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

狐妖还是个小狐狸,和尚还是庙里的扫地僧,法号海月,静海司空,慧明如月,每天在寺庙的门外清扫着落地的梧桐,几分寂寥,几分清净。

那日,正好狐狸尾随着一只大山鸡来到了寺庙的门前,躲在梧桐树下草丛之中,山鸡肥美,足以让一只狐狸饱餐一顿。

山鸡在树上,向着天,鸡鸣百川,声音不绝于耳,和尚在寺庙门前,看着山鸡,心若般若,狐狸在树下,也看着山鸡,饥肠辘辘。

就在这转眼一瞬,狐狸终身一跃,跳上了枝头,把那招摇的山鸡叼着,四脚着地的时候,已经开始用爪子开始扒着山鸡身上的毛,狐狸自然是满心欢喜,便想着如何一口一块肉地把嘴边这只山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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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刚到嘴边的时候,海月便走了过来,伸手抱起了小狐狸,抚了抚他身上软软的皮毛,跟他说道:“万物皆有灵,若是你今日吃了这只山鸡,因果轮回,若是日后也被上中的其他野兽吃了,可如何是好。”

话还未说完,山鸡已经拍拍胳膊就往别处跑了,小狐狸在他和尚的怀中挣扎着,却始终逃脱不了他的怀抱,呲着牙,恶狠狠的,想要往他的手上要一口,不知为何,却始终下不来嘴。

许是,和尚的手很温柔,狐狸不舍得咬吧!

“呐!这里有半个馒头,给你,以后你早中午天天到这儿来,我的斋饭,分你一碗,你就不要再吃食山上的小动物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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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尚未通灵,不懂得人情世故,却只知道,有人对他好,不想伤害于他,于是从海月的手上叼着馒头就走,走向林中的深处,一眼望不到尽头。

此后日日,小狐狸便到寺庙外面的台阶上守候着,青石板上,毛发如雪的狐狸,还有一个年轻的和尚,拿着一碗斋饭,就这样,一人一狐,相伴百年。

......

“相传啊,狐狸这种灵兽比其他的动物要更有灵性,天生就多了一条灵根,若是认定了一人,就是生生世世也会记着他。”

“哦!还有此事,我读万卷书,我怎么没听说过,你莫不是糊弄与我的吧!”

“哎!我也是听说的罢了,真真假假,莫能辨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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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上,一对世家公子正在讨论着这诸怪妖魔,说着说着便说到了这狐妖的传说,那白衣翩翩,腰间挂玉的公子正是长乐侯爷谢宣,而跟他说起狐妖传说的正是他的好友当朝尚书徐远岳。

“哎!谢兄,听说今日杏花阁来了个男官,身材舞姿,缭绕动人,要不我们去瞧瞧!”

“别!!!我可不好男风,你若是喜欢,你自己去便是,可别捎上我。”

“谢兄,你可这就不对了,你要是不跟我去瞧一眼,我可看上你了啊!说到做到!”

杏花楼乃是长安有名的男馆,无论是这高登庙堂的达官贵人,还是长安城里富商大贾,平日里都喜欢到这男馆上凑一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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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谢宣也只不过是看客中的一员,谁会想到,看到那高阁那人一眼,便是犹如故梦,前尘回眸。

“上面弹琴的那人是谁?”

“怎么,谢兄,你可是喜欢上人家了?”

“不,只是我见那人似曾相识,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呵呵!我平时见的美人多了,怎么我没有见过,听说啊,这人曾经也是在附近山上的寺庙里长大的,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庙里的方丈捡到,到了十八岁那年,却跟庙里的方丈说,自己有一件非去做不可的事情,那时,方丈以为他要下山寻找自己的爹娘,哎!怎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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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料什么?”谢宣刷的一下,扬开了手中的扇子,款款风雅,青丝飘凌。

“怎料,一下山,就到了这俗粉红尘的男馆。”

“呵!有趣,我们走吧!”说罢,谢宣便摇着扇子,转身离去。

“哎哎!!谢兄,我们大美人了?”

“不看了,一个沦落红尘之人,有什么好看的。”

那日之后不久,谢宣便娶了一个贵人,那贵人金枝玉叶,成了长乐侯府的正房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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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谢宣知道,那日的自己的确是喜欢上了那楼阁上的人了,可是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乍见之欢,长痛不如短痛,早早娶妻,断了这念想,省的日后断不了,理还乱。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皇宫的宴会上,那时候,朝臣们都牵着另一人的手,在宴会上双人结伴,长乐侯爷带着自己的夫人,他却出现在了尚书徐远岳的旁边。

“在下白偌,见过长乐侯。”

两人有种故人相会两无言之感,徐远岳见气氛不对,咳了两声:“咳咳!谢兄,这是你在杏花阁见过的.....”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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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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