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立国后,为了维护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割据,重用文臣,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宋朝官员的考核制度?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宋朝官员的考核制度(怎么考核官吏才算好官)

宋朝官员的考核制度

北宋立国后,为了维护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割据,重用文臣。

同时,为了削弱文官的权力,实行一职多官。

由于大兴科举、采用恩荫制、奉行“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

造成官僚机构庞大而臃肿,行政效率低下。

范仲淹和王安石变法的重点,都是整治官吏。

那么,在宋代,是怎么考核官员的呢?

在宋朝做官,怎么才算一个好官呢?

官员的政绩考核一般是三年一次,内容涉及各个方面。

《宋史・职官三》记载,以“七事”考核监司。

七事为“一曰举官当否,二曰劝课农桑、增垦田畴,三曰户口增损,四曰兴利除害,五曰事失案察,六曰较正刑狱,七曰盗贼多寡”。

什么是监司?

就是负责考核统计各级官吏的部门。

包括转运使和转运副使,转运判官所在的转运司。

原本只负责转运物资,转运司也叫漕运司。

宋太宗觉得这帮人负责漕运,可以和很多地方的长官打交道,这就有了比较,于是转运使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多了一项监察本地长官的职责。

就是看看知州、通判这些官做的怎么样,然后把情况上报给皇帝。

其他还有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

一个负责刑狱和治安,一个负责粮仓和农田水利。

范仲淹当年考上进士,刚成为官吏的时候。

就是因为判案判的好,才获得提拔,这就是提点刑狱司的功劳。

监司的这帮人虽然权力极大,可以决定官员的升迁,但本身也有很重的KPI。

简单来说,就是这帮人负责把地方上的好官,推荐给朝廷。

那对他们的考核,就是这些推荐的官,是不是合格。

范仲淹在应天府当教授的时候,校长晏殊向皇帝推荐了他。

后来范仲淹一会上书批评皇帝,一会上书批评太后。

把晏殊吓坏了。

赶紧叫来范仲淹,嘱咐他做人低调一点,不要什么都说。

最后把范仲淹贬回地方才放心。

说完监司,我们再来看怎么考核地方官吏。

《宋史・职官三》上说,以“四善”、“三最”考核主政官员。

四善为“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

三最为“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

可以发现,宋代对官吏考核的内容包括社会发展、政治稳定、司法廉洁、人口繁衍和道德教化等各个方面。

这些指标看似很多、很详细,其实归结到一起,就是一个:人口。

你治安好,农田水利好,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来耕种。

人多了,开垦荒地,就有更多的粮食养活更多的人。

所以对于古代的封建朝廷来讲,人口是反应地方经济的晴雨表。

人口怎么统计。

首先挨家挨户通知,由户主到指定地点报名。

在地方官员的监督下,由户主口述,村长提笔记录。

口述内容包括户中有多少人,多少耕地,还有服役情况等等。

村长记录的这张纸叫手实。

手实上会有保证词,户主必须保证自己上报的情况是真实的。

人数凭户主自主上报,难免会出现漏报、谎报。

但是宋朝在这个方面要做的好得多。

原因当然是因为宋朝的税收制度。

宋朝的收税方式,还是唐朝后期执行的两税法。

什么叫两税法?

唐朝在没有实行两税制度之前实行的是租庸调制度。

对一家一户,每位男丁分三次进行收税。

租是每个男丁每年交粟两石,调是交绢、布麻、绵等一定数量纺织物给国家,庸是每年每个男丁服徭役二十天,可以用绢代替服徭役。

这样虽然看着一个男丁的税赋数目不多,但是如果一家有两个男丁,那么所要缴纳的税赋就成倍的增加。

并且这项赋税制度以均田制进行,在大家不断开垦荒地以后,这一制度随之被破坏。

此后唐朝进行改革,实行两税法。

两税法将原来的三项税赋转为户税和地税且征收时间固定。

这减轻了部分农民的困难,为推动经济的发展时起到了极大的助力作用。

宋朝在沿袭唐朝这一两税法的基础上,在王安石变法时进行改革,实行方田均税,让税率进一步降低,大致实行十五收一税。

虽然王安石变法最后失败了,但是此后宋朝基本就延续了这一税赋制度。

宋朝进行的两次变法,老百姓的负担变少了。

各级官吏为了仕途,开始想其他办法增加税收。

正好这时候海外贸易兴起,茶叶瓷器成为出口贸易的抢手货,远销欧洲。

于是相对农业税,各级官府增加了商品税。

由于西夏阻隔了西北的丝绸之路,加上经济中心的南移。

从宋朝开始,海上贸易地位不断提高,东南沿海的港口成为新的贸易中心。

唐朝时期全国仅广州一地设有市舶司,负责外贸事务。

宋朝先后在广州、杭州、泉州、密州板桥镇、润州、苏州、温州、江阴军、明州、嘉兴府(秀州)华亭县(松江)、澉浦镇(海盐)和嘉兴府上海镇(上海)等地设立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

泉州在南宋晚期更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宋朝海外贸易分官府经营和私商经营两种方式。

其中民营外贸占的比例更多。

元丰三年,宋朝政府制定了一部《广州市舶条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贸易法。

而各个外贸港口还在城市立设立“蕃市”,专卖外国商品。

“蕃坊”供外国人居住。

“蕃学”供外商子女接受教育。

政府还专门制定了蕃商犯罪决罚条。

广州和泉州城内仍然有许多藩客墓,成为当时海外贸易繁荣的佐证。

与中国通商的国家有:占城、真腊、三佛齐、吉兰丹、渤泥、巴林冯、兰无里、底切、三屿、大食、大秦、波斯、白达、麻嘉、伊禄、故临、细兰、登流眉、中里、斯伽里野、木兰皮等欧亚地区五十八个国家。

宋朝出口货物包括丝绸、瓷器、糖、纺织品、茶叶、五金。

进口货物包括象牙、珊瑚、玛瑙、珍珠、乳香、没药、安息香、胡椒、琉璃、玳瑁等几百种商品。

宋朝通过市舶司在进出口货物中获得大量税收。

宋朝官方在与辽朝及之后的金朝、西夏、大理等国的交界处均设有榷场,以互通有无。

宋朝出口药材、茶叶、棉花、犀角、象牙等,进口北珠、人参、毛皮、马匹等货物。

宋代的商税主要分为住税和过税两大类。

过税是向转贩货物的商旅征收的税,按其货价的2%收税。

开设店铺的商人在当地出售货物或行商到达住卖地分出卖货物,该地税务按物价的3%收税,即住税。

住税的承担者还包括进行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兼商人和一部分兼营家庭手工业的农民。

除了这两类外,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形式的商税,如翻税。

所谓翻税,即翻引税。

例如,两淮茶商所使用长引,“水路不许过高邮县,陆路不得过天长县”。

后经改变,愿去楚州和盱眙的,每二十三贯或二十六贯引各贴纳十贯五百文,这种改变货物出售地点的贴纳即谓之“翻引钱”。

这类翻引钱主要在茶叶经营中存在,榷盐中的“钞面转廊”与这种翻税颇多类似,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税。

除了这几类官方认可,并屡次修订、剥削日益沉重的税目外,宋朝官员还违背商税则例,随意创制新的苛杂税目。

税钱交的多,不仅影响自己的仕途,还影响自己的钱包。

东汉末年的刘备,作为县令,在接待邮都时。

因为给不起钱,才痛打了邮都一顿。

最后丢下官帽跑了。

其实就算刘备不打人,接待不好邮都。

刘备的政绩考核也是不合格,随时都有被撤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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