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体闭杯闪点试验方法

1.试验步骤

1.1将试样小心注入闭杯闪点试验仪,开始加热。

1.1.1试验闪点低于50℃的试样时,从试验开始到结束应不断地进行搅拌,并使试样温度每分钟升高2℃~3℃。

1.1.2试验闪点高于50℃的试样时,开始加热速度要均匀上升,并定期进行搅拌。到预计闪点前4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在预计闪点前20℃时,升温速度能控制在每分钟升高2℃~~3℃,并应不断进行搅拌。

1.2试样温度到达预期闪点前10℃时,对于闪点低于104℃的试样每经1℃进行点火试验;对于闪点高于104℃的试样每经2℃进行点火试验。这期间应继续进行搅拌,只有在点火时才停止搅拌。点火时,使火焰在0.5s内降到杯上含蒸气的空间中,停留在这一位置1 s立即迅速回到原位。如果看不到闪火,就继续搅拌试样,并按本条的要求重复进行点火试验。

GB/T 21615—2008

2.在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得到最初闪火之后,继续按照5.2进行点火试验,应能继续闪火。在最初闪火之后,如果再进行点火却看不到闪火,应更换试样重新试验;只有重复试验的结果依然如此,才能认为试验结果有效。

3.试验结果

取重复测定两次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闭杯闪点

易燃液体闪点一般比闪点高低(易燃液体闭杯闪点试验方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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