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之声

到此为止了以后你愿意和谁暧昧(少点对恶的温柔与)(1)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非常多优秀的成分,但是,大醇往往存在着小疵,白璧难免也有微瑕。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泛起几朵油星或泡沫实属正常,丝毫无损江流的清澈。

现在人们还津津乐道的一些俗语,也反映了一点不那么积极的文化,其中对恶的宽容甚至无奈,是尤其需要摒弃的。

举例来说吧,“惹不起,躲得起”,“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这都是对恶的回避乃至无视,对恶其实是放任的、纵容的。

有一段经常被引用的寒山与拾得的对话也可以归于这一类。

寒山拾得: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现代人也应该将其作为座右铭吗?恐怕未必,“笑我、轻我、贱我”也就算了,毕竟我国反歧视方面的法律还不发达;至于“谤我、辱我”,这是侵犯名誉权,可以到法院起诉的;“欺我、骗我”,则涉嫌诈骗,可以去报案的。

到此为止了以后你愿意和谁暧昧(少点对恶的温柔与)(2)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是对恶的劝诱。好人成佛千难万难,要历尽劫难,做无数功德,坏人只要不去杀别人就可成佛,成佛的要求低多了,这个激励机制明显是毫不公平的“双重标准”。

“恶人自有恶人磨”,这是对恶无可奈何时的一种自我安慰,乞灵于更强的恶人来对付相对较弱的恶人,却又堕入了“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这是对恶的吓唬。把打击恶的任务托付给没有科学依据的“报应”,将对恶的惩罚寄希望于没有确定性的未来某个未定的时刻,这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这就是纯粹的断语了,为什么“不可逭”?怎样让其“不可逭”?谁令其“不可逭”?这些都没有给出答案。这像是用空洞的“口号”来恫吓恶人。

“头顶三尺有神明”、“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欺心,神目如电”、“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这都是将遏制罪恶的责任交给了本不存在的神明。

杨震对行贿的人说:“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没人知道!”因此坚决不受贿。这体现了他的道德良知,也找了一个巧妙的借口,因为“天”(这里指自然界的主宰者,造物)、“神”本来就不存在,更何谈“知”呢?“四知”,实则只有“两知”。

《鹿鼎记》中,明代的长平公主,后来的九难师太听人说起要去长白山掘断大清龙脉,这样“大明天下就可重光了”。她的反应很理智,她说:“风水龙脉之事,事属虚无缥缈,殊难入信。”

如果我们现在还用“天”、“神”之类来警告别人不要违法,这就比金庸先生笔下几百年前的老尼姑还不如了。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写道:“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一些人居然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奠基者。”

到此为止了以后你愿意和谁暧昧(少点对恶的温柔与)(3)

在大约一千九百年前那个或许是春风沉醉的晚上,行贿者大宽杨震其心,诚恳地说:“夜深天黑,没人知道我来您这里。”倘若杨震在说完:“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者!”之后,能再说一句:“即使没人知道,受贿也是违律的!”他就不仅是一个至德君子,而且是我国法治社会的奠基者。

在现代社会,希望我们更多地用规则、法律来阻却罪恶,而不要再弹那些老调,真实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即便是锈蚀的,也比传说中赏善罚恶的冥府判官有威慑力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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