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天文馆肖军先生讲授《时间和历法》时,再次提到了一个律历研习中的常用语“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语出《尚书·尧典》),此语讲的是“历象”观测根本,前三者均好理解,“日”即太阳,“月”即月亮,“星”则是星星,那“辰”是什么呢?

是今人理解的“北辰”“众星”,亦或“日、月、星的总称”“日月所交会之地”吗?当然不是!

日月星辰的辰(日月星辰中的辰)(1)

古诗有“阴阳调历象,礼乐报玄穹。”今人则通俗化为“蝴蝶效应”。作为大到影响生态环境,小到影响生理细微,同时我们又感之不显的存在,“辰”同日月星一样,都是“寻常可见又难究其序”的象。具体来说,《说文解字》中对“辰”的解释是:“物皆生”和“象芒达”。《律书》中说:“辰者,言万物之蜄也。”《律历志》和《释名》更进一步指出:“振美于辰。”“辰,伸也,物皆伸舒而出也。”……可鉴,“辰”字所指不在天,而在地,指是的人间万物生发眠灭的萌变样貌,即地象。因它的变化规律同天象变化一样,均和民生治乱大有攸关,所以才能太阳、月亮、星斗并列,成为“敬时”消灾与“授时”安民的历象根本。

当然,在天者华於地,在地者华於天。“辰”虽然为“地象”,但修历时“法天象地”本为一体,不可拆分!所以,谈“辰”不能只谈地,谈“日月星”不能只谈天。此中奥妙,容待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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