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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骑士的养成教育
贵族的身份是世袭的,而骑士身份是经过训练而得来的。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阶级,那麽骑士则是属于贵族阶级里的一个“社团”。所有骑士都是贵族,但贵族不一定是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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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侍童
一个贵族家庭里的男孩大约七岁时,会由他父亲寄託在领主或另一个贵族家庭开始骑士教育(就是易子而教啦~)。一开始负责教育他的是领主或贵族家的女主人,而这孩子的身份是“侍童”(Page),所受的训练是如何成为一位“绅士”。礼节,仪表,谈吐,态度等社会规矩都是他的学习项目。在宴会或平时的三餐,他必须担任侍者的工作。而较大的侍童会被派到战场上担任后勤的任务,但不参加战斗,而欧洲封建时代的骑士也严守骑士精神,再怎麽样也不会对这些非战斗人员的侍童们痛下杀手。
随僕
一个贵族的儿子在很早的时候就被送往领主或国王的家庭接受各种技能的训练。学习服侍国王和贵族妇人,接受良好的文化及礼仪教育。并培养优秀的领导气质。
少年骑士的护甲
这两块胸板甲是1600年左右的产物,是专门为孩子打造的小型盔甲。那时候只有富人家庭才能为孩子买这样一件昂贵的礼物。
少年时的训练
想成为骑士 的年轻人,在少年时就得刻苦的练习战斗技能。在领主家里他们要锻练肌肉和肢体的协调性,学习武器的使用技巧。通常他们与同年龄者对练,有时也和骑士教练(Knightly masters)对打。不过,即使是非常激烈的对战练习后,也要保持衣著整洁。并非所有年轻人都能完成这样艰苦的练习,摘取骑士的头衔。上图是一幅15世纪的图画,展示了各种训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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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侍从
大概十四岁时,进一步升级为“侍从”(squire),跟领主学习如何做一个军人。骑马,使用各种武器,学习战争技艺等训练要项。领主打仗或比武时,就是他实习的好机会。但他也同时得尽他的任务︰领主用饭,他在一旁侍候;领主打猎,他必追随左右;领主行军,他保管清理各种武器和座骑;领主不幸受伤,他必须赴前援救,但不必参加实际战斗。总之从领主平时的指点和战时的实际观察,这位侍从学习骑士之道--做一个好骑士。
侍从
侍从(squire)源自法语的ecuyer,意思是shield-bearer (搬运\盾牌的人)。在11,12世纪的欧洲各国,侍从被看做是低人一等的。但这是一个贵族的孩子成为骑士之前的必经之路。在13世纪成为一名骑士要花费巨资举行仪式,是非常奢侈的事情,许多年轻贵族宁愿保持侍从的身份,也不愿成为骑士。因此侍从这个名词逐渐变为乡绅,地主的意思。
臂力练习
侍从用平头的钝剑劈斩木桩。用的剑是实战用剑的双倍重量,以此锻练手臂的肌力,以适应作战的需要。
骑马枪术练习
这种练习是靠木制的靶来练的,靶通常做成士兵形状,左手持盾,右手摆一个木锤。练习者衝击左手的盾牌时,右手的木锤便会甩将过来。因此必须策马疾驰而过,才不会被木锤给打下马来。
乔叟笔下的侍从
乔叟(英国诗人,1340-1400),在1380年写下了故事《Canterbury Tales》,讲述了一个20岁的侍从的生活。这个年轻的侍从举止优雅,会唱歌,作曲,跳舞,油画还会写诗。此外他有著精湛的骑术,又是比武大会的冠军。另一个故事却正好相反,故事里的侍从们并不像乔叟描述的那样,他们野蛮,粗鲁,无知。1288年,在英格兰的波士顿镇,两个侍从藉口举行比武大会,一把火将半个村庄烧成白地。
晚餐
乔叟记下了侍从如何在进餐时切肉吃,威严的父亲正审视著儿子。因为切肉的技巧是侍从在贵族家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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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授勋
经过数年的训练,大约二十岁或二十一岁时,在举行“Dubbing”(授勋)的仪式后成为骑士。最初的礼节很简单,称“Accolade”(骑士授与典礼),就是由一位贵宾-通常是训练他的领主,以剑面轻按受礼者的后颈。后来由于教会的影响及社会经济的繁荣,礼节逐渐宗教化,场面也更铺张。
受封
最后侍从要接受封爵的典礼。在仪式中 ,受封者用手重击颈部。13世纪后改为用剑重拍左肩,然后骑士接过自己 的剑并繫牢在腰间。可以由国王,主教,领主或 年长的骑士主持仪式。
在“授与礼”的前一晚,准骑士先沐浴,这不仅是指身体的清洁-沐浴在当时是件不太寻常的事,也象徵心灵的清洁;以后是在教堂里守夜祈祷\。第二天一早先参加弥撒,由神父祝福及配剑,准骑士宣誓忠于教会,保护弱者;然后穿上新甲冑,配上新的剑与马刺,上马急奔,以长枪投向繫在柱上的盾牌,称“Quintain”,骑士授予礼乃全部告成。
以上是一般的骑士晋升礼。在特殊情形下,若是侍从的杰出表现,也有在战场上立刻被领主或国王晋封为骑士的。但这是特例,并不常见。
行礼后接下来就是庆宴。这当然需要很多的钱。虽然附庸有义务以经济协助领主的儿子受封为骑士,但这通常还是不够的,有的甚至出卖土地以摆出应有的排场。有的家庭贫困不能大宴宾客,他们的子弟也有一生为侍从而不能成为骑士的。总之宁可不为骑士,但绝不可寒酸。
一般来讲成为骑士后还可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伍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及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而传令官将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正式的骑士。
二 封建领主与附庸的权利义务
附庸的权利︰
1、受领主保护之权 领主有义务保护附庸的生命,声誉,家庭及财产等,更不可计谋\对附庸有损害之行为,否则附庸可提出抗议或中止附庸关系(当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时,附庸要有战争的实力及准备)。
2、陪审权 附庸有违背封建法律之嫌时,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庭审判, 领主单独不能处理。
附庸的义务︰
1、军事服务 附庸需亲自服役,除非过幼(15岁前)或过老(60岁后)。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委託他人代役。除个人服役外,须供给契约规定数目的骑士。服务的时限有“防卫战”跟“侵略战”两种。前者直到敌人被驱逐离境,后者则有参战的时限。如十二世纪的法国为40天。超过时限,一切费用领主自行负担。而且在许多地方还有因地制宜的作法等不一而足。此外,附庸有守卫领主城堡的义务,一年大约三十到四十天。(按:说到这里,必须提到后来在百年战争中,英国为了能够长期在海外作战,但限于上述侵略战的时限,因此大量使用佣兵。佣兵的参战时间全看僱佣契约的规定。后来封建制度也因此被认为不符时代潮流而被淘汰的原因之一。)
2、宫廷义务 附庸有参加领主召开各种会议的义务。领主在实施有关整个领地的事件时,必须先徵求附庸的意见;而附庸亦必须提供意见。在封建制度里这是一个极重要的观念,因为就整个领地而言,领主与附庸是“伙伴”,大家都有分担责任的义务。如领主及其子女的婚嫁,参加十字军等。此外还有处理领主跟附庸或附庸间的纠纷,日后国王的朝廷,甚至于国会都是由宫廷义务演变而来的。即使领主不需附庸的意见,有时为了排场,附庸仍须参加典礼。附庸的人数可以炫耀领主的威风。
3、经济援助 封建社会下,只有平民才有纳税义务,贵族并不纳税。但他们对领主必须供给经济上的援助。这些经济援助有很详细的规定;在规定外,若无附庸的同意,领主不能任意加收,这点对日后“宪政”的发展是极重要的。英国“大宪章”的产生即是由约翰王未得贵族与教士的同意而增加赋税所引发的。经济援助大多是以武器,盔甲,马匹,粮食为主;到了十二世纪则以金钱代替。
经济援助有下列数种︰
1. 协助费 原则上附庸对领主并无经济上协助的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由于领主的开销太大,附庸必须相助,譬如,
a、领主的长女出嫁;
b、领主的长子赐封骑士;
c、领主被俘,急须赎款;
d、领主参加十字军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附庸可以拒绝领主要求的其它经济援助,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日后宪政的危机。
2. 土地转移税 在下面三种情形下,附庸应支付土地税︰
a、领主死亡,其领地由儿子继承,所有附庸应支付领主税款;
b、附庸死亡,其子继承,新附庸应付给领主税款;
c、附庸出卖土地,新地主应支付税款。
土地转让税的根据是︰领主跟附庸的关係是个人的;由于土地的转让,旧的主从关係中止,新的关係重新建立;因此新附庸对旧领主,或旧附庸对新领主,必须重行“臣服礼”,重新宣誓效忠,重新献礼(有点类似重新换约或是内阁总辞)。至于领主所能要求的数目,并没有一定的规定,大约是附庸采邑一年的收入。
3.招待 领主有权视察其附庸,并接受附庸的款待。这无疑对附庸是一次很大的负担。可是习惯逐渐限止领主视察的次数,居留日子的数目,扈从人数等。甚至连菜单和饲料都有明确的规定。后来许多封建义务以金钱来替代,招待义务就是最早的一项。
领主的权利及义务︰
除了上述的权利义务外,领主尚有下列权利︰
1、监护权 在附庸未成年期间,领主为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其教育,处理其财产。除生活必须外,土地所得均归领主。附庸成年后领主归还其采邑管理权,不得要求“采邑转让费”。
2、婚姻权 采邑继承人如为一女子,领主有权控制其婚姻,使不致嫁给领主的仇人。
3、没收采邑权 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法律程序。这种情形并不多见,因为陪审附庸通常不会同意这种极端的惩罚,以免自己也陷入相同的困境。
4、采邑收归权 如附庸死亡而无继承人,其采邑归还给领主。
(18) 中世纪的战马
战马 西元14世纪
在马匹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在这里花了很多的心血在改良。各位可以看到在公元前的马匹通常都是又瘦又小,肩高一百多公分左右(从地面算起到马的肩部,也是计算人骑到马上时离地距离的重要指数),高个子骑在马上远远看起来像一匹有六条腿的马在跑。这是因为在相对较热地区的马匹,品种较为原始及弱小,而人类文明初始的国家如埃及希腊罗马等都是在这些区域。
较原始的马种之一--hequ, 蒙古马的近亲,肩高约100公分,但很有耐力
由于农作物品种改良及铁制农具等深耕技术的发展,农作物的产量及品质大幅提升。原本连人都吃不够的庄稼多到吃不完,于是人们就将这些五穀拿来喂食牲口,而其中最有突破性的成果就是当时罗马北方蛮族拿穀物来喂食马匹,而让马匹的体质改良,变得更加壮大及富有耐力。而经过改良后的马匹,肩高也从100公分左右拉高到130公分以上。这样一来,骑兵不但具有负载携带重武器战士长时间作战的能力,同时也因为居高临下,骑兵在衝锋作战时更有震撼力。所以在西元前后进犯罗马的北方蛮族还是以步兵为主,但到了三世纪后哥德人和日耳曼人的骑兵就开始在战场上发挥骇人的作战能力,而不再只是担任斥堠,侦察及助攻的次要角色了。
西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蜂拥而至的蛮族攻破,日耳曼人在废墟上建立国家;西元488年,东哥德人又征服了这块领土,随即拜占庭帝国席捲而来,踏平了差不多整个义大利。到568年,亚平宁半岛一分爲二,北部是伦巴底人的天下,南部由拜占庭统治 。
温带地区体格健壮的大型战马最早是在3世纪时由哥德人带到东南欧的,伦巴底人再将其引进入义大利。在波河流域有许多天然的牧场,于是欧洲马在此开始繁衍生息,8世纪,法兰克人在拜占庭的怂恿下征服了伦巴底,也开始大量採用这种优良的战马做为骑兵部队的主要座骑。
到了中世纪之后,由于骑兵的防具及装备愈来愈重,而各地区的诸候及贵族们也努力改良马种,让马匹不但能负担全身披挂的铁甲武士,还要能够负担马铠的重量。在骑士盛行的年代中,最好的座骑産自北义大利;但要挑选好马得去西班牙,那里是全欧洲最大的马匹集散交易的场所。当时战马被称作destrier,出于拉丁辞彙dextrarius-来自右手的意思。这种马身材高大,健壮有力。但是奔跑速度慢,爆发力也不如阿拉伯马。所以只用于仪仗队、阅兵、枪术比赛等要彰显场面的场合。真正作战使用的战马叫courser,体形更小更轻也更便宜。在12世纪时,每个骑士大概有两匹坐骑,后来慢慢增加,成了有钱人争奇斗豔的项目。还有另外一种作战用马叫rounsey ,应该是courser的近亲,不需要特殊的喂养,价格更为廉价,通常只有侍从和没有骑士头衔的骑兵才骑这种马。
destrier-仪队用的马,现今欧洲各国的仗仪马队多用这种高大而且可以载重的马,人骑在上头变得好小.
courser-骑士作战所骑的马
达文西为雕塑马而画的草图
除了这些种类的大陆马之外,14世纪的英国还使用爱尔兰和苏格兰産的小型马,前者称爲galloway,就是産地的名字;后者叫做hackney,以后拉出租马车的就叫这个名字。这两种马同样不需要特别的照顾,英国骑士很少骑这些马,将之统称爲palfrey-小马。今天海德公园的跑马道就是爲之设计的,身价已提高百倍,远比老祖宗过的光彩体面。
爱尔兰的galloway(小树:自己找的,不知道是不是)
苏格兰的hackney,感觉有点像拳师犬....
(45) 马术
咱们一直都在讲骑兵, 今天也来讲讲骑兵的另一个看家本领-马术
马术师 1660年
马术(Horsemanship)是古老的传统运\动,是骑马艺术的最高极致,它结合了骑士、骑术、马匹调教与马匹饲育的真正专门学问。
在世界各国只要有人使用马的地方,不管是提供动力,运\输,作战或是娱乐等都发展出各自的马术。有关于骑马的最早证据是一幅西元前三千年的波斯版画。而赛马更是自古以来就是人们所喜欢的一个项目,罗马的战车竞赛就是一个例证。但是一直到了西元十二世纪前后,骑手才有真正完整的马具使用。
西班牙皇家安达鲁西亚马术学校的表演,该校除了教导马术之外,自古以来就以培育良种的安达鲁西亚马 (俗称西班牙马) 闻名.
马术赛起源于英国的马车比赛,在当时的宫廷中相当流行,在12世纪理查国王统治时期首先制定了规则,从此演变为现在流行的赛马。自西元十五世纪起,欧洲各个王室发展骑马场上的熟练骑术以供骑兵部队训练骑术之用,也就是用规格化的语言来驯服马匹,并驯练马匹使马匹能按骑手的指令做出动作和步伐以及不惧怕枪砲的声音 (所以早期的马术比赛有军官式骑术),这就是现代马术的起源。而最早的马术学校是西元十六世纪成立于那不勒斯的比纳特利马术学校。
唐昭陵驯马俑
16日本古代马术训练(小树:这不是马球才对吗= =)
人立的马(阿富汗)
阿拉伯马与骑士
1750年前后,在英国组织了赛马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在管理赛马和制定规则方面奠立良好的基础。法国于1833年建立了鼓励改良马种的协会,负责"平地竞速赛马",在圣克卢、龙香、迈松、拉菲特、香蒂利、多维尔赛马场举办。1863年建立了障碍赛马协会,负责障碍赛马(马场超越障碍赛和越野超越障碍赛),主要在奥特伊举行。马车赛分为四轮马车赛和轻驾车赛(二轮马车赛),主要在樊尚马场举行。上述比赛由城市跑马赌博协会管理。速度赛马使用的是纯血种马,而马车赛使用的是半纯血种挑选出来的五个优良种马。
竞速马车
马车障碍赛
马术这项历史悠久而典雅的运\动于1900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式列入比赛项目之一。到了1912年,第五届的斯德哥尔摩奥运\增加了个人和团体赛马、个人和团体军官式骑术以及马场马术,个人骑术五个项目。现今奥运\的马术项目中包括了三日赛、马场马术和障碍赛三个项目,又分为个人和团体赛。
三日赛
所谓的三日赛是指在三天之内进行多项的竞赛,队中包括了三名男选手一女选手,选手要和马匹为期三天的进行各项测试﹕
首日﹕马术训练
次天﹕马匹速度及耐能
最后一天﹕障碍赛
马场马术
马场马术又称为盛装舞步,是一切马术运\动的基础,主要是为和谐发展马匹的体能让马匹能够温和、轻鬆、镇定、听从骑士的指令,表演出各种複杂完美的动作以及变化步法。评分标准便依动作表现中的各种步法、前进气势、垂直性﹝马体与马所走路须呈垂直﹞、驯服性、骑士姿势而定。马场马术的目的是要训练马匹的服从度,并听从主人的指挥而做出动作。
比赛场地位于马场之内。选手要与马匹共同进行三圈的比赛﹕
障碍赛
障碍赛是马术赛事中最刺激的一项,选手一定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设法驭马迂迴场地上12至15道的障碍物,例如是水沟、矮牆、多重的棚栏等。满分为10分,如马匹在越过障碍物时接触到障碍物就会被扣一定的分数。如二位选手同分,则所用时间较少的优胜。
(47) 十七到十八世纪 骑兵的种类 一
自十四世纪火器大量投入战场以后, 它的发展趋势就一直左右著欧洲的作战形态. 不论是骑兵或步兵, 在装备和战略战术上都起了很大的变化.
火枪的持续改良, 无论在携带的方便性, 杀伤力和射速等均较以前更佳的情况下, 导致铠甲的功能性减低, 步/骑兵们为了提高机动力及灵活度, 纷纷脱盔卸甲, 只剩少数兵种还穿著胸甲进行战斗.
在这个时期, 为了因应不同的作战任务, 并考虑士兵的专长与属性, 骑兵开始进行较细緻的兵科分类. 而后这些部队到后来就成了一种特殊军种的名称. 时而至今, 欧洲有许多部队还是一直沿用十七八世纪留下来的部队番号, 这些部队有著长久历史及赫赫战功.
除了各国的仪队之外, 其他大部份己经演变成机甲摩托化步兵部队, 而载具也由马匹变成了飞机, 直昇机, 装甲运\兵车或其他交通工具. 虽然还使用骑兵部队的名称, 但反而没什麽机会用到马匹.
为了让骑兵能在适当的机会发挥战力, 一些骑兵开始被要求 (或是自发性地) 进行其他兵种的任务. 这个对于因应状况多变的战场是很必然且必须的. 例如没有佩军刀的龙骑兵在遇到正统骑兵时, 由于装备和训练的是以步兵为主, 而且马匹也没人家的好, 因此通常是打不赢而且跑不掉的. 为了保卫自身安全而开始学习马上的战技. 而当龙骑兵有此能力后, 带兵官在适当的机会就命令他们对步兵或骑兵衝锋, 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发射几发子弹就转进. 没有配枪的轻骑兵若遇上重装甲的胸甲骑兵, 刚接战就先被砍掉一半, 因此也开始配枪使用, 至少在接战前用枪击毙几个敌军, 让对方的队型散乱或是减援衝锋的速度, 从而减少接战时的衝击力.
以下是常在这段时期出现的骑兵.
胸甲骑兵: (英法: Cuirassier)
胸甲骑兵: (英法: Cuirassier)
这是最”炫”的骑兵.
胸甲骑兵无庸置疑地来自于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全身板甲的骑士. 到了十五六世纪演变成四分之三甲骑兵, 配有骑兵用火绳枪, 或是属于冷兵器的骑枪和军刀等. 用来对抗步兵阵.
十七世纪发明刺刀并广泛地使用后, 取代了原先身负保护火枪兵任务的长矛兵,将组成兵种複杂 (火枪兵 长矛兵 戟兵) 的步兵方阵简化成单一火枪兵的步兵横队, 让火枪更能发挥火力, 并可以利用刺刀保护自己, 但其中有个缺点是在所难免的…长矛再怎麽不方便, 对骑兵的威胁还是比刺刀来得强. 有鑑于此, 路易十四时期将原来重装骑兵其他部份的盔甲捨弃, 仅留下cuirass (胸甲) 及头盔, 并装配方便刺击步兵的直刃军刀. 胸甲骑兵于是产生.
胸甲骑兵的胸甲及头盔
陆欧各国常将高大威猛的士兵编入胸甲骑兵队, 马匹也是选健壮魁梧的重型马, 胸甲毫无疑问有防弹衣的作用, 提高了骑兵的存活率. 抛光的胸甲也产生震慑的功能. 除了胸甲还配有头盔, 一般是铁制的,盔顶配以高耸的头饰和五颜六色的马鬃, 看起来威风凛凛, 很像希腊罗马时期的将军. 腓特烈威廉一世(腓特烈大帝的爸爸) 对此特别偏好, 还特地到欧洲各地去召募或是裹胁身材高大的人组成数个团的”长人劲旅”。
由于胸甲和头盔的保护 (不论是实质的或心理的) 以及人高马大的震撼力, 胸甲骑兵敢于集中力量单点攻坚. 这种身披胸甲的骑兵在对抗成排的步兵横队及装甲较弱的骑兵非常具有优势. 基本上步兵对于金甲敝日, 一排身高180以上的大汉骑在壮硕的马上, 拿著亮晃晃的军刀全速衝来的”老大哥”是没什麽反击能力的, 因为那有点像大人打小孩. 说胸甲骑兵是十七八世纪的坦克部队并不为过。
胸甲骑兵用的剑
到十八世纪中期以后由于燧发枪再度改良, 射速和火力均有加强的情况下, 胸甲骑兵曾一度失势, 因此数量也没那麽多. 然而到了拿破崙时代, 为了勉怀旧日的帝国雄威, 建立了十几个胸甲骑兵团, 之后各国竞相仿效. 而英国则是在拿破崙战争后引进胸甲骑兵, 不过在英国, 他们被称为重龙骑兵。
英国皇家重龙骑兵
儘管实战功能有待评估, 但这种高头大马的骑兵可说是最能彰显国家威仪的堂堂之军, 因此现今欧洲如英法等国还有穿著胸甲骑兵的仪队
骠骑兵(英: Hussar, 法: Hussard 匈: Huszar)
这是最”跩”的骑兵.
Hussar源自于匈牙利在十五世纪对抗土耳其帝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入侵所建立的轻骑兵部队. Hussar一词来自于匈牙利文的Husz (意即二十) 表示二十人之中要有一个人去服役.
匈牙利地处中欧, 重装甲取得不易且价格昂贵, 于是他们以机动性及灵活度来弥补装甲的不足,仅仅穿著短夹克及水滴型的骑兵盾牌来保护. 这样的装扮看来单薄, 但在草创初期每每以灵活的机动力, 在近战时造成重骑兵的严重伤害, 让邻近国家竞相模仿成立这种经济又好用的军种,到了十七八世纪, Hussar变成最广泛使用的轻型骑兵.
奥地利骠骑兵
在重装甲式微后, 骠骑兵的装备简化到剩下弯刃军刀和放在鞍下用来衝锋用的长剑 (后来连长剑也省去了), 捨弃盾牌后就将肋骨型排扣的短夹克斜穿在左肩上, 这种装束就成为骠骑兵的象徵. 一者看起来轻率不羁, 谈笑用兵的屌样给敌人很大的压力,一方面则是保护持缰\的左手. 而骠骑兵那副风流放荡的形象在当时欧洲广受女性的喜爱,传出不少风流韵事.
衝锋用长剑(estoc)
轻骑兵用的弯刃军刀
调情的骠骑兵= =
骠骑兵另一个标志则是弯刃军刀, 源自于亚洲游牧民族的传统武器. 会选用弯刃军刀是考量在近战时, 刀刃能方便地换侧攻击, 以及刀鞘较不会被马鞍卡住.而这也跟欧洲当时配直刃军刀的骑兵大异其趣.
延续老祖先的优点, 十七八世纪的骠骑兵在近战发挥的杀伤力有时是比重骑兵来得大, 而他轻便的装束也常被赋与衝锋, 迂迴, 侦察, 突击及斥堠等任务.
龙骑兵 (dragoon)
这是最”好用”的骑兵.
在初创期龙骑兵是”乘马步兵”, 骑著马到达战场后立即下马整队, 发射子弹后转进到其他地方. 因为马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代步工具而非战具, 因此分配到的座骑通常比正统骑兵来得差 (当时的正统骑兵有很多是贵族组成的), 待遇与受重视的程度跟骑兵还是有距离的.
十七世纪的三十年战争当中, 瑞典的古斯塔夫二世将龙骑兵的功能发挥到淋漓尽致. 做为一种中型骑兵, 它不但可以支援其他部队的作战, 也可以独立进行正统骑兵的任务, 在游击战时更能发挥其机动性的功效. 而且从单纯的骑马步兵到巡逻守卫, 进而到皇室的禁卫军 (guard of house), 它同时具有巡检及维持治安的功能. 而各国战事频繁, 资源必须充份利用的前提下, 龙骑兵配上军刀, 不但在遇到正统骑兵时能保护自己, 在必要时也可以衝锋陷阵.。
另外骑在马背上扛著过长的步兵火枪显然碍手碍脚, 故而改佩短管的火枪-卡宾枪 (carbine), 所以也可以在马上射击, 至此, 龙骑兵大概把部队里除了大砲以外的功能几乎全包了, 成为最好用的兵种之一. 而在隔条海峡外的英国乾脆把骑兵全部改制成龙骑兵, 从此龙骑兵反而与步兵渐行渐远, 甚至于由步转骑. 这个部份将专文解说. 顺道一提, 目前保卫英国王室安全的数个禁卫军团还是以龙骑兵为番号.
英国的轻龙骑兵
拿破崙建制了卡宾枪骑兵(Carabinier 或Carbineer) , 这种部队是有著非常浓厚的龙骑兵色彩, 其后逐渐转变成宪警的身份, 目前在义大利及智利还有卡宾枪骑兵的编制, 做为维安的武力.
(48) 十七~十八世纪 骑兵的种类 二
枪骑兵(英法:Uhlan/ Lancer,波: U?an, 德:Ulanen)
这是最”衝”的骑兵.
Uhlan一词来自蒙古及鞑靼语的”勇士”, 位在中欧波兰强盛时期, 身背羽状饰物的”翼骑兵 (wing hussar)”在中欧地区横衝直撞, 无人能挡. 在十八世纪初, 波兰国王将这种骑兵编制成近卫骑兵.第二次瓜分波兰后, Uhlan被德奥及俄罗斯等国编入部队. 拿破崙将其编制为皇家近卫军。Uhlan 跟西欧中世纪的钢弹骑士 (gendarme-指文艺复时期全副武装持长枪衝锋的骑兵部队) 很类似, 所以也称为lancer.
波兰的翼骑兵大队-乌兰骑兵的原型
枪骑兵属于轻型骑兵, 他们头戴波兰式的四角高军帽,身穿双排扣短夹克(kurta),手持一支约2~3公尺左右的骑枪(Lance), 枪上头挂著尾部分叉的燕尾旗在衝锋, 追击败退敌军及突击时, 骑枪有著非常大的衝击力, 不过有一好就没两好, 骑枪的长度在近战时是很碍手碍脚的, 因此在作战时常将部队分成两部份, 第一队以长枪攻击后, 佩有军刀的第二队再迎上去近战.
波兰第15枪骑兵团
在拿破崙战争后, 枪骑兵广泛地使用, 无论在欧洲本土, 各国殖民地, 或是远在东亚的日本都可以看到枪骑兵的影子. 一战时期的东线战场上还有持枪的骑兵出现. 到了二战时期, 波兰还用枪骑兵来对抗德军的坦克(虽然己经改制为持步枪等现代单兵武器).败得很惨, 但波兰人还是很自傲枪骑兵向坦克车衝锋的勇气. 目前波兰, 英国, 奥地利和义大利等国还有传统枪骑兵团仪队的编制. 而许多枪骑兵则改制成机动反坦克部队.
猎骑兵(英法: Chasseur)
这是最”准”的骑兵.
猎兵(英: Jaeger, 法: J?ger)起源于三十年战争时期瑞典徵召猎人及伐木工人组成”骑马猎兵部队”, 由于狩猎的生活需要, 他们长于狙击, 追踪, 侦察, 游击, 散兵作战及山岳地区作战. 七年战争时期奥地利曾徵召边境克罗埃西亚地区的猎人从军, 运\用他们在山野间打猎的看家本领给予敌人重伤害. 而这也是后世狙击兵的起源. 而猎兵常配置当时少见具有膛线的来福枪. 当时奥地利的敌人--普鲁士的腓特烈二世有感于此, 亦自己筹建了猎兵部队. 猎骑兵则是”骑马猎兵”的称呼.
猎骑兵
在拿破崙战争时期, 欧洲各地的爱国志士, 尤其是普鲁士地区以猎骑兵的姿态担任游击队反抗拿破崙. 他们在佔领区里搞破坏, 劫掠补给线及狙杀军官, 让拿破崙疲于奔命并损失惨重. 战后不少猎骑兵的领导者被擢升为军官. 自此, 游击兵作战就成各国将战场由前线推进至敌人大后方常用的方式.
比利时邮票上的猎兵
拿破崙时代的猎骑兵 (1809)
一战时期, 德国猎骑兵的游击战思维在非洲殖民地展现威力, 为了把英国部队吸住在非洲不让其投入欧洲战场, 在查德的德军组成游击队在英属殖民地到处袭扰放火, 让英国人不堪其扰, 吸住英国的大军及物资直到德国战败. 而现今欧洲国家常将山岳及空降等特殊机动化部队称为”猎骑兵”
掷弹兵(英: Grenademan, 法: Grenadier)
这是最”硬”的骑兵.
最早的掷弹兵出现于明朝, 在长城碱头扔雷火弹轰击来犯的游牧民族, 欧洲则是在十七世纪奥国及班牙军队中在阵前投掷原始手榴弹(Grenade), 而约当同时的英国内战也出现过, 但都是临时编组, 并非建制的部队, 而后法国路易十四时期在部队里挑选身强体壮, 而且不怕死的士兵组成掷弹兵部队. 因为掷弹兵必须敢曝露在敌方的射程内投掷, 也因为如此, 掷弹兵成为欧洲”精诚\连”的代称. 担任攻坚及守护主帅的任务. 在不少战争中都可见他们英勇的身影
最原始的掷弹兵
在当时的部队中流行戴三角帽, 然而这对必须要把枪斜背在背上, 甩臂过头丢手榴弹的掷弹兵来讲是很不方便的事. 因此掷弹兵就特别设计了直筒型的军帽(mitre cap, 主教帽)以防止帽檐影响投掷. 直筒帽于是成为掷弹兵的象徵. 英国, 俄国及法国等国家的掷弹兵还特别为他们设计了熊皮帽, 现在英国白金汉宫前戴黑色高帽子的御林军就是掷弹兵.尔后欧洲各国也让掷弹兵当作重骑兵上马作战, 而产生了掷弹骑兵.
哥萨克骑兵(英: Cossack, 法: Cosaques 俄:Козаки)
这是最卢的骑兵
13世纪, 部份斯拉夫人逃避钦察汗国的统治, 以及十五六世纪一些不愿受地主和贵族压榨的俄罗斯和乌克兰农民而流落到包括顿河流域, 第聂伯河下游和伏尔加河流域的俄南地区. 这些人被称为“哥萨克”, 即突厥语中的“自由人”. 当时哥萨克人在俄南建立了一些地方政权.
哥萨克人以英勇善战著称. 在俄罗斯历史上沙皇常收买哥萨克上层领道人物而控制哥萨克人, 哥萨克人组成的骑兵是沙俄的重要武力之一, 几乎等于俄国骑兵的代名词.
在1558年俄国与波兰立陶宛联邦之间的拉脱维亚战争中就曾出现过, 十七世纪末帮助俄国彼得大帝在大北方战争中击败瑞典, 使俄国挤身强国. 而在中东欧及北欧的历史上, 哥萨克人也常担任佣兵受僱于邻近各国作战. 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后,部份哥萨克人参加苏联红军,多数参加帝俄的白军.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哥萨克骑兵对入侵的德军发挥了重要的牵制作用, 在远东也曾零星地与中国和日本人发生衝突, 部份并参加中亚各国的战争.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长篇小说《静静的顿河》描述了十月革命前后顿河哥萨克的生活.
哥萨克式军刀, 请注意它并没有刀锷, 而刺刀与刀鞘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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