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写论文,为示谦虚,前面往往冠以“浅论”二字。这样做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不管文中出现何等错误,只要预先承认下自己是在“浅论”,就不致被人嘲笑——我自己都说是“浅论”了,你还好意思骂我吗?中国人呀,真是聪明极了!
不过我这篇“论”却是真要加上个“浅”字的。要区分两个意义相近的汉字,须说透其来源、语义、语音、语法功能、造字原理等众多问题。须知大龙老师在中文领域是个不折不扣的二把刀,写就此文一多半也是为自己以后用字可资参考,经验主义过剩,理论水平不足,这个“论”字是无论如何不敢当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不敢当,别人更不敢当。所以这个传道授业、误导群众的锅,还是让我来背一背吧。
“作”比“做”早,甲骨文中只有“作”字,“做”出现之后,承担了“作”的一部分功能。所以在现代汉语里,二者的用法多有重叠,直至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这个问题都没能完全搞清楚。不过,在以下方面,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
甲骨文“作”,下面是刀,上面是划痕,代表用刀刻花纹,引申为劳作,这大概是中国人对“作”最早的理解。
1.具体与抽象。“做”多面后接具象名词,如“做作业”、“做家具”、“做坏事”、“做工作”等;“作”后面则多接抽象名词,其动作性不似“做”那样明显,而感情色彩则远比“做”强烈,如“作数”、“作弊”、“作案”、“作梗”、“创作”等等。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在浪漫、感性的唐诗中会有“宁为百夫长 ,胜作一书生”,会有“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会有“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而极少用到“做”字。
2.书面语和口语。“作”由于起源较早,多用于文言或书面语,如“作罢”、“作古”、“始作俑者”、“以身作则”、“弄虚作假”等;“做”字诞生较晚,受的限制也少,多用于带有口语色彩的词语,例如“做人”、“做媒”、“做买卖”等。所以用到“作”的成语,往往都是些文绉绉的“一鼓作气”、“作茧自缚”、“日出而作”等;而“做”即使用到成语里,也是大家每天口语当中都会出现的“做贼心虚”、“好吃懒做”、“一不做二不休”等等。
3.“作客”与“做客”。“作客”和“做客”常被混淆,其实二者的用法大相径庭,完全不能互换。“作客”是文言词,指的是身在他乡,“独在异乡为异客”指的就是“作客”;而“做客”多用于现代汉语,指的是到别人家里去拜访,是一种比较正式的“串门儿”行为。两个词既有古今之别,又有地点上的不同,是比较容易辨别的。
此外,凡是用到“作为”的意思,一律用“作”,如“当作”、“认贼作父”、“死马作活马医”等。
“浅论”至此结束,我并衷心希望中国学术界的论文都能如林语堂先生所说,像女人的裙子一样越写越短,越写越精,言简意赅,把意思讲清楚即可,引经据典之类,当省则省;旁征博引之言,当去则去,让我们的语言能够雅俗共赏,让汉语的魅力可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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