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民俗文化里,有些俗语往往说的人很多,真正懂得的却很少,而能执行到位的就更少了。而且有些话,拿到今天来说,还容易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到底是真的,还是说错了。
比如这句,“宁拆十座庙,不毁(也有写成后悔的悔)一门婚”。
若问这句话的出处,已经很难考证了,它并非来自于哪个古籍典故,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故事给它赋予传奇色彩。只有一些地方说,古代一个有状元才的人,每次土地庙的土地公见到了他路过,都要起来拜见,后来土地公觉得有点吃亏,于是托梦给庙祝,让他给自己前面修一个屏风来挡一下,那么这个状元才的人路过看不见,就不用起来拜见了。
但是没有过多久,这个土地公又托梦给庙祝说不用了,因为这个要得状元的人,居然离婚了,让自己的德行有所亏损,所以也没有状元资格,当不了状元了。于是土地公说,你看,就是拆了我的庙宇,也不要破坏自己的婚姻,那样是没有好结果的。
这当然是一种传说,但是却又有一种警示作用。
时代发展到了今天,我们改变了很多习惯和规矩,移风易俗在所难免,一些陋习被摒弃那是毫无问题,但是对于婚姻来说,始终是人生的大事不应该儿戏。中国自打‘周公成礼’,赋予天下男女百年好合的期许以后,婚姻在古代就有着极其崇高的地位。
《礼记》曾经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这是人家长久延续之道,它包含:伦理、道德、情感和涵养,是中国五千年文化延续到今天不断的根本。
可是呢?偏偏到了今天,因为西方思潮的伪自由的毒害,以及一些丑陋之人心中开出的恶之花,反而对婚姻看得无足轻重,今天结婚让人觉得惊讶有可能,离婚倒是很平常的事情。有人说,两个人感情不合勉强在一起没有幸福,但是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婚姻不是目的和手段,但却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地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在古代,婚姻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它还担负着上要奉祀宗庙、祭祀祖先,下要传宗接代的责任,在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古代,婚姻成为当时社会制度的基石。
当然,今天这些传统的思想因为自由和自我的觉醒,暂且把它当成一种“觉醒”,我们可以尊重那些,不祭祀祖先,不考虑传承接待的选择,但是该有的责任还是必须担负的。我们可以不论事,但是得论心。
比如,你想赡养双方父母,但是未必能做到十全十美,但是彼此携手前行,不退缩,不逃避,至少不啃老。比如你养育后代,未必都能成龙成凤,但是你人格健全,不生奸邪,自己坦荡,也能约束子女,这些恐怕没有拒绝的理由。
有人说拆庙宇是恶性,那是一种比喻,比喻就是告诉你,信仰的前提是建立在不干扰和不打乱社会的正常秩序,所谓的宗教和信仰是有差别的。我们国家本土的道家,从来讲究天人合一,自然顺遂,而不去做那种破坏别人婚姻的事,这种行为就是对和谐社会的一种破坏。
在道教劝善典籍《太上感应篇》认为,破坏别人的婚姻的行为是一种恶行,不可为之。
所以那些挑拨是非,制造公知,喊着男女平等,尤其是女性要如何强势自我,男人要如何潇洒不羁的人,才是十恶不赦之徒。很多人以为,家人或者朋友的干涉才是对婚姻的破坏,其实不然。
我们首先是能思考的高级动物,我们跟一般动物的区别在于学习和认知上面,能最终找到一条正确的方向。
但是如果一些社会舆论和某一些龌龊之人,为了今天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流量,比如故意扰乱社会秩序,达到破坏一处地域正常的生态平衡,让男女畏惧婚姻,算计婚姻,猜疑婚姻,相互之间同床异梦,没有道德底线,把感情视同儿戏,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制造未嫁之前,娘家的自私自利,婆家的凶神恶煞,男人的花心不堪,女人的经不住诱惑等等假象,让人大众对此变得麻木不仁,最终对婚姻看得不重要,不神圣,这才是最恶心的事情。
所以,传统文化里面,对于婚姻的看法重要性高于那些迷信的东西,就知道了老祖宗的善良和智慧。当然有人会说,那么古人三妻四妾和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人又怎么说?
能怎么说,如今不是取缔吗?这种不符合时代的东西,它最终是不会被社会和法律认可的。至于今天还有私底下乱来,那是他自己在造孽。别羡慕,原配永远比后补得好,一切移植都会有排斥反应,有的甚至致命。
当然,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我始终觉得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好好经营,希望大家都能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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