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初中转学需要什么条件(临汾娃们要上学了)(1)

每年上学、升学季,关于如何报名、上学、升学、转学、休学等问题总会困扰着许多家长。日前,本报记者深入教育部门,就以上与学籍相关的问题一一汇总回答,便于家长了解、操作。

全市学籍实行计算机管理

资讯我市统一使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实行市、县、学校三级管理。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全市普通高中和市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管理;各县(市、区)所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管理;各县(市、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

资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常住居民,入学前因家庭搬迁、户口迁移至本市居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子女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小学、初中入学的片区划分有关政策和安排等事先公布,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及时送达学生家长;市直管民办学校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学校所在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对象为全市六年级取得学籍的学生;县、市、区所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本县、市、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本县、市、区六年级取得学籍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县、市、区所属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不得录取非本县、市、区城镇户籍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资讯凡新学年入学已注册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都要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填写《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普通高中学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

资讯每年9月15日前各中小学按照审定的学籍注册名单将学生信息导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电子系统申请学籍号。普通高中学生同时导入“山西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发展报告系统”建立考籍档案。

转学须经纸质审批和网上审批

资讯中小学校在校生符合转学条件的应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供《山西省中小学转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应提供的材料:父母或监护人的申请、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小学、初中应提供: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普通高中应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等。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转入学生的片区范围、转入学校的规模轨制,转入年级的学生总数、平均班容量等。

资讯中小学学生转学先办理纸质审批手续。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库中找到该学生学籍号用计算机打印《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生家长携带《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同意签字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到转入学校所属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到转出学校所属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县内流动的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跨县、市、省需市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的由接收转入的市直学校和县、市、区主管学籍部门管理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转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集中办理。

资讯纸质审批结束后方可办理网上审批手续。转学成功后,学生进入转入学校就学。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学不成功,则该生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学籍档案仍留原学校。

休学、复学、借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资讯中小学在校学生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办理休学应提供两个月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需住院治疗的学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病历、住院证、医药费票据、休养期间的治疗证明、经学校批准的请假材料等;不需要住院治疗请假的学生应提供两个月以上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因不可抗拒因素需休学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或民政、劳动部门的证明材料。

资讯各普通高中、市直管学校学生休学、复学由市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县、市、区所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由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

资讯准予复学的,如果休学在一学期以内,原则回原年级原班就学,如果休学时间超过一学期,跟原年级就学确有困难的,可编入下一年级。休学学生的学位应予以保留,学校应为复学到新生一年级的学生预留学位。

资讯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从事野外工作的应提供地质、水文堪探等单位证明,监护人工作证、野外工作地点及借读地亲属有关证明等;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的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手续;解放军边防指导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子女提供有关部门发放的原始证件、居住证或就学所在地亲属证明等。学校未经批准私自接收的借读生应由学校清退,拒不清退的学籍管理部门责令清退。

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公开集中办理

资讯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采取公开集中办理方式,即各学校学籍管理员要把本校的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集中统一到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符合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条件的学生应认真填写规定的申请表,表中应由学生填写的栏目不得出现空缺,填写的信息应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应齐全;学校意见栏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县、市或主管教育局(厅)栏应由已备案的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到市教育局办理中小学学生各类学籍手续的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和直管学校已备案的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学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得到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各类学籍手续。

资讯办理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学生信息更改手续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具体时间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开学时间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资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服务区学校、中心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的就学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学校同意随迁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同务工所在地劳动部门签订的就业正式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本、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资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等除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上的证明材料。(记者 郭璞)

来源:临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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