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基本法”,重新修订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颁布实施。条例鼓励依法制定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先行先试。
条例吸收了我区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强化了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力度,增加了相应的职责,比如组织协调北部湾经济区内重大生产力布局,对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等。
防城港码头 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促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条例增加了改革创新支持的规定,并重新明确了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范围以及创新创业措施。例如,明确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快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
因改革创新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依法定程序争取国家支持先行先试。
条例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行政管理、市场准入、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投融资、涉外经济、人事人才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健全与海关、海事、税务、邮政、金融监管等中央驻桂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研究提出推进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措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北部湾经济区先行先试。
创新创业措施方面,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创新创业特区,聚集高水平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钦州港口岸 图片来源:@北部湾发布
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开展人才引进、人才管理和人才福利制度改革创新,实施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多渠道人才交流模式和机制,对境外人才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出入境、工作学习、创新创业、停留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创新、干事创业。对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免除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条例强化了一体化协调发展理念。例如,加快建立北海、钦州、防城港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在空间布局、临港产业、交通物流、开放合作、公共服务、沿海生态屏障建设等领域推行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此外,明确了建立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协同立法、协同保护海洋资源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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