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国家持续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好政策越来越多,农民生活也越来越好,按月拿“工资”、年底有分红、看病报销比例上浮……还有一些农民通过转非手续,获得了居民身份。然而,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的洼子村,村民却因为“农转非”产生了争执。

原来,洼子村距离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不到5公里,2012年,北京市政府同意洼子村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2014年,洼子村完成大部分村民的转非安置工作,大家不仅拿到了征地补偿,还住上了崭新的楼房。但是还有少部分村民未能及时赶上“大部队”,如今还是农民身份。如今再想“上车”,村里大部分村民们却表示反对,原因为何?

改非还有机会吗 七年后他们的转非(1)

本期《向前一步》走进洼子村,了解好政策背后的那些事儿——

争执一:变动的“差价”

洼子村目前仍有37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当年没有办理“转非”,其中年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的超转人员11人。

自2015年起,这37人就陆续找到村委会,要求办理转非手续。但是由于近年来转非安置政策发生变化,超转人员接收费用较2014年明显提高。按照规定,多出的这笔接收费用也需要村集体承担,因此,对于剩余人员的转非问题,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多次投票均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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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带来的矛盾能否化解?村民们是否能为这37人的“转非”投出赞成票?

争执二:法规与民俗村规

由于“转非”事宜迟迟未能落实,部分未能及时“上车”的村民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显示

“差价”属于超转人员安置补偿费的一部分,根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相关费用,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桥镇政府立即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洼子村重新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就村民安置补助待遇进行讨论、表决,表决决议应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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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情况看,镇政府愿意为超转居民解决问题,村委会有意愿有资金解决问题,但是在资金支出手续上还存在瓶颈。按照相关规定,村里支出超过三万元以上的金额,需要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目前,村民代表并无签字意愿,钱支不出去。

法规与村规相悖,剩余村民的“转非”问题还有哪些坎?因“上车”晚带来的“余震”是否有更好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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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非安置本来是件好事,村民变身居民,以新的身份过着安稳的生活。洼子村该如何拉起少数“掉队者”、共同奔赴幸福生活?“转非”事件能否得到一个圆满结局?敬请关注本周日21:05北京卫视《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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