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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住房
物业费始终是难以绕开话题
新房未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近日
有多位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
咨询相关问题
一起来看
交房未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赣县一网友咨询
交房未入住
需要交全额物业费吗?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如下
经核实,开发商送达交房通知起,物业企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设备维护、客户服务、安保服务等),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办理入住,都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未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南康一网友咨询
珑玺湾小区7月1日开始交房
但因房屋质量问题
一直未办理收房手续
请问这种情况
物业要求从7月收取物业费
是否合理?
南康区“五型”办
回复如下
根据赣州珑玺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费自本物业交付之日起由物业买受人承担,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珑玺湾小区通知收房时间为2022年7月1日,物业费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
因房屋质量问题需要整改的,整改期间物业费问题,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如甲方与物业买受人因房屋质量等问题对交付日期达成书面协议另行约定(另行约定的交付日以下简称“实际交付日”),自通知交付之次月起至实际交付日之次月止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实际交付日之次月起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承担。”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没按时收房要补交物业费吗?
有网友于2013年在宁都天赐龙港小区
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其间建设单位未通知网友办理交房手续
2022年该网友办理交房手续时
却被告知
要从签订商品房合同之日起计算物业费
宁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业主为天赐龙港住户,开发商于2012年10月通知业主收房,但该业主在2013年购房后一直未到物业办理收房手续,直到2022年1月30日到物业办公室咨询其相关办理收房手续问题。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已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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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
编辑:熊小勤 李曦 校对:刘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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