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烈士陵园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是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历史教育、国防观念教育的重要基地。民政部要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充分发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根据民政部要求,对许昌市烈士陵园进行改、扩建,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丰富新建烈士展馆展览内容,充实展品,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级烈士纪念保护单位服务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许昌市近现代各历史时期牺牲烈士的文史资料、生平事迹及有关文物,以及提供有关遗址线索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早期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牺牲的许昌籍英烈(含1905年中国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发起成立同盟会后,发动辛亥革命至1919年五四运动前,追随孙中山为革命牺牲的许昌仁人志士)。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人民革命、民族革命牺牲在许昌的革命英烈和在外地牺牲的许昌籍英烈(1919年五四运动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中国共产党创建前后(1919年5月至1923年12月);
2.大革命时期(1924年1月至1927年7月,含二次北伐);
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7月至1937年7月);
4.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
5.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10月至1978年12月,含抗美援朝,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抗美援越,中苏、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
(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12月至今,含国际维和)。
二、征集种类
属于征集范围的各类实物、碑刻、拓片、老照片、音像资料、书画、手稿、图书、文件、证件等。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集体或个人将其收藏的文物无偿捐赠,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
(二)有偿征集:对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予以有偿征集。
(三)借用展览:因纪念陈设布展需要的文物,但收藏者一时不愿转让的集体或个人藏品,可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借用布展的方式合作。
四、征集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地址:许昌市长青街118号
邮编:461000
联系人: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宣教科 王彦
电话:0374—2152596
邮箱:lshly2010@sina.com
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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