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强调,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努力形成全民崇尚节约的浓厚氛围,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生态环境问题与自然灾害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生态环境问题与自然灾害区别
自然灾害频发凸显生态保护重要性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强调,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努力形成全民崇尚节约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我国干旱、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从根本上来说,除了自然力引发的灾害外,自然灾害同气候变暖关系密切,而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是导致气候变化的根本原因。因此,频发的自然灾害既是大自然对人类破坏生态环境的“报复”,也是生态危机的警示。在这样的情形下,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迫在眉睫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要从源头抓起,堵住资源浪费的口子。
保护生态环境也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危机意识是平安文化的核心之一,生态危机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引起的,是人类向大自然索取的速度超过自然恢复速度导致的。只有长存生态危机意识,形成生态保护的自觉,才能摒弃“自然资源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误区,重新认识自然,深刻理解“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丰富内涵。(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包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