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如何做账?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即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经备案,企业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会计学堂整理的国债利息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相关知识:
一、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对于企业经营国债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税,后者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的注意事项:
1. 企业持有的除国务院财政以外部门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如企业持有的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企业持有的各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国债所取得的收益以及企业代销国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不属于国债利息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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