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下述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
尽快办理车辆年检、报废业务,
延期不办的,
公安交管机关
会对其进行车驾管业务锁定。
相关法律
逾期未年检的车辆,
一旦上路行驶将会被处以
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
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将被强制报废。
强制报废的机动车不允许上路,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
强制报废,
对驾驶该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红山车管所
编辑:宋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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