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0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陈捷)6日21时许,海口市世纪大桥发生一起机动车撞击中央护栏,护栏飞出后撞向对面两辆机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辆小汽车不同程度受损、交通护栏损毁,无人员伤亡。事发后,肇事驾驶人当场弃车逃离现场。10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目前,肇事司机黄某婷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

海口世纪大桥撞车事故(先撞护栏再撞两车)(1)

肇事司机黄某婷进行酒精测试。(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车牌号为琼A1**23的小轿车撞上护栏,护栏被撞飞后碰上了对向驶来的两辆小轿车。执勤交警立即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并第一时间询问走访另外两名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紧急调取监控录像,联合多警种连夜开展案件线索搜集、肇事驾驶人逃逸去向等侦查工作,最终成功锁定肇事逃逸驾驶人。迫于警方压力,2月7日15时许,肇事逃逸的驾驶人主动来到海口交警龙华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海口世纪大桥撞车事故(先撞护栏再撞两车)(2)

黄某婷指认肇事车辆。(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经调查核实,当晚,驾驶人黄某婷(女,35岁,海南临高人)驾车由得胜沙路返家,途经世纪大桥时,一时分神致使车辆方向偏离,撞击了世纪大桥的中间隔离护栏,撞飞的护栏又碰撞上对向驶来的两辆小轿车。事发后,黄某婷由于内心十分恐惧,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选择弃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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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展开调查。(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在办案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黄某婷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表示后悔,同时向另外两名受损车辆的车主真诚表示歉意,愿意积极配合调查,承担事故责任。

经检测,已排除黄某婷酒驾、毒驾嫌疑。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黄某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目前,该起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极其不负责任且情形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离开现场,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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