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民办代课教师补贴(高新区新增15名官方认证原民办代课教师)(1)

在 2014 年组织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证期间,由于部分人员在外地没有及时接到通知等原因,天宝镇有 15 名原民办代课教师错过资格认证机会,没法享受教龄补助。

经当事人申请,天宝镇组织人员按原标准和程序初审,我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 4 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鲁教人发〔2014〕1 号 ) 等文件规定对天宝镇提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 15 名同志符合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条件,具有领取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19 年 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 ( 共 15 天 ) 。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天宝镇新增 15 名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名单

广元市民办代课教师补贴(高新区新增15名官方认证原民办代课教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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