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牌是机动车的“身份证”

行驶时必须悬挂号牌或临时号牌

但为了躲避电子摄录

一些驾驶人“别出心裁”

试图用故意污损号牌的方式

来躲避违法处罚

8月4日10时许,西青开发区大队交警在赛达大道与赛达路交口执勤时,一辆大货车迎面驶来,在车辆驶过瞬间,交警发现该车后号牌已经被泥土全部遮挡,无法看清具体数字,遂将车辆拦下。经核查确认,驾驶人承认其故意污损号牌的违法事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责令其尽快将号牌恢复原状。

不要耍小聪明的危害(耍这个小聪明后果很严重)(1)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前提,涉牌违法车辆往往肆意违法行驶,严重危害其他车辆、人员安全,涉牌违法历来是交警查处的重要违法行为之一,故意污损号牌必会受到法律严惩。

法律链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天津交警提示您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应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不要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

不要心存侥幸,以免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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