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刚过

深圳检察院就向社会通报

↓↓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

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

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所以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

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1

什么是“约会强暴药”?

其实,更多人称它为“蓝精灵”,它在坊间更被称为“约会强暴药”,是一种新型毒品。

据报道:“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1000倍”

据检方介绍,这种药含在口中时舌头就会变蓝,又或是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泛起蓝色,所以被称为蓝精灵。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2)

图片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它的学名叫做氟硝西泮,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

据介绍,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

而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3)

图片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蓝精灵”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当其溶于水时,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如在我国,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但是,在日本等国,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

2

警惕:多地出现非法贩卖“蓝精灵”案

据检方通报,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

近期,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办案检察官表示,“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第三代毒品”。

第一代毒品: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

第二代毒品: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笑气、“咔哇潮饮”、“紫水”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许多人特别是不少青少年出于好奇,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

大量吸食“蓝精灵”等第三代毒品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性极大。

3

出门在外,请你务必小心!

下面几个例子,值得所有人认真看看!

1

喝完男子买的奶茶便不省人事

今年2月21日上午,潘女士与网友范某一起吃饭,见面后,范某“贴心”地说要给递给潘女士一杯奶茶,谁知喝完后没多久,潘女士便感觉头重脚轻,被范某带入了一间房屋后便不省人事。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4)

醒来潘女士发现范某已不知所终,自己的手机也不见了,支付宝账户里的9万余元已经被转走,潘女士当即报案。

次日,公安机关将范某抓获归案。范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在网上花200元买了一些迷药偷偷掺进了奶茶里,然后将对方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

2

女子和朋友聚餐时,被追求者下“毒”

今年3月2日,深圳光明马田派出所接到一宗罕见的报案。事主孙女士报案称怀疑自己和朋友吃宵夜时被“下毒”,请求民警保护并介入调查。随后民警为孙女士进行了尿检,多检测结果为阳性。

民警立即赶赴涉事餐馆,调取了当晚的视频监控。监控画面显示,孙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离席去了一趟洗手间,期间一男子放了半粒摇头丸进女孩子的酒杯里。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5)

民警将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民警介绍到朱某跟这名女子存在感情纠纷,一直想追求这名女子,但这名女子不愿意跟他交往,朱某说是为了要报复女子,说想给她吃点毒品,让她痛苦一下。

3

女生吃饭时被下药后遭性侵

去年一段监控曝光,在上海某广场日料店内看起来像情侣的一对人,男子顾某趁女生玩手机游戏时在饮料里下药,女生将下了药的饮料喝到见底。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6)

没过多久,女生出现了眩晕的迹象, 男子坐到她旁边扶住全身无力的女生。之后男子将神志不清,走路不稳的女生带到酒店房间内强奸。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逮捕了监控中的男子顾某。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7)

那么,怎样做才能防范这些毒品及其危害呢?

检察官提醒:坚决不碰是正确选择!出门在外,请你务必小心!

办案检察官表示:“不管别人是否巧舌如簧、花言巧语地对你说很好玩,劝你尝试并保证不会上瘾,这都是骗人的。抹不开面子、不好意思拒绝、好奇尝试,可能毁掉你的一生。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坚决不碰!”

另外,还要提防犯罪分子将“蓝精灵”等当做“蒙汗药”来让你被动吸食。因此,检方提示,市民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如不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让酒水远离自己的视线、不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发现危险及异常及时报警。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8)

4

毒品的伪装还有这些

见到请远离!

“跳跳糖”、“开心可乐水”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9)

“咔哇潮饮”、“阿拉伯茶”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0)

“奶茶粉”、“咖啡”、“止咳水”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1)

“浴盐”、“笑气”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2)

“蓝精灵”、“神仙水”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3)

“彩虹烟”、“小树枝”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4)

检察院提醒函(检察院紧急提醒)(15)

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文章综合自: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台今日关注、半岛晨报、楚天都市报、新闻晨报、平安罗湖、深圳公安发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科普中国

图:广州日报、123rf等 编辑:豆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