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危害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确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职业卫生状况。

3、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组织制定并实施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安全组织,充实安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支持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人员的工作,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因素、职业危害及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组织全厂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在布置工作的时候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决定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奖惩。

7、本单位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8、总经理不在时,应指定代理者负责安全生产。

二、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组织协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发生生产事故后应急预案的实施。

5、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负责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审定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及压力容器等生产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各类设备安全运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设备大修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7、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8、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9、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压力容器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经营部主管(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企业有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

四、行政部主管(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代培人员、其他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人)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入厂人员要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

(2).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和考核。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晋升、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工作职数,严格控制安排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审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督促员工配戴使用防护用品。

(5).负责职业健康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组织做好新工人和员工的体检工作。

(7).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年审工作。

(8).对外购安全用品或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审核对方安全资质。

(9).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避免事故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造成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参加工伤鉴定及办理工伤理赔工作。

(10).劳动用工合同中,按规定载明安全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五、技术工程部门主管(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参与制度或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8、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9、参与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0、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1、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主管(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在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6、负责生产系统隐患整改和监控设备安全管理的落实。

7、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8、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七 生产副主管安全职责

1、生产副主管是本生产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本生产部的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各级安全人员的作用。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对本生产部所用危险化学品及有火灾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场所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组织好下属车间、班组的经常性安全活动。及时报告本生产部发生的事故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在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的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物品。在对材料、产品进行检验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测定。

八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车间主管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7、对在作业中接触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主管应熟悉本车间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以及紧急情况时的处理办法。

8、熟悉本厂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遇有紧急情况能组织员工安全处理和撤离。

九、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班长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工厂、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拉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工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拉组前讲安全、拉组中检查安全、拉组后总结安全。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拉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作业中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拉组长,应熟悉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十一、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工厂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企业有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

十二、安全部主管(经理)职责

1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1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

1.1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教育

2.1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2.2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2.3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安全检查

3.1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3.2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3.3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3.4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3.6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

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4.2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

4.3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

5事故管理

5.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后,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5.3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十三、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2参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3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3.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3.5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员工上岗前、换岗及复工前进行教育培训。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规定使用。定期向工厂安全生产责任人汇报本厂的安全生产情况。

十四、保安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管理工作。

2、参与公司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4、组织火灾的扑救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抢修核实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做好治安、保卫及车辆进出、停放的安全管理。

6、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及未成年人员非班上人员进入生产区内。

十五、采购、销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技术资料齐全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 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4、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十六、财务部主管(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措经费和上缴安保基金,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等,确保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7、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8、采购物资时要审核供应方的安全资质及相应的许可证等,严禁采购不具备安全资质企业的物资。

十七、仓储部主管安全责任制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不少于两米的通道。每个库房必须规定储存限额。

2、能自燃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能自燃的物品和化学易燃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有专人定时测温。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放在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实验、分装、封焊、维修和动用明火。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动火作业,事先必须经过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许可证进行作业,结束后,切实查明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油棉纱、油麻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制

在生产部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如因违反上级电力部门的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维修不及时,造成电器设备、生产及人身伤害事故负直接责任。

组织本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开展业务学习,负责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搞好各用电单位的巡回检查,达到用电单位用电保护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保护好消防器材、绝缘器具,按规定做好定期校验。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采取监控措施,必要时可以通知值班长,先停电后处理,如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十九、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对因“三违现象”及操作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附加说明:

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起草。

2.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4. 本制度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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