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是一种舒缓工作压力、缓解身心疲惫的好方法,大大小小的保健按摩店随处可见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宜于按摩,如果按摩方法不对亦会带来风险,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被5个人打成骨折怎么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被5个人打成骨折怎么赔偿(按摩按出骨折后)

被5个人打成骨折怎么赔偿

按摩是一种舒缓工作压力、缓解身心疲惫的好方法,大大小小的保健按摩店随处可见。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宜于按摩,如果按摩方法不对亦会带来风险。

近日,四川眉山洪雅县法院余坪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按摩导致的纠纷。一名肢体智力1级残疾人在一家盲人按摩店按摩时骨折,其将盲人按摩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盲人按摩师存在过错,应对其损失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残疾人到盲人按摩店理疗

不料骨折住院18天

刘田田(化名)母亲称,其儿子在一家按摩店接受李师傅(化名)按摩时,被按至骨折,请求法院判令李师傅夫妻赔偿11万余元。原被告双方都是残疾人,刘田田系肢体智力类1级残疾人,李师傅是一名盲人按摩师。

开庭当天,不能独立行走的刘田田在母亲的陪同下坐在原告席,目不能视的李师傅同妻子一起坐在被告席。

刘田田母亲称,她带儿子到李师傅夫妻经营的按摩康复中心理疗,由于李师傅操作不当,造成刘田田当场骨折,送到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李师傅则辩称,刘田田系先天性肢体、智力残疾的1级残疾人,身体机能不能与正常人相比,其长期缺乏锻炼,身体肌腱萎缩,双腿弯曲,完全不能行走。每次来按摩都是其母亲和二伯强行按压控制,再由自己进行按摩。由于自己目不能视,极有可能是其母亲和二伯在强行按压时用力过猛导致其右腿股骨骨折,他们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他们夫妻给了2万多的医疗费,已尽到人道关怀。

争议焦点:按摩骨折 损失该由谁承担?

庭审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刘田田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李师傅妻子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辩论激烈。

伤者母亲称,自从给了孩子生命,哪怕是专家说是脑瘫,全家也没有放弃过,到处理疗促进康复。这次想着就近方便在镇上找了理疗按摩店。李师傅夫妻共同经营康复理疗店,应有相关规范,两人不该推卸责任。

李师傅十分激动,泪洒法庭,他称自己拒绝了王田田母亲好几次,她非要让按摩。自己从事人体经络按摩20年,一直按正常程序按摩,客人间口碑极好,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按摩时,妻子并不在现场,更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按摩师傅应担全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田田系肢体智力类1级残疾人,2019年4月19日,其在李师傅经营的推拿康复中心进行理疗时受伤,于当天被送至洪雅县骨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右股骨中上段骨折,于2019年5月6日出院。2019年11月26日,刘田田的伤情经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右股骨干骨折,术后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李师傅作为从事按摩服务的从业人员,在提供按摩服务时,应当提供安全的服务行为,其在为刘田田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慎造成对方骨折,因此存在过错,故其应对损失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李师傅妻子在事故发生时并未在场,也未对刘田田实施侵权行为,因此,其不是侵权人,其被告主体不适格,刘田田要求李师傅妻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2万余元,李师傅应赔偿伤者的各项损失合计10万余元。判决后,李师傅夫妻未提出上诉。按摩店生意良好,有许多回头客,李师傅表示,以后会更加注意,不会对身体状况特殊的顾客进行按摩。

“本案原、被告双方均为残疾人,双方的遭遇均让人同情,同时也发人深省。”案件承办法官凌福刚提醒,希望广大群众通过本案而有所领悟,作为顾客,在选择服务时应谨慎,应根据自身身体健康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理疗机构和保健方式,以保障自身生命权、健康权;作为理疗行业的经营者,需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为顾客提供专业的服务,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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