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整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单位、企业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并不能达到较为理想的一种工作状态。

比如说档案的门类繁杂多样,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工程档案、影音图像档案、会计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等等。而且部分档案材料并不都是能一次收集后就不再变动的,而是具有动态性,会根据现实的情况而产生变化,所以还需要及时收集补充新的材料等,且要配置档案专职工作人员或明确工作内容岗位、专人专管或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但现实状况可能是单位或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存在身兼多职的原因,日常工作中也缺少一些专门的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更新迭代的应用学习;或者单位确实有专职档案的工作人员,但是面对数量较多的档案集合整理工作时并不能像专门的档案整理机构一般高效便捷地完成工作要求。

档案整理归档机构(为什么需要档案整理机构呢)(1)

所以为了能更好地解决以上这些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的问题,单位或企业就可以选择正当合规的档案整理机构,由专业的档案工作人员对其管理收集的档案材料提供各类档案的整理及信息化、材料常态化运维等服务,以满足单位或者企业对档案日常查阅、借阅等利用工作。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具有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开展以档案规范化整理为核心的档案数字资源建设!如有相关业务咨询,可致电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