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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谁写的(我生君已老)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谁写的

文咏絮被辰王捡到那年才十岁,干干瘦瘦的,根本分不清男女,衣衫褴褛,正趴在死人堆里扒衣裳。

辰王当时正奉圣命出兵剿滇,滇在极南之南,此处多烟瘴,军民多善使毒虫,就算辰王自小多读兵书,善于沙场厮杀,骁勇无敌,可这一路打来,也是艰辛异常。

“你乃何人?”

辰王抽出重剑,滇民狡诈,经常利用其天生瘦小的体型,伪装为妇女儿童,向大军投掷毒虫,他亦是不得不防。

那小孩见有人来,拢了拢衣襟,是拔腿便跑。

辰王这才看清,那孩子打着一双赤脚,已然是踩到了什么尖锐之物,正流血不止,步步红莲.

那孩子如此夺命狂奔,一瘸一拐,仿若一个穷途困兽,也不过是刚才在死去军士身上摸到了半个饼。

双方战事惨烈,附近几乎十室九空,这里是战场,几乎平方圆几十里,皆沦为死域,到底又为何突然冒出个孩子呢?

辰王不由得也来了兴致,就心悄悄跟在了这孩子的身后,一路来到了一条溪水边上。

那里有一个简陋的窝棚,摇摇欲坠,想必就是这孩子的家了。

“奶奶,今日絮儿寻到食物了!”

这孩子掏出半块饼子,好似格外开心,辰王这才见到,那窝棚里还躺着一个花甲老妇,而且二人都操着一口流利的中原话。

“你是何人?”

到底还是姜是老的辣,老妇十分警觉,拼命想抓起脚边木棒,怎奈身体有恙,气力不济, 最后也是反抗了个寂寞。

“我乃辰王,带军到此,并无恶意!”

“辰王……“

令人奇怪的是,这妇人听到了辰王名号,不但不害怕,反而双且含泪,激动异常。

“官老爷,你杀了我,把这孩子带走吧!求您救救她,她爹是中原人,是你们的同胞呀………”

老妇 匍匐 在地,拼命抓住 辰王裤角,声声凄厉,犹如啼血杜鹃。

辰王听子老妇哭诉,这才知道,这小孩的父亲原是个游方的货郎,当年误入滇境,却阴差阳错,与老妇的女儿相恋。

只是后来中滇战起,女婿,女儿不幸遇难,这他们祖孙才孤苦无依。

“那大娘,您为何不随着族人迁徙,反而住在这战乱的边境呢?”辰王好奇的问。

“咳咳咳,这里是孩子他爹当年选中的地方,他说,住在这里,便又能与他的家乡近上几分………老婆子我知道,我那女婿是个心善多情之人,他这一生虽思乡心切,却又舍不下妻女和我这本该早死之人,所以在我老婆子有生之年最大的心愿便是送这孩子回到中原, 毕竟那里才是她父亲生长的地方, 是她的根呀!”

说到动情之处人,老妇人眼中还流出了两行混浊的泪水。

辰王长叹,唉!其实无论中滇政局如何?苦得都是双方百姓,着实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带这祖孙二人回大营,辰王本是冒了天大的风险的, 可很不凑巧,也就在祖孙俩入大营的第二日,大军之中又突起的疫病,但凡染病军士,皆上吐下泻,高烧不止,只一两个时辰,便枉顾了卿卿性命。

“烧死她们,烧死她们!”

军士们死得多了,群情激奋,就有人主张烧死这对滇人祖孙,无论是当成凶手惩治,还是单纯泄愤,大概也是因为车到山前没了路……

当军中医官都束手无策时,他们总得做点什么,才能安抚战友的英灵。

“辰王,若是老妇人有办法医治大军疫病,那您可否承诺,保絮儿不死,平安回到中原呢!”

”我?”

辰王一挑眉,若有所思,莫非当初真是自己瞎了眼,救回一对白眼狼,她打算先下毒,之后挟恩以报吗?

“好呀!”

可为了大局安全,辰王却还是打算静观其变。

辰王就见那老妇人把小女孩叫进帐蓬内,不大一会儿,便传来了小女孩嘤嘤哭泣之声。

片刻,小女孩失魂落魄,双手染血,跌跌撞撞走了出来,头一句便是。

“为了救你们,絮儿我从此就再无亲人……”

原来大军从未中毒,只是无意之间沾染了这山中有毒的瘴气,中原医官不善此道,很快军士们便一传十,十传百。

原来但凡滇人,自小为了预防毒瘴便被族人种下蛊虫,不但可以延长寿命,更是百毒不侵。

老妇为了救治大军,竟让孙女生生剜出了自己体内培育了多年的盎虫,煮水煎服,方可救治众人。

后来,辰王命人厚葬老妇,而自己亦是以子侄礼披麻戴孝,更是宣布从此絮儿随他姓文,乃是他辰王府正经八百的嫡亲小姐 ,由辰王亲自教导。

时光易逝,这一晃便又是七八年,想当初都分不出性别的战场遗孤,现在早就长成了风华绝代的京中贵女.

在辰王的教导之下,文咏絮更是文能提笔安天下,武可上马定乾坤,当称本朝第一才女。

现在新皇即位,正在广选天下佳丽, 为了笼络辰王这个手握重权的叔叔,新皇更是有意册立文咏絮为新后。

辰王在府中,手持皇上亲笔书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自己的这个侄儿,不但生得一表人才,为人宽厚仁爱,而且才学见识皆是后辈之中的佼佼者。若他有一天真做了自己的女婿,迎娶絮儿,甚好!

“不,父王,絮儿不嫁!”

文咏絮在外头是才女,高冷范儿,可在辰王面前却永远是一幅小女儿神态,还经常嘟嘴撒娇。

“那是为何?莫非是本王的絮儿是早有了意中之人吗?不妨给父王说来听听,只要其品行端正, 真心爱我絮儿,就算他是贩夫走卒,也其尝不可!”

文咏絮蹲下身子,伏在辰王膝上,这个男人呀!为国为民征战了一辈子,落下一身病痛,这几年几乎都是瘫在轮椅上生活的……辰王忙活了一辈子,至今无妻无子,若是自己再不心疼他,恐怕他也就只能孤独终老了……

“絮儿不嫁,一辈子就只做父王的小絮儿,不好吗?”

文咏絮一双美目,直勾勾的看着辰王,灼热滚热,不由得让辰王一惊。

这孩子还真是越发令人心惊了……

自从文咏絮成年以后,辰王也逐渐能感知其对自己的心意,只是自己当年既收养了文咏絮为义女,那二人便永远受纲常所困,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自己便对不起当年为救大军而牺牲的老妇人!

想着想着,辰王的思绪便如同一团乱麻。

“父王、父王…….”

文咏絮伸出柔胰在辰王眼前晃了晃。

“就算絮儿不愿嫁于圣上也可以,只当去京都游玩几日,凑个热闹也好!”

辰王长叹一口气,可能絮儿从小到大见到的英伟男子实在是太少了,寥寥无几,大约这才导致了她对自己心存幻想吧!

在文咏絮上京的头一日,未到黄昏,辰王便问了管家二十几回。

“小姐可到上京了?”

老管家也不由得哑然失笑,“王爷,若您真不放心,便干脆跟去算了,反正小姐此时还未走远,这会儿您快马追上,还不晚!”

辰王虎目倒立,仿佛连头上发冠都被气冒烟了。

“滚!”

在文咏絮上京的第十日,有探子快马来报,小皇帝为求佳人欢心,不但为文咏絮在皇宫之中搭建了戏台,还不顾自身安危,甘愿与其化身成一对普通男女,混迹于市井。

辰王的大手在椅背上紧了紧,暴起了一根青筋。

“他竟待我絮儿有如此真心,甚好!”

老管家听着辰王从牙逢里嚼碎之后蹦出来的两个字,也不由得长叹了一句。

“人比黄花瘦……”

看自家王爷的这脸色,今天恐怕自己又不用备晚膳了!

在文咏絮上京的一个半月之后,辰王是终归败了,败给了自己对于情感的怯懦,也败给了小皇帝的如花皮囊。

“老莫,你说上京当真就那么好玩吗…絮儿为何还不回来?”

“唉!王爷,要不您就出门去散散心吧!”

老管家捏了捏手中的密信,小皇帝前几日意外受伤,垂危之际还是絮小姐使出了体内蛊虫,这才救其性命.

自家王爷病痛多年,行动不便。

絮小姐口中百般青睐于王爷,可却从未想过刨蛊救主子,可现在絮小姐这才去了上京几日呀! 便先立下了救驾的不世功劳,想必絮小姐于主子,还是不够爱吧……

老管家从未想过,辰王所谓的散心竟然是是重游当初的中滇战场。

这几年辰王镇守南滇,边境百姓平安和顺,想着当初和文咏絮初见,那孩子一抬头,小脸脏兮兮,唯有一对双眼,干净透澈,犹如明星。

“老莫呀!其实她也没有错,大约只是不再喜欢我这个老残废,对吗?”

虽然辰王多年以来一直借口军务繁忙,从未成家.

可老莫身为他的心腹却知道,辰王私下里悄悄命人寻了一块上好的和田籽料,雕了一对珑玲玉璧,一只刻了一个“辰”字,而另一只,恰好刻了一个“絮”字,只是一直碍于伦常,未敢送给絮小姐,怕吓着她.……

老莫今年都五十六岁了,前年小孙子也上了学堂,也是直到这一刻,他也才是知道,王爷一生只倾慕一人,原来就算宣之于口也是有罪孽的………

半年后,文咏絮被新皇册立为皇后,号“圣天后”,也是本朝唯一个生时就带有封号的国母娘娘,因其才华着重,更是与当今圣上并称“二圣”,临朝听政,大力扶植辰王一脉。

只可惜辰王英勇一世,终归还是个凡人,寿禄有限,却一生无儿无女,遗憾终生。

辰王死后,圣天后不食不寝,一连三日,快马奔赴滇南,为其奔丧。

怎奈莫管家终究快其一步,把辰王尸首焚化,受辰王遗命,找了个有风的日子,扬在中滇边境,守候国土 。

“为什么!为什么!“

圣天后跌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犹如疯妇。

而莫管家却只是扔出一对玉壁,冷声说道:“这是王爷生前最珍重之物,直到最后一刻,他都在等你回来,只不过,你不配!”

文咏絮拾起玉璧在手,“哈哈哈,原来辰王与我倾心一生,到头来却你不知我,我不知你!!!”

任谁也没有想到,自辰王死后,却只有圣天后一个小小女子继承某遗志,努力推行其生前新政。

“若今生我不能守候在你身侧,蹉跎了岁月,那便还你一个梦想中的太平盛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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