道“砸新娘”的缘起,大体的发展线索还是可以猜出一鳞半爪的。(1)旧时的人有很强的地盘意识,从他们的地盘路过,多少要留下一点买路钱,否则就会被人讥笑为软弱无能。(2)旧时的人很迷信,红喜事从一个村庄过,这个村里的人以为你带走了喜气,必须把你的喜气给砸掉;白喜事从一个村庄过,这个村里的人以为你带来了晦气,你必须放鞭炮给吓走。至于“越砸越发”,不过是发展到后来的一个托词,好比一个人把东西打碎了,虽然心里很难受,嘴里却说“碎碎(岁岁)平安啦!”

实际上,与桐城相类似的“砸新娘”也还是有的,比如庐江与桐城交界的地方、宣城的一些地方。只是,这两个地方多少都与桐城相关,庐南自不必说,宣城在近代是有大量桐城移民的。大家知道,桐城人大多是从江西、两湖移民来的,估计这些区域十有八九会有此遗风。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鱼上桌不算菜

吃鱼好处多多,除了味道鲜美、众口可调,还能治病强身、延年益寿。过年的时候,吃鱼又被赋予特别的含义,所谓年年有鱼(余)、吉庆有鱼(余)是也。在大多数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鱼,以讨一个吉利,所以鱼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过去有副常用的春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旧时,一些文绉绉的知识分子是只吃鱼不吃肉的,因为这些所谓的君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而鱼被宰杀时是不会发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欢吃鱼的,招待客人一般都是做三牲饭,即以鸡、鱼、肉为主的家常饭。就算是祭祀祖宗,带的也是三牲碗。过年的时候,照例是要煮鱼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鱼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煮鱼上桌并不算一道菜,是万万不可以动筷子的。难道说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鱼(余)”,就不想过年的时候讨个吉利?非也!原来是因为桐城人的思维和常人不一样,常人为了追求“年年有鱼(余)”,觉得应当把这个“鱼(余)”吃掉,而桐城人认为,“鱼(余)”就应当“鱼(余)”着,吃掉就不“鱼(余)”了。

窃以为,两种理解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较深的文化内涵。因为,过年吃鱼是正常的,现在你吃了,文化含义不饱满;而过年不吃鱼是反常的,文化标志性就非常强。只是,大过年的,连条鱼都吃不上,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于不太人道,更有点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实行了适当的变通,要求相对宽松一些。在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正月初一到十五,请客要上两碗鱼,一碗可以吃,另一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一碗听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鱼”,意思是装在碗里不能动的。后来,索性更宽松一点,大年三十也上两碗鱼了,反正吃了一碗还剩下一碗,不愁没“鱼(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并非桐城的专利,但这种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样是不吃,说法未必一样。比如,东北一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鱼的,但他们是因为鱼儿多刺,怕一年里老有拨不完的刺;旧时,北方有些地方不仅三十晚上不吃鱼,他们什么时候都不吃鱼,因为缺少外来的佐料,无法将鱼去腥。

桐城民俗十大怪(10):死后带累下一代——忌血葬

旧时,无论什么地方的人,对葬仪都是极其重视的。作为一种带有明显宗教色彩的葬仪,总有一些迷信的说法和做法,可谓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只是,不管多么怪异,大家都普遍尊奉一个共同的信念:入土为安。按照佛教的说法,只有入土为安,才能投胎转世。所以,在轰轰烈烈的葬仪之后,一定要将逝者尽快葬下去,这是第一要务。过去,如果一个人混得悲惨,都会聊以自慰地说,“只求一把黄土埋起来”;如果一个人十恶不赦,大家就会诅咒他“死无葬身之地”。

可是,桐城这个地方偏要反着来,人死以后忌血葬,要在野外找一个避风且风水好的地方将棺木厝放起来,用稻草盖上防雨雪,俗称“厝基”。乍一听,一定以为桐城是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因为有些少数民族喜欢在临江河的山崖绝壁间凿眼、钉桩厝放棺木,称“悬棺葬”;有些少数民族将棺木厝放在山洞里,称“洞穴葬”;藏族人将尸棺厝放在高台,称“天葬”。

问题是,无论是悬棺葬、洞穴葬还是天葬,都属于一种“安葬”,即最后的安置。因为这些少数民族不作兴土葬即埋葬,虽然没有入土,但已经“安”了。而桐城则不同,棺木厝放在野外只是临时措施,三年五载以后,还是要再行安葬的。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桐城人是信奉土葬的,也是相信入土为安的,为什么迟迟不入土埋葬呢?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厝”,暂时放置,待葬或改葬。那么,为什么现在不速葬呢?现代的人解释说,只有厝放三年以上,才会投胎转世。这完全是把话说反了,没有说到点子上。暂时不安葬,估计有几方面的原因:(1)过去的人穷,安葬不起,就暂时厝放一下,等待家族中死的人多了,湊在一起合葬,这样可以减少费用;(2)过去战火纷飞,很多人逃荒时客死它乡,暂时厝放一下等待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厝放的习俗,只是他们条件好些,不是厝放在野外,而是厝放在特制的寝楼里。(3)过去有丁忧三年的习俗,为了尽孝道;(4)一时没找好墓地或一时买不起墓地;(5)安葬多在远处,而厝放一般都在家门口,可以为晚辈祭祀或哭坟提供方便。这几种力量的合力,使厝放成为一种习惯,而当习惯已经养成,即使这五方面的力量一个都不存在,它已经作为一种风俗根深蒂固了。

或者有人会问,先厝放再安葬,前后折腾两次,花两笔费用,怎么是减少费用呢?分明是上人带累下人嘛!其实,旧时厝放是不怎么花费的,后来排场越搞越大,才变得厝放和安葬的费用都很大。但是,风俗已经行成,想废除怕是很难。桐城人说,只有早年夭折或断子绝孙的人才直接血葬。怎么,你意欲挑战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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