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例外规定
情形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具体条件为: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情形二 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具体条件为:
1、1-4级, 完全丧失,保留关系到退休
2、5-6级,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
3、7-10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
情形三 患病或负伤的(非职业病和工伤)
具体条件为:
1、在法定医疗期内,不可解除
2、医疗期届满的,按照规定可以解除
情形三 女职工在“三期”内
具体条件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情形四 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退休不足5年
具体条件为:
退休年龄是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劳,男50,女45
情形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具体条件为:
1、服兵役期间
2、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
3、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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