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夯实筑牢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平台、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工作目标,采取务实有效举措,以破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难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基层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到今年10月末,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数较年初增长了33%,1309个基层司法所每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3人以上,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黑龙江省基层司法所建设标准:黑龙江省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黑龙江省基层司法所建设标准:黑龙江省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

黑龙江省基层司法所建设标准:黑龙江省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夯实筑牢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平台、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工作目标,采取务实有效举措,以破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难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基层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到今年10月末,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数较年初增长了33%,1309个基层司法所每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3人以上。

一是强保障,推动出台地方立法。在省司法厅积极沟通和推动下,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决定》,明确要求司法所要“配备独立的办公用房、业务场所和不少于三名的工作人员,辖区人口较多的乡镇和街道,可以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同时,省司法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二是重落实,强力推动司法所人员配备。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以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引,把司法所人员配备工作作为遂行使命、强化担当、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能力的重要成果,作为全厅年度“6 3 2”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到年底前实现每个司法所全部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委员包片负责,加强与市(地)党委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讲评,开展全省基层工作调研督导,强力推进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各地党委、政府积极响应,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项会议,通过招录公务员、军转干部安置、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司法所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截至10月末,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大幅提升,较年初增加1056人,其中新增编制人员291人、司法所辅助人员765人,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目标。

三是查实情,持续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省司法厅派出由7个相关处室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28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开展司法所工作大调研,详细了解掌握司法所现状,进一步明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在此次调研基础上,省司法厅系统总结近年来全省规范化和示范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18项工作任务,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巩固和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司法所人员配备长效化、常态化。创新打造涵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智慧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6个系统的“智慧司法所”应用平台,以信息化提升工作质效,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任务重”难题,获评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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