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著名小品演员、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的一个提案火了。他表示,明星收入几千万上亿,还在偷税漏税,有的劳模生活艰苦却从不埋怨,应对劳动模范表彰制度进行改革,为他们提供令人欣慰的奖励与帮助,要让大家看到,模范是有价值的。
好一句“模范是有价值的”!这句话,说出了广大劳动者的心声,让很多一线职工心里暖暖的。
劳模是时代的标杆,劳模的血液里流淌的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毫不夸张地说,每个时期的劳模,都是那个时代最优秀的代表。
但是,淡泊名利不代表无视待遇,甘于奉献不等同于应该吃亏,精神鼓励不代表将物质奖励拒之门外。劳模也是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同样存在。更何况,我们始终在提倡“劳动光荣,劳动伟大”,若是让“劳有所得”丧失了其公平意义,若是奉献于回报长期反差过大,那么,“尊重劳模、崇尚劳动”的口号有何意义?
近十年来,我们始终为“年轻人为何不来当工人”而苦恼,而答案之一其实众所周知,无非就是待遇不尽如人意。哪怕是作为工人中楷模,有些劳模待遇依然不高,很多退休后生活并不尽如人意,甚至因病致困、致贫的也不少见。
正如巩汉林所说的那样,既然那些于德有亏的“影娱明星”、“带货网红”可以收入几千万、乃至上亿元,那么为何不能给这个时代最闪光的劳模群体更好的待遇?
让奉献者有价值!这才是彰显诚实劳动的意义,也是真正体现社会公平,体现劳动的价值。
“哎,谁让咱是劳模呢?“希望,今后这句自嘲式的调侃不会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嘿,谁让咱是劳模呢!”的自豪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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