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广东省药监局在对全省的抽样检验中,检验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包括知名品牌施华蔻、水密码等。

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药监局公布了2020年第10期化妆品抽样检查信息的通告。通告显示,本期涉及广东全省249批次化妆品的抽样检验信息,经检验合格样品24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施华蔻泡沫起白点(最新质检黑榜)(1)

| 截自广东省药监局

该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抽样来自于广州市博森化妆品有限公司的SunKêrn阳光科恩祛痘精华液和SunKêrn阳光科恩祛痘霜,其中,祛痘精华液在初检和复检中均被检验出不得检出物质甲硝唑;祛痘霜在初检和复检中均被检验出不得检出物质不得检出物质甲硝唑。

施华蔻泡沫起白点(最新质检黑榜)(2)

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显示,甲硝唑和地塞米松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即不得添加使用。其中,甲硝唑具有刺激性,并且对某些动物有致癌危害,地塞米松属于肾上腺皮质激素药,起到安抚镇定的作用,长期用会导致激素性皮炎。

抽样自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学府购物广场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夏园店的的水密码®滢亮皙白洁面乳,生产企业为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在初检和复检中均被检验出砷超过限量;抽样自连平县忠信镇沿江北路96号的AIVISNOW多效修护焕颜霜,在抽检中被检出不得检出物质氯霉素、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益康唑、咪康唑。

记者了解到,砷及其化合物具有一定毒性,如果人体砷摄入量过多,会造成砷中毒,因此,化妆品在添加时,需要限制在安全剂量内。而氯霉素、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益康唑、咪康唑等也属于化妆品禁用物质,化妆品不应添加。

抽样自广东万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白云棠辉分店的施华蔻染发摩丝5.86/9,在初检和复检中均被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抽检自广州卓姿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御树真我水份保湿洁面泡,和抽检自紫金县中坝镇母婴乐专卖店的金泊尔婴儿蚕丝面膜,在抽检中被查出菌落超标。

对于以上被抽检出的不合格化妆品,广东省药监局表示,目前已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核查为假冒的化妆品要追查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是否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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