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河北工作以及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个聚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基”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定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领会视察省民政厅重要讲话精神,每年开展“7·12”系列主题活动,打造河北民政党建特色品牌。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民政领域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确保民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深化“导向 机制”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用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入整治低保、养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在全省民政系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实有力。聚焦“兜得住”,在全国率先实施“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低保渐退期”等措施,持续扩大保障范围,全省229.7万贫困人口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84万,占比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聚焦“兜得准”,健全经济状况核查、数据共享比对等机制,9.6万防贫对象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3.8万,占比39%。聚焦“兜得牢”,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脱贫攻坚期间,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5%以上,始终高于扶贫标准,贫困对象的“两不愁”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守好民生保障底线方面(认真履行三基职责)(1)

“梦想口袋”走进石家庄市行唐县信庄小学

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兜底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单人保”“低保渐退期”等措施,不断强化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全省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分别达到35%和43%。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将6类重点群体250余万人纳入监测范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从2018年开始,组织开展“京津冀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全国和京津冀6300多家社会组织在河北落地扶贫项目5367个,涉及资金21.88亿元,覆盖6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惠及280余万人次。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千社助万户”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发挥专业优势,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遴选优秀社会工作机构,对口帮扶10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坚持人民至上,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打造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着力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7.8万人,特困供养人员25.7万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年均救助各类遇困人员30余万人次。省市县三级共成立社会救助基金会192家,筹集资金9.84亿余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6000多人次,支出资金1563万元。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通全省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健全以“六大保护”为主体的未保工作体系,进一步织牢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网。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护制度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监护责任,全省1.4万名留守儿童、20.1万名困境儿童得到有效关爱保护。

提升特殊群体福利水平。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省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约41.6亿元,惠及120多万残疾人。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开展孤儿助学和残疾孤儿康复“明天计划”,累计投入4553万元,资助孤儿5021名。健全完善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30余万老年人。实施福彩助学、福彩暖冬和残疾人福康工程,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26亿元,惠及贫困学生、困难群众和残疾人4.3万余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聚焦群众关切,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出台《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为推进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养老建设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全面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提升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探索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连续5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20项民生工程,全省城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由43.3%提高到100%,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农村互助幸福院服务覆盖率由60%提高到70%以上,建成投运36个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机构养老床位数由13.7万张增加到23.8万张,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连续5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消防安全实现“双达标”。连续4年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省共培育等级养老机构1202家。积极推进老年食堂、老年餐桌、邻里助餐点、“移动型”助餐服务等多种助餐模式。采取家庭照护、邻里照护、集中照护和社会服务等方式,为8.68万名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服务。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将1.5万余名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关爱服务体系,及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探索构建城市社区“六位一体”、农村“五位一体”的基层组织体系,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9.9%、100%。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到100%,农村社区达到68%。深化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率达到100%,社区民主协商自治水平明显提升,减负增效成效显著。

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5年来,全省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由2.24万家增长到3.7万家,在基层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3万家。坚持党建引领,开展“红色社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省、市属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省市县三级4830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改革,实现了“五分离、五规范”。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取缔、劝散、引导登记689家,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推进社工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全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达到650家,慈善品牌不断涌现,6个单位和项目获得“中华慈善奖”。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省社会工作孵化培育基地投入运营,全省社工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有序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目前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1203.6万人,总服务时长超过1.3亿小时。

提高服务意识,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不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调整一市两县区划设置,跨县(区)调整6项,乡级行政区划变更194项,镇(街道)占比由63.66%增长到70.85%,有力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京冀、津冀、冀晋等7条省界联检任务。支持雄安新区地名命名工作,完成642个。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形成地名成果11大类、28.5万条,更新6万余条地名信息数据,编辑出版《河北省标准地名图》《河北省标准地名录》。

全面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累计服务3.5万人次。补录婚姻登记历史信息1000余万条。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沧州河间市、邯郸市肥乡区成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了鲜活样板,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新风深入人心。

扎实推进殡葬领域改革。建立省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稳妥推动殡葬改革,编制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城市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稳妥有序推动火葬工作,火葬区火化率从2017年的33.18%提高到66.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省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153个、经营性公墓85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1500余个,殡葬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省民政厅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胸怀“国之大者”,拼搏进取,勇毅前行,努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执笔人:李爱朋)

,